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总想问问
收起左侧

[求助]保罗怕的是什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7-15 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人怕出名猪怕壮在2010-7-14 23:54:00的发言:

 

和合译本

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在中国开始有较通俗语言(官话)中文圣经,例如在北方有施约瑟为首的新旧约官话译本(1878年);南方有杨格非(John Griffith)所译的官话译本。另加上其他已完成的译本,此时期的宣教士都体会到有数种圣经译本在中国同时通行,实在对传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於是在1890年在上海举行的一次宣教士大会中,与会成员就划一中文圣经译本问题达成协议:分别就深文理、浅文理及官话叁种和合译本的工作成立叁个翻译委员会,将南北两部官话圣经合并(和合),加以改良,并以1885年版的《英文修订本圣经》(Revised Version)为蓝本进行翻译。而各圣经公会可自行决定英文名词God,Holy Spirit, Baptism的中译词。这叁个译委会各有不同的工作进度,只有官话和合本的翻译工作对以后一世纪有巨大的影响。
这官话和合译本翻译委员会起初共有七位成员,在1906年新约完成时剩下五人,分别是狄考文(C. W. Mateer)、富善(C. Goodrich)、欧文(G. Owen)、鲍康宁(F. W. Baller)及鹿依士(S. Lewis)。自1891年第一次译委会开始,以28年时间,将整部圣经译毕,於1919年出版,定名为《国语和合译本》。这译本出版后不久,即通行全国,自始成为全中国的通用译本。其翻译共有四项原则:
1. 译文必须为全国通用语言,不可用地方土语;
2. 行文须简单,在礼拜堂讲坛诵读时,各阶层人士都能明了;
3. 字句必须忠於原文,同时又不失中文的韵气;
4. 暗喻应尽量直译,而非意译。

他们认为这些原则中,尤以第3项最为重要;然而在译经的过程中,又渐渐倾向重视意义上的准确性。 

参考资料:中文圣经翻译史

以英文为蓝本没错,这和从英译本来的是两个不同的意思,否则会让人误解以为和合本的圣经要比英译本低1个等次。
这点,单看那几个原则就可以知道。如果还觉得问题,看中文和英语修订本的差距就可以知道了。
另一方面,我的表达确实也不够清楚:正因为和合本对照了原文,所以和合本的意义并不比英译本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7-15 4:53:50编辑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19 23:1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