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被钉十字架,经过了死。我们都知道神是永远的,不变的,不死的,不朽的,神不可能被钉死。但圣经说,“荣耀的主被钉在十字架上”(林前2:8),“你们杀了那生命的主”(徒3:15),“神用祂自己的血所买来的教会”(徒20:28),看到这些经文,我们可能会问:难道神也经过了死?我试着解释一下这个疑问,要讲清楚这个问题,我先说一下什么是“属性相通”。
道成肉身的基督,是奇妙的神而人者,具有神人二性。这二性在基督内不是单独地存在着;也不是分别存在着一位基督、一位神和一位作为人的基督的位格,而是二性联合成为一个位格。所以只存在一位是神又是人的基督。在基督这独一的位格里,每一性都保留着本身基本的属性,并没有因联合而产生任何的增损、变化、搀和或混合。这二性也没有构成一个合成的本性,而是联合进入一个位格中。基督的每一性都各自保持其本身的特点,但每一性的属性及其活动都归属于基督的位格,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属性相通”。属性相通,就是属于某一性的特征都归于位格本身。但这种相通并不会使二性混合,或者去改变它们。一种本性的基本属性决不会变成另一本性的一种本质的特性。每一性的特质都归于位格本身。要提请注意的是位格,而不是二性本身。所有或属神性、或属人性的特质都与位格相通。这既维护了基督位格的完整性也保留了二性的差异性。
说到二性的差异性之前,先简单说一下我们对基督不同的称呼。因着基督是神而人者,所以有时我们用表示祂一种性格(神性或人性)的名称来说到祂,如单称祂为“神”或“神的儿子”,或单称祂为“人”或“人子”;有时我们就用有关于祂双重性格(神性和人性)的名称,如“基督”“神而人者”“同时是神又是人”等。
说到神人二性时,我们应该注意二者之间的差异性。当我们说到祂的神性时,我们不将人性的特质归在神性内,例如我们不说祂的神性是可受难或有限的。我们也不将神性的特质归在人性内,例如我们不说祂的肉身或人性是不死或永远的。但是当我们说到祂的位格时,无论我们给它一个含有两重性格的名称,或只有关一种性格的名称,我们仍然将两重性格的特质归于它。例如我们说这含有两重性格的名称——基督——是同时为神与人,是无限的与有限的,是不可受苦的与可受苦的。当祂被称为神的儿子或被称为神时,只是关及祂的一种性格,祂仍然保有那共存性格的特质——肉身,我们说祂是受苦的神和被钉在十字架的荣耀主,这并不是因为祂是神,而是因为祂同时也是人。同样的,当祂被称为“人”和“人子”时,祂仍保留着神性的特质及荣耀。这下面就是属性相通的方式:藉着位格的同一,及各部分彼此间的相互贯通,两性中的任一个将自己的属性与另一个交换。因此,圣经说,“荣耀的主被钉在十字架上”,“人子从天而降”,“神用祂自己的血所买来的教会”。
神是不死不朽的。由于救赎不得不通过受难和死而产生,因此基督的人性是必要的。基督神人二性的合一是为我们的拯救。若祂只是神,祂就无法为我们死;若祂只是人,祂就无法拯救我们。圣经说“祂儿子耶稣的血,必要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是人,祂为我们流血;是神,祂的血永远有功效。
当我们说“基督死了”,这话可用于祂的二性;但死本身不适用于二性,而只适用于祂的人性。我们绝不能说神性在祂的肉身里死了。圣经说,“按着肉体说,祂被治死;按着灵性说,祂复活了”(彼前3:18)。在位格上,虽然神性与肉身合一了,但当肉身被治死时,神性并没有死。如果有人把水倾倒在燃烧着的钢上,那被熄灭的乃是天生受制于水的火,钢仍旧未受影响(因为钢性自然不被水消灭)。这是比喻,或者可以帮助我们明白一点,也许不太精确。
以上的回复参考了《基督的二性》和《东方教父选集》这两本书的资料,为了避免在这个帖子引起争论,我改动了一些用词(但没有改变作者所要表达的原意)。若有人想要深入了解,建议买来看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8 9:23: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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