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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国文化中罪的形态和意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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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08号 中国文化中罪的形态和意义 罗光总主教讲 (一) 罪的形态 “罪”的存在,在中国文化里不成问题,但问承认有什么样的罪? (1) 政治方面的罪 a书经桀纣的罪 b历代兴师讨伐的人,都说所讨伐的人有罪—骆宾王代徐敬业伐伍则天檄书 c罪己诏 (2) 宗教方面的罪,祭祀消灾 a儒家——天的赏罚 b佛家——五趣、轮回、超渡、盂兰金(四谛、报应)(法苑珠林) c道家张天师 (3) 刑法上的罪 犯法称为罪,罪名由刑罚而定(尚书、史记、唐律) (4) 伦理上的罪 过,曾子三省,孔子论改过,孟子有时称为罪 +265+ (二) 罪的意义 (1)罪的意义 (甲)罪的字义 罪—促鼻辛酸 (乙)违反天意 a桀纣——矫诬上帝之命b获罪于天C知天命、畏天命。 (丙)犯法 罪由法而定 (丁)伦理上的恶 a乱b恶C性善性恶 (2)罪的结果 (甲) 客观——受刑罚 a国家刑罚、上天刑罚 (乙) 犯罪者的心理 a怕受刑b受刑有违孝道 +266+ 结 论 第一、罪与恶分离 第二、儒家不以罪直接得罪上天 第三、怕刑罚而不犯罪,但现在人则以上天刑罚为迷信 第四、在中国文化里——政治、宗教,修身,但没有悔罪的仪式和诗文 研究民族学和社会学的学人,常就原始民族的生活中,探讨“罪”的形态和观念,他们大概都以为原始民族的“罪”,在于对于“图腾”的禁止和忌讳有所违背。(1) 图腾的制度乃是承认一种自然物或人造物与一个亲属团体的密切关系,因而崇拜这个物体。 研究中国古代社会史的学人,也有人主张中华民族曾有过图腾的组织和崇拜。(2)但是他们所有的史料太渺茫,太不确实,仅拿中国古代姓氏的制度去证明图腾崇拜,不足以为据。所以我们既不以中国文化起源于图腾制度,我们也就不从图腾崇拜去研究“罪”的观念。 中国文化的史据,以五经为最古典籍,我们便按照经书的记述,开始研究中国最古时代对于“罪”的形态和观念,以后再按照历代的典籍,研究“罪”的形态和观念所能有的变迁。不过在这一次的讲演里,我只能讲一个大纲,希望你们中间对这问题有兴趣的人再详细地加以研究。 对于这个问题,我分两层来讲:第一,讲在中国文化中“罪”的形态;第二,在中国文化里“罪的观念”。 +267+ 一、罪的形态 我们研究“罪”在中国文化里有什么意义,第一我们便要问,在中国文化里,“罪”是不是存在?若是存在,中国人承认怎样的罪? 对于罪的存在问题,在中国文化里不成为问题,中国历代的人都承认罪的存在,最简单的证明,在中国文字里有“罪”这个字,在中国历代典籍里也多次提到某某有罪,在中国人民的生活里常常表示认罪。 若是问在中国文化里,在怎样的事件上表现有罪?这个问题便是在中国文化里,罪的形态的问题。为答复这个问题,我们分做四段来讲。 (1)政治方面的罪:君王有罪,为天所弃 翻开书经和诗经来看,书上最明显的一桩事,就是桀王纣王作恶,对于上天有罪,上天便弃舍了他们,不要他们再作皇帝,另外选了汤王和武王来代替。 汤伐桀说: “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尔有众汝曰:我后不恤我来,舍我穑事而割,正夏。予惟闻汝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尚书,汤誓) 武王伐纣说: “予有臣三千惟一心,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于惟顺天,厥罪惟钧。”(尚书,泰誓上) 尚书在中华文化里,为最古的政府正式文书,乃中国最古记载君王言辞的史书。“汤誓”和“泰 +268+ 誓”为汤王和武王的誓师文,是两篇很隆重的文章。汤王和武王都不敢以臣子的身份违反皇帝,他们所以敢出师伐桀伐纣,理由是桀纣反背天意,犯了许多罪恶,他们兴师为吊民伐罪,为代天行道。因此在我们中国最古的政府文告里,承认“罪”的存在,而且把“罪”作为政治改革的一个大原因。这种罪恶是一种公开的罪,是政治罪,是关于公众的事。后代的朝代改换时,常有这种政治罪出现,一部廿四史里多有这类的记载。在中国的古文里也有这类的文章。我们少时读国文时就读过唐骆宾王替徐敬业写的一篇伐伍则天的檄书,历数武后的罪 状。 “伪临朝武氏者,性非和顺,地实寒微。……加以蚖蜴为心,豺狼成性,近柙邪僻,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鸠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敬业皇唐旧臣,公侯家子。……是用气愤风云,志安社稷,因天下之失望,顺宇内之推心,爰举义旗,以清妖孽。……” 这种罪不是按照法律所判断的,也不是政府所决定的;而是天下人民所共同认可的罪。 司马迁“项羽本记赞”批评项羽说: “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营经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项羽不是皇帝,没有因罪而为天所弃的可能。他的败亡并不是刘邦有德该得帝位,项羽有罪该亡,乃是因为项羽自用私智,用兵不善。司马迁以项羽之亡为用兵之罪。这种罪乃是军事上的错误,而不是历代史书的政治罪。在政治上罪的存在,还有另一种证据,即是皇帝下诏罪己。最后的第一道罪己诏,是洪宪皇帝袁 +269+ 世凯的罪己诏。
发表于 2010-6-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辛   辛 辛  辛 ----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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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8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YMNL64在2010-6-3 16:06:00的发言:

