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神三位一体
黄子嘉
基督徒信仰的真神乃是「三位一体」的,若不留意分辨,很可能就落入「一位一体论」或「三位三体论」的错谬异端之中。初代近三百年的教会,曾历经这两大异端之冲击,终于在主后325年之尼西亚大会上,确定了合乎圣经的正统信仰:「三位一体论」。
永恒同存的父、子、灵
所谓「三位一体论」中之「位」指「位格」,「体」指「本质」;其基本意义为:神是「三个位格却一个本质」的存有。三个位格不混淆,一个本质不分别。位格是指有「自主的思想、感情与意志」,而本质是指「存在的内容、性质与成分」;三个位格是「同永恒、同现存、同等次、同尊荣」的;一个本质是「同性质、同内涵、同组成、同权能的」。圣父、圣子、圣灵从永远到永远是「三位并存又合一本质」的独一真神。
圣子由圣父所生,乃是永恒的出生;圣灵由圣父及圣子所「出」,也是永恒的发出。正如阳光生出或发出于太阳一般,不分孰先孰后,太阳与阳光乃同时共存。圣父藉圣子和圣灵创造万有,又差圣子道成肉身完成救赎大工,复活升天坐父右边,统管万有。圣父与圣子再差遣圣灵来实施救赎。三位一体的神,乃「从永恒到永恒」美善同工,决无矛盾。圣子甘愿顺服圣父。圣灵完全荣耀圣子。圣父、圣子、圣灵」永不互相转换」,并且永远「同享荣耀」。
「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
本文先由耶稣所说的两句话开始讨论。一是「我与父原为一」(约十30),另一是「父是比我大的」(约十四28)。这两句表面上看似矛盾,其实不然。但若了解不当,则易产生差池。一则会堕入「一位一体论」之谬误,另则陷于「三位三体论」之异端。本文在研讨此两句话时,拟加入其他相关经文之探索(诸如:约一1:「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一14:「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来一3:「主耶稣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以及腓二6:「他本有神的形象。」等),以期明白圣父与圣子的存在及彼此之关系。同时会找出「圣灵是神」之经训,持敬虔谦恭的心,来讲论三位一体之真理。
初代教会当时有人误解了「我与父原为一」,以及「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认识我就是认识我的父」(约十四7、9)等经文的正确意义,因而逐渐偏衍成「一位一体论」。此一论述之集大成者,乃约在主后二一五年于罗马流行之「撒伯流主义」(Sabellianism,或称形态论的神格惟一论)。其主要论点在于:圣父、圣子、圣灵就是一位神,他们只是在变换自己的形态而已。也就是说,这一位神在不同的时间、境况、地点、场所、以不同的角色向不同的人所作的「显现」。
撒伯流主义主张,旧约时代的神是以「圣父」的角色向人显现;而新约时代,这同一位神则转换以「圣子」的角色来到人间。故实际上圣子就是圣父成为肉身。圣子与圣父原为一,使人看见圣子就是看见圣父,认识圣子就是认识圣父;又当圣灵在五旬节降临时,这同一位神,又再改换成为「保惠师」的角色来世上工作。其实圣父、圣子、圣灵、只是「一位一体」神,在显现中表明不同的形态与角色而已。就好像一位男性教师,面对妻子时其角色是丈夫,面对女儿时其角色是父亲,面对学生时其角色则是老师。但事实上只是一位男士的「不同角色」和「不同形态」而已。
这样的「一位一体论」不仅是错误的,还继承了约在主后一九零年就已被否定的「圣父受苦派」。即认为:「圣父自己降世为人,成为圣子,并且受苦而死在十字架上。」再说,这样的主张也无法解释圣经里许多圣父与圣子可互相对谈、交往、又可各自独立思想、行事的事实、例如:主耶稣受洗的时候,圣父由天上发声,圣灵如鸽子降下(参太三16、17);在登山变形时,圣父又由天上说话(参太十七5);在客西马尼园时,主耶稣祷告说:「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这杯离开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在十字架上时,主耶稣先说:「父啊!赦免他们!」(路二十三34)后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4)最后则说:「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二十三46)此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经文,不允许我们把圣子等于圣父,更不可能是圣父为我们的罪受苦而死在十字架上。故此,很快地,初代教会便拒绝了圣父受苦派及撒伯流主义,并公开宣判之为异端。
