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矛盾时,我们就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真理。爱他人的力量,为自己所讨厌的人谋利益的力量,正是基督教人生的本质。但是,正如我们在我们自己失败的经验中所体会到的那样,爱他人,爱自己所讨厌的人,显然不是只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达到的。我们必须首先对我们自己诚实,承认我们心中并没有这种爱。这样,就需要我们以某种方式——甚至在我们所讨厌的人身上——去认识上帝的目的,就需要我们在每一件事情之外去寻找上帝的目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觉悟什么是我们最重要的利益,才能摆脱我们爱的偏见的诱惑力。
这给我们带来一个巨大的困难。当我们还在遇到各种私欲奴役的时候,我们怎样才能被引导在我们与他人身上去寻求上帝的目的呢?一个人不能通过改变他的心灵来改变他的目的。在国家事务中,我们也不能随心所欲地把对一个领导者的忠诚转移到另一位领导者身上。只有当我们发现某些人对我们更有吸引力,更值得我们效忠时,我们才能转移我们的忠诚。在莎士比亚的一出戏中,有一位贵族说出了他追随某位亲王的理由,“我的心灵很乐意受到你的控制,因为你的身上存在着控制我的心灵的东西。”在上帝的统治中,也存在着同样的情况。这句话是冷酷无情的,它暗示了某种外在的控制。没有人愿意只是服从某种外在的统治。如果我们放弃自己的意志而去服从他人的意志,就象军队中的士兵所做的那样,是因为我们看到了我们的服从中存在着某种东西,即我们看到了服从的德行将在我们身上得以完成,或者因为我们得以完成。外在的统治完全不具有吸引我们的任何力量,除非对那些具有奴隶心理的人和只想解决自己生命烦恼的人才是这样。当我们听到操练的钟声打响时我们很高兴,因为在这钟声中我们将再一次成为我们能够成为的人。
上帝的统治这一词语,是耶稣在他生活时代的宗教词汇中所发现的众多词语之一,然而,耶稣对这一词语作了新的解释,赋予了新的意义。他使用旧的框架,但重新绘制了新的图画。他认为,上帝不是高高在上统治臣民的君王,而是家庭中同孩子们一道生活的父亲。强加在人们身上要求人们服从的命令与父亲之爱的统治——这种父亲之爱是建立在我们自发的由衷喜悦的同意之上的——简直不可同日而语。这样一种服从的方式实际上正是使我们获得真正自由的方式。当耶稣说到上帝之国或上帝的统治在他身上来临时,他指的是在他对人们的灵魂的爱中上帝的统治展现出来。这意味着上帝的力量进入了人们的心灵深处,使人们摆脱了自我的束缚,获得了自由。这就回答了怎样使上帝的目的成为我们自己的目的这一问题。这是因为耶稣并不只是要求我们服从,而是用他那充满人性的爱来爱我们,赢得了我们的心。当伊丽莎白.弗赖(Elizabeth Fry)了解到英格兰监狱的生活正处于可怕的状况时,她要求允许她去采访犯人。她被告知她的努力是白搭的。这些监狱中的女犯败坏到了极点,非常残忍,非常狠毒,已经无可救药。甚至去采访她们也是一件危险的事。但是,伊丽莎白.弗赖仍然坚持自己的要求,最后,当局同意了她的要求。由于她心中对这些不幸的人充满了爱,她能够同这些女犯人进行接触。一点一点地,她的爱贯注到她们身上,唤醒了她们,在她们身上产生了意外的反响。她们心中久已破灭的追求美好的愿望现在又重新开始复活,就象羞涩的春花开放在冬雪覆盖着的大地上一样。她的爱在她们身上焕发出了她们爱的可能性和爱的力量,她们开始表示她们愿意服从善的权威,这是监狱当局经过无数艰苦的努力却无法做到的事。这不正是向我们描绘了耶稣来到世上所做的事情吗?霍金(Hocking)(注:美国哲学家[1873—1966])教授曾谈起过人身上所固有的他称之为道德本能的那种东西,并说过,自我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自我总是向外在的激发开放。在这里,霍金教授涉及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存在着一个强有力的另外的存在者,我们心灵的开放才能使我们获救。……如果事实上我心中没有爱,我怎样去爱上帝或爱他人呢?可能的回答是:如果存在着一个作为动荡着的世界精神的积极的爱者,就能够打破我们的自我,赢得我们的反响,使我们能够去爱上帝或爱他人。这似乎是我们获得拯救所必需的条件,尽管是很不容易达到的条件”(注:《人性及其重建》第398页,耶鲁大学出版)。这就是上帝要求耶稣去做的事情。耶稣就是这积极的爱者,在他身上爱的精神具体表现出来,能够打破我们专横的自我。上帝通过耶稣进到这个世界上来,使人们成为他自己。耶稣站在每一个人的灵魂门口,为上帝敲开人们的心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