 

 

 

       辛   辛 辛  辛 ----   呢、???

这么多辛,大大小小.估计这位弟兄也是喜辛厌罪派. 罪在中华文字中,各时代的具体含义可能不同,唐代景教用罪指代"基督教教义罪-违反神的法律",古文中可能不易误解.但罪字多义,多变.为世俗罪所使用,是普通名词,非专有名词,人人可用,事事可用. 想当年佛教用"业"就棋高一着,任凭"罪"字内含千变万化,"业"字佛教专用性不变,"罪业"也是"业",不是"罪".少了多少烦心事. 次次需解释. 若基督教教义罪-违反神的法律译成辛,若想加强语气,译成"罪辛",我看也未尝不可.辛为基督教所专用,亦妙不可言. 愿众版主也别见辛色变,又锁又威吓.若神不喜悦,神自会丢弃.学学尼哥第慕,放辛一条生路.若神喜悦辛,神一定会祝福此网站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9 4:54: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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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ightzou在2010-8-18 8:58:00的发言:

估计这位弟兄也是喜辛厌罪派. 罪在中华文字中,各时代的具体含义可能不同,唐代景教用罪指代"基督教教义罪-违反神的法律",古文中可能不易误解.但罪字多义,多变.为世俗罪所使用. 想当年佛教用"业"就棋高一着,任凭"罪"字内含千变万化,"业"字佛教专用性不变,"罪业"也是"业",不是"罪".少了多少烦心事. 次次需解释. 若基督教教义罪-违反神的法律译成辛,若想加强语气,译成"罪辛",我看也未尝不可.辛为基督教所专用,亦妙不可言. 愿众版主也别见辛色变,又锁又威吓.若神不喜悦,神自会丢弃.学学尼哥第慕,放辛一条生路.若神喜悦辛,神一定会祝福此网站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8 9:14:07编辑过]

 

呵呵  一看就是在“一唱一和”。

 

“罪”就是罪,用其他看似能表示这个意思的词来替换,其背后的动机阴沉而可怕!

现在的人知道“辛”是啥吗?

接受了模模糊糊的“辛”,就是对自己那深处的“罪”的模糊。你模糊了自己的“罪”,再发展下去,你就无罪了,再发展下去你就是神了。 

 

把“罪”改成“辛”是多么可怕的要求!!!

 

“神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神的意念高过人的意念。” 这句话是在告诉你,神的道高过了世间所有的人类的文化(包括人所创造的文字)。

 

你还把佛教的“业”拿来做衬托,上帝圣洁的道岂是你能拿那些能污秽人使人堕落的人所想出来的宗教来衬托?! 上帝那圣洁的,能苏醒人灵魂,使人得生命的至圣真道岂能和这些污秽人,带人入灭身之国的理论相提并论?!

 

让上帝的道来适应人类自创的文化文字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 上帝和你哪个大?  你在上帝面前算什么?

