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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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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把店转给开妓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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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主对姊妹的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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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该尽的责任还是要尽的,但是别以为靠自己的能力可以改变一个人,乃是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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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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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阿莎在2010-11-18 9:45:00的发言:

谢谢,引用的好。

 

我宁愿不转给他,不赚这个钱。

 

刚开始听说是开妓院的,我就犹豫,自己也不知道可不可转给他,现在很清楚了。再次体验到神为何要我犹豫不决了,因为神不愿意。

 

引用好吗? 不见得。娼妓所得的钱。主语,钱。谁的,娼妓的,不是你的,是别人的钱。别人的钱关你何事? 请注意,如果你转让,那么钱是你的,不是娼妓的。如果认为你从娼妓手中拿的钱是娼妓,那么娼妓从嫖客拿的钱是嫖客的。嫖客的钱从哪里来? 追到底,政府印刷的。政府印刷的钱可不可以带入耶和华你 神的殿了?可以。如果不可以,那么教会的经费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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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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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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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gycdzr在2010-11-18 8:58:00的发言:

申 23:18  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原文作“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 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 神所憎恶的。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18 8:58:53编辑过]

错误引用。

 

看这里:

http://www.jonahome.net/bbs/dispbbs.asp?boardid=12&Id=59760

 

恨恶罪是好的,但因此而错解经文则还是不行的。

 

楼主只要按正当合法的途径与手续转让店面,无论转给谁都是可以的。

 

但是楼主现在知道人家的店面是拿去做妓馆,因为这些生意是神所恨恶的,因而不愿意转让店面,这样的持守是可喜悦的,相信主也必纪念她,赐福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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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别善恶果 : 神分别善恶是以神为标准, 人分别善恶是以人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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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大家也有争议啊,我个人也有过矛盾。哈哈,最好不要转给开妓院的,我在等别人转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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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8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大家为我的店的转让,以及找到新店祈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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