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歌称为新歌,为何称作是新的,论到哪一点是新的呢?我领悟到,在此所说的“新”,就是“不同”的意思,应该说不同于以往的,不同于四8的:“圣哉!圣哉!圣哉!主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也不同于四11的“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这是因为神创造的大工。这歌是新的,只因它有新主题,主题是基督藉着所流的宝血施行救赎。五9:“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上帝,又叫他们成为国民,作祭司,归于上帝,在地上执掌王权。”我曾提过有关这两节正确希腊原文的问题。四活物就是基路伯,或是天使,他们不需要救赎。救赎的对象是人类,不是天使(神所要救的是人)。最正确的希腊原文把“我们”二字省掉,所以译为近代语句为“用你的血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上帝”等等。这里的论题是用所流的宝血买赎,意思就是藉着死牺牲生命。我们应当了解这是基督教的中心,即流血、牺牲生命,没有这个就不算是基督教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九22)。我们可以想一想,在旧约圣经中哪一节最重要?最重要的一节必定是创三15,女人的后裔要打伤蛇的头,这是以后整本圣经的预演。还有就是赛五十三章,主的受苦仆人,他象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他担当众人的罪行。赎罪乃藉流出代罪者的血。罗伯·布朗宁(Robert Browning)诗人写了一首诗叫做“扫罗”,在这首诗中他说道:“不用呼吸,不用眨眼,不用抬手,救恩就与死争夺……”不管你怎么想布朗宁其它的事,他也不是一个纯正信仰的基督徒;但无论如何,在上述的话题中,的确透出了基督教信仰的中心。”
利十七11同样论到流血救赎的事:“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不见得是合科学的说法,无论如何,也很接近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有血库?也许你们当中有些人今天仍活着并且健康,是由于在生死关头接受过输血。在利未记中动物的血当然是预表基督的血,唯有基督的血才能有效地赎罪。另一处经文在出十二13:“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
不流血的宗教就不是基督教;那仅是一种可怜的、无望的道德主义,结果只能令人绝望。各种的善行宗教,根本就是以成就得救,其无可避免的结果可能有二。其中之一是有人很得意地以为他已经获得拯救,就象法利赛人一样,会产生属灵的骄傲和自以为义的结果;另一种情形是当人了解他不能得到,结果便彻底绝望而消沉下去。不是骄傲就是绝望,但真正的基督教不至于走向骄傲,更不至于绝望;它带给我们新生命,并在属灵中的公义、和平及喜乐。
“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上帝。”我们应该了解“救赎”这个字的意义。救赎某样东西,就是付出赎价把它买回来。在美国西部某一州有一个人,从绑匪那里带回他安全无恙的妻子;在这情形下,要付赎价给绑匪。那么耶稣基督为他的子民付赎价是给谁呢?可十45,耶稣说他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赎价”的英文形态和希腊文是相同的,在启示录第五章及其它地方译为“买赎”。所以在圣经里。买赎的意思和付赎价的意思是相关连的。早几百年的教会里有一个很通常、流行的异端,说赎价是付给撒但,以便赶走撒但,而把人类从它的掌握下释放。这种奇怪的思想有时还找到,我就曾在儿童的暑期圣经学校课程中看到过。
对圣经道理盲目的基督徒们一再有这种想法,所以将赎价给撒但的这种说法还在流传。凡异端并非一无是处的。假如异端是百分之百的错,那就骗不了人,也没有人会随从它。可是有些异端实实在在已困扰了教会,也的确是完全错误的,其中渗杂一些不重要真理的成分在内。我们考虑到异端中真理的成分,就是基督来要毁灭魔鬼工作的真理;但是他不必付赎价给魔鬼,魔鬼没有合法的资格要求人类。撒但就是绑匪,它象海盗抢夺船只。船不属于海盗,同理人类不属魔鬼。它未握有抵押权,不必还清或抵消。根据圣经,赎价是付给上帝,以满足他的公义,而且赎价付给上帝,就毁坏撒但对人类的掌握。所以耶稣能够这么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象闪电一样。”赎价是付给上帝,因为人犯罪以后已经违犯了他的公义。《要理问答》上记着:基督舍己为祭物来满足神的公义及使神、人和好。
在罗马书三25—26那里,我们知道基督流出宝血为要赦罪,特别显明上帝的公义,所以上帝既是义的,也称信基督耶稣的人为义的。基督徒并非靠暖昧可疑的交易,偷偷地上天堂;他们确实到了天堂,是靠着某人能有权利完全付清了破坏上帝道德律的罪债。基督付清这赎价,然而不是给撒但,而是付给上帝。
“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上帝。”这意味着他们先前是失丧了;我们常说到失丧的人得蒙拯救。圣经指没有基督的罪人就是“失丧”。有一天,一个小孩因为找不到母亲而迷失道路,在马路上徘徊着大哭起来。过了一会儿,扩音器里传来广播,使林荫道上每个角落都听得到:“有个三岁大的小男孩,金发,现在林荫道的办公室,请父母来办公室带回这个小孩。”小孩迷途是因他不知道妈妈在哪里,于是就迷失了。有一次我在东京迷路了,那对美国人来说是很容易迷失方向的地方。和我在一起的狄克逊博士(Dr.E.J.Dickson)也迷路了。我们跨进了计程车,用日文写下我们要去的地方,把这张纸给计程车司机,然而计程车司机也迷失方向。他停车二、三次,出去请教别人;最后总算到了要去的一家供应药品的公司。在纽约市我也迷失过一次,还有另一次是在俄亥俄州的杨家集,去改革宗长老会讲道的途中迷失,你可看出我很容易迷路,不仅在东京而已!
但在圣经里,“失丧”的意思更甚于失散、迷糊、或找不到前往的地方。在圣经里指人“失丧”,是指“拥有者”(耶稣)失去了人的团契和服事。在路加福音十五章内有三个同类型的比喻,强烈地显出这个观念;牧羊人失去他的羊,妇人失去一块钱,以及父亲失去他的小儿子。我们是被造成要爱、了解、喜乐并服事以及和神有交通,而当我们在罪恶当中,没有被买赎的时候,上帝便失去了创造我们的原意。当圣经说人子寻找、拯救失丧者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想起这一点。不仅人类困惑、恐慌和挫败,事实是上帝失去属于他应该拥有的人。所有被造的人都有和上帝交通的能力,但不是全部被拣选要买赎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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