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后千禧年派
(一)此派甚
接近「无千禧年派」,只是认为「千禧年」尚未开始。「千禧年」可能是真的一千年,也可能是一段「完整的时期」,将来要在历史上实现。至于什么时候实
现,则无人知晓。不过在十九世纪时,海外宣教热潮彭湃,工业革命科技萌芽,医学发达文明进步等,世人以为靠自己的力量,必可改善今世成为美好的天堂,连不
少的神学家也误认为,当福音广传,普世归主之后,教会的力量必要影响全世界,则天国就实现在地上了。故认为在不久的将来,地上的国将要成为主基督的国,基
督与基督徒要在地上作王一千年,也就是「千禧年」将要实现,美好太平的日子就要到了。只
是最后虽然仍有撒但的背叛,及离道反教之事而引起「大灾难」期,但接着就是主耶稣再临之大审判,而
带进新天新地。故主耶稣是在「千禧年」之后,也是「大灾难」之后再来,是谓「后千禧年派」。
(二)后千禧
年派亦指认奥古斯丁为主要的倡导者,在十二世纪曾因但以理·怀特比(Daniel whitby)
而兴盛一时。到十九世纪,不但自由派学者,连保守派神学家如查尔斯·霍奇(Charles
Hodge)及斯特朗(A.H.Strong)都赞同此
说。但是到了二十世纪,历经第一次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已炸碎了世人的幻想与神学家之误解,目前支持此说之学者亦已不多。
三、前千禧年派
(一)千禧
后是在主耶稣再来之后才开始的。《启示录》中的七印、七号、七碗之「大灾难」期以及千禧年是有时间上的连续性。故七碗之最后是哈米吉多顿大战。大战之结
尾,主耶稣荣耀降临,打败一切敌对神的恶人,带进千禧年,已经殉道的基督徒要经历第一次的复活,并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参启二十4、6)。
(二)「千
禧年」之最后还有一次撒但鼓动的大背叛,主再次来临后,接着是恶人的复活,并面对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至终恶人被丢入永远的火湖中,是谓「第二次的死」。然
后基督徒被带进永远荣耀的新天新地之中(参启二十至二十二章)。
(三)初代
教会因多在迫害之中生存,众信徒都热切期盼基督早日再来,得胜邪恶势力,建立永恒荣耀的国度。因而许多早期教父的著作都倾向前千禧年主义,并都切望主耶稣
快来建立千禧年国,其中著名的如希拉波立的帕皮亚(Papias of Hierapolis)、罗马的革利免(Clemen
to Rome)、安提阿的伊格那丢(lgnatius of Antioch)、士每拿的坡旅甲(Polycarp
of Smyrna)、护教士游斯丁(JustinMartyr)、里昂的爱任纽(lrenaeus
of Lyons)、迦太基的特士良(TertullianofAfrica)以及孟他努教派(Montanism)等。故在主后四三一年召开的以
弗所大会之前,前千禧年派或主耶稣在千禧年前再来之思想甚为普遍,但尚未清楚界定出「灾前」或「灾后」之学说。
(四)第
四、五世纪以后,政教合一,加上寓意解经盛行,更有奥古斯丁之推波助澜,无千禧年派及后千禧年派鼎盛。甚至在主后四三一年的以弗所大会上,判定有千禧年之
信仰为迷信;从此千禧年派黯然走入旁支小派之中,流传在瓦勒度派(Waldenses)、保罗派、亚尔比根派(Albigensis)及西班牙(Spain)的耶稣会教士等派别之内。渐渐脱离主流而不
被注意。
(五)十六
世纪改教运动时,由于农民改教主流的「重洗派」,以基督快再来建立公平、合理的千禧年国为号召,倡导农民反抗贵族压迫,引起暴动。遂使天主教用武力镇压,
也让改教家们避开千禧年主义。直到十七世纪中叶之「清教徒运动」,才又恢复切慕基督再来建立千禧年国。
(六)十九
世纪是千禧年派的复兴时期,尤以英国(United
Kingdom)的弟兄会最极力提倡。但其中有人坚持主耶稣是在「大灾难」之前再来,另有人强调主是在「大灾
难」之后才来。由于各持己见,甚至引起兄弟会之分裂,一为「灾前派」,一为「灾后派」。渐渐地又有人折衷一下,主张「灾中派」,或「得胜者被提派」或「多
次被提派」。使得在前千禧年派之阵营内又产生了五六个支派之多。其详细内容绝非本文所能涵盖。仅此略提一下灾后派及灾前派之要点。
四、前千禧年灾后派
主张此派的
主要理由如下:
(一)圣徒
复活只有一次,且是灾后(被提时):
1.《但以理书》第十二章一至二节论到复活是在灾后。
2.《启示录》第二十章六节的「头一次复活」是在灾后。
3.《帖撒罗尼迦前书》第四章十三至十八节被提与复活同时,故应是指灾后。
(二)「大
使命」(参太二十八19、20)指出信徒会一直存在到世界的末了(故应与世人同渡灾难期,不应
先离开)。
(三)《马
太福音》第十三章二十四至三十一节、三十六至四十三节提到基督徒与恶人一同存在到世界末了。
(四)《马
太福音》第二十四章三节所言「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前面只有一个冠词,故表达是同一件事,也是同时,且是灾后才发生(参太二十四29、30)。
(五)保罗
之用词中,显现、显明、启示、再来、那日子、那日、耶稣基督的日子、主耶稣的日子、主的日子、降临(参帖前四13至帖后二10),故是指相同的一件事;而保罗明言此事发生在大罪人显露出来之后(参帖后二1~10),故是指灾后。
(六)按
《启示录》之次序,羔羊婚宴是发生在大巴比伦倾倒之后,故主耶稣提接教会应为灾后。
(七)《马
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及《马可福音》第十三章之「选民」是指基督徒。他们经过灾难,故应是灾后才被提(因被提与主降临是同时,而主降临明明是灾后)。
(八)虽有
七年灾难之信号,但主再来时刻无人知晓,故仍须随时预备妥当。
另外还有些
支持灾后的理由,不过此派也有困难之处,譬如:为何「千禧年」竟是专为不信主的人而预备的呢?再者,七年如此严重之大灾难,信徒怎么仍会「不知不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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