 

人类的一切文明、文化、科技、艺术等等都须俯伏在上帝的道之下!!!  若不然,就是“不守本位”!就是“罪”!

(不守本位的不仅仅是那些恶天使,恶人也不守本位)

 

 

还有,请以后慎言“上帝一定会祝福.....”。 你不是上帝的军师!

 

以赛亚书45:7

“我造光, 又造暗; 我施平安, 又降灾祸; 造作这一切的是我耶和华。”

 

希伯来书2:1

“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

 

你不恐惧战兢,把上帝的道当作随便,你觉得你的下场会是什么?  愚昧的人欺骗自己也欺瞒他人,说上帝是慈爱的,施行祝福的,你们不管犯多少罪上帝都是会赦免的。

 

你忘了上帝还是公义、圣洁的神吗? 罪恶在上帝面前必要受审判,你知道吗?  你以为上帝是圣诞老人啊,准备一大包礼物,每天给你发发?

 

连保罗都恐惧战兢儆醒努力,生怕传福音给了万人自己却被弃绝。  你去好好思量思量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8 10:22:1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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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楼主为什么那么执着,怎么就抓着这个字不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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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8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保罗在提摩太后书四章很明确的提醒我们这件事情:
3 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
4 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
5 你却要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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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林歌在2010-8-18 10:01:00的发言:

不明白楼主为什么那么执着,怎么就抓着这个字不放呢?

我醉心罪学,喜钻研从希伯来文,希腊文,英文,中文对罪的字面义,引申义,含义的理解及古今变化,自觉乐在其中. 再打个比方说辛罪联系 航海时,北极星可用来指引航向,若只说靠星星指引航向,你又知道靠哪一颗星呢? 辛指北极星,满天星斗指罪.要分清,初接触基督教的人才知你说的是什么.这种分开是向对基督教不了解的人说的.如果对信主多年的弟兄姐妹,这当然不成问题啦,叫什么都一样,心知肚明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9 7:14:5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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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ightzou在2010-8-19 5:25:00的发言:

我醉心罪学,喜钻研从希伯来文,希腊文,英文,中文对罪的字面义,引申义,含义的理解及古今变化,自觉乐在其中. 再打个比方说辛罪联系航海时,北极星可用来指引航向,若只说靠星星指引航向,你又知道靠哪一颗星呢? 辛指北极星,满天星斗指罪.要分清,初接触基督教的人才知你说的是什么.这种分开是向对基督教不了解的人说的.如果对信主多年的弟兄姐妹,这当然不成问题啦,叫什么都一样,心知肚明啦.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9 7:14:51编辑过]

 

你既有刻苦钻研的心志,为何不醉心于研读神的道,并施行出来?   这对你对他人都有好处,比你研究所谓的“罪学”要重要的多。

 

我并不同意你说的“对初次接触福音的人是一种讲法,对信主多年的人是另外一种讲法”的观点。神的道岂有两样? 

为什么不做到“不管对什么人而言所要传达的福音是一样的”? 真正的福音只有一种,没有两种福音。

 

传福音时要注意传讲信息的先后次序,但是福音的核心绝不可以不传! 福音也绝不可更改!!!

 

神的道不是隐藏的,含糊的,玄奥莫测的;绝对不必”心知肚明即可“!   灯不是放在床底下,而是要放在灯台上。

 

还有: 不同表述,意义是不一样的。绝不是“叫什么都一样”!

 

神说:“...,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蛇说:“...,不一定死,...”

 

你觉得“一定死”,“不一定死”都一样吗? 要死就死,不死就不死,反正都一样。是吗?

 

看看希伯来书2:1

“所以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恐怕我们随流失去。”

 

你这种“叫什么都一样”的心态是在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8-19 14:01: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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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lz is so obssessed with"sin" and "zui" in Chinese character.

 

brothers and sisters in forum they are trying to drag you back, it seems useless. May lord lead you to know that it is meaningless emphasis just on literally characters....

 

sorry, my computer chinese input is out of my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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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9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罪”和“辛”这个问题上实在是陷入了深深的困扰之中。

论坛里的弟兄姊妹其实都是试着想帮你从这个问题中拉出来,但是看来是无用的。也许上帝会亲自带领并让你知晓过分执着于文字表面的问题是毫无意义的。

对不起,我电脑的中文输入法出了点问题...

帮楼上姊妹翻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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