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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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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正宗·疯癫·理性·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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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长时间没有看到过 写得这么好的文章。 应该贴在旷野论坛,那里有更多虚心的弟兄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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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林歌, 正想转贴你的文章(一楼) 请问 作者、出处、作者介绍,该如何写? 田哞,鱼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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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2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抬举,林歌惭愧,一篇破文章想转就转吧,我在旷野也是这个ID,只是没在那里帖过东西。 对timmmy只有一个请求,转帖注明:不管你是否认同本文观点,请回到圣经中去,并且专心仰望我们在天上的父,尊主的名为圣。其它可一概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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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2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林歌, 已把注明加入文章。 你有博客之类吗? 你是海外、内地?牧师?非牧师?三自?家庭? 转贴转到: http://fishcafe.3322.org/articles/reforming.htm http://bbs.kuanye.net/viewthread ... =1&extra=#pid31336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9-12 14:54: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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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12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timmmy: 我没有专门的博客,只有QQ的腾讯空间,还弄得乱七八遭的,在郑州读书打工,08年底归主,无门无派无职,平日里一个人去这里的大教堂,偶尔和身边的弟兄交通,不属于于任何团体、宗派,我也没兴趣加入某个有形的团体,只认耶稣为主! 愿上帝祝福timmmy!哈里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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