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拿版主说的很好,句句都是出于圣经的精义,比较“神本”,本小羊也赞同。而本小羊是对这样传福音的方法(是方法,不是内容),觉得有待商榷,相比之下,出于“人本”。
从我未信主之前的认知出发,很难得出对地狱的正确看法,虽然不至于幼稚到真认为有一个像监狱的空间存在于地底下,但也不能领悟到地狱是人与神的永远隔绝这样的意思,当然那时未尝主恩,也不觉得与神和好有什么好的。我想大多数人和我一样都是寥寥凡人,不会在不信的时候多加思考这个问题,不信可以去调查下未信之人如何理解“地狱”,更多是结合中国古代传说,认为是一个惩罚的地方吧。
既然我们所传的对象无法对我们所说出的语言有相同的认知,那么作为主动的一方是否考虑下改变这个现状呢?我们不太可能一下子和他们把概念讲得清清楚楚,那么是否要考虑用对方能理解的语言表达自己想表达的意思呢?
简单说来,我的观点就是,传福音是大大要的,动机也如约拿版主所说,是必须的,迫不及待的,但我们要站在被传者能理解且信息变异不是很大的前提上阐述!!!
不然我们传福音是出于爱,但信息到达接收者时却成了“诅咒”,竹篮打水一场空,这是好管家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