圣父与圣子同本质
那么如何正确地解释主耶稣所说的:「我与父原为一」呢?首先,「原为一」应解释为「就是一」,因为动词是现在时态;在希腊文中表达持续性的就是「一」。故不可解释在天上时父与子原为一,在地上父与子不为一。圣父与圣子应该永远为一。不过,重要的问题是「一」的解释。
希腊文之文法十分谨慎,不但名词、代名词有阳性、阴性、中性之分别,连形容词及数目字都有性别之分。例如:「他是一位优秀的男选手」,则名词「选手」、代名词「他」、形容词「优秀的」、数目字「一位」都要用阳性的词句。而在希腊文中,若要申论与「位格」有关之事,要用「阳性」的用词,否则就是论到与「位格」无关之事了。
《约翰福音》第十章三十节即主耶稣所用的「一」字是「中性」的数目字,正如《约翰福音》第十七章十一节、二十一至二十三节所用的,故并非说主耶稣与圣父是同一位格,更不是说圣子就是圣父,否则众圣徒与圣父及圣子都是同一位格了。从上下文来看,是论到圣父与圣子在保守羊群永生的意旨上是同一的,在护卫羊群的安全的权能上是同一的,在拯救羊群事工的运用上是同一的。再由圣经许多其他经文可以推论出这也是指「本质上的合一」。圣父是完全的神,圣子也是完全的神,圣父与圣子一同行事,一同运用权能,一同保守羊群,圣子所作的就是圣父所作的,圣父与圣子除了在十字架上赎罪的时刻外,是永不分离的。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世人看见了圣子,就是看见了圣父,故可以说从本质、权能、意旨、事工、计划等方面来看,圣子与圣父「就是一」,但并非「位格」上的同一。
这样的概念在《约翰福音》第一章一节也很清楚地表达了出来:「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太初有道」这四个字将于下文讨论。但「道与神同」在希腊文之意义乃是「道与神面对面的同在」或「道与神面对面交谈地同在」。故道与神必是两个「位格」,不可能是一位。但下一句「道就是神」需要特别解释:在希腊文圣经中「神」字是放在句首,但没有冠词,而「道」字是有定冠词,却是放在后面。如此特殊的文法是有双重含义:其一,是不可译成「道是一位小神」;其二,是应该译成「道就是神」,但其意义不是说道与神是同一位,乃是指道与神是同一的,道的「存在内容」就是神的「存在内容」,或说道的本质就是神,故道就是神。神(圣父)是完全的神,道(圣子)也是完全的神。故接下来说:「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他造的……道成了肉身……正是父独生的荣光。(约一2、3、14)故圣父与圣子虽不同位格,却是同本质、同现存、同等、同尊、同荣、同工等,三个位格,一个本质,三位一体之真神。
「父是比我大的」(约十四28)
「父是比我大」的这句话也被许多人所误解。初期教会中有部分信徒只尊圣父为至高完全的神,而圣子只是次等的神、是被造的神、是有「开始点」的神。圣父大于圣子,不仅在事工的秩序上,更是存在的本质上。因为主耶稣是圣父的独生子,而按照世理之推论:「生者早于被生者」,故圣父的存在应该先于圣子。只有圣父是永恒的存在,而圣子却是在创世以前「某一时刻」被圣父所生。因而圣父与圣子存在的本质不同;只有圣父是永恒的,而圣子是有开始的。
主后三百年左右,埃及亚历山大城的亚流长老,是集此说法之大成者。他强调「曾有一段时间是圣子尚未存在的时候」,并认为圣子无论如何地「被生」,也都等于「被造」。故大胆宣告圣子是被圣父所造的「次等神」,圣子的次等神性本质是与圣父的完全神性不同。加上圣灵又是被圣子所造,故其神性本质又更低一等。因之形成了三个位格又三种本质的「三位三体论」。教会当时为了解决此项争议而召开「尼西亚大会」,至终将亚流派判作异端。极其遗憾的是,近代的异端「耶和华见证人」又重蹈此一覆辙。
「尼西亚大会」中,以亚他拿修(Athenasius)为首的教会领袖,极力反驳亚流之错谬。强调圣子是「被生」而非「被造」,并采取是「永恒的出生」,正如阳光生出于太阳之生,绝非「生者早生于被生者」之「生」。圣子与圣父是同永恒,也是同本质而非相似本质的。凡圣父所具有的完全神性,也是圣子所同样具有的完全神性。这重要的主张就成为《尼西亚信经》(The
Nicene Creed)的核心,也是直到如今众教会所持守之三位一体信仰的基础。
此外,《约翰福音》开头的「太初有道」四个字,也需要仔细探索。由于「太初」二字在希腊文中既是「起初」。若按常理推论,「起初」必有一起开始点,若「道」是从该起始点才开始存有,则必有起始点之前的时刻是「道」尚未存在的。如此一说又再度陷入亚流派之错谬。
「太初有道」正解之关键乃在「有」这个字。「有」字的希腊文时态是「不完成式」,也就是所谓的「过去进行时态」。其意义为「在过去某一时刻已经一直继续不断地存有了」。故即使「太初」有起始点,但在那起始点时,道已经继续存在了,并且是无始永恒地先存了。所以「道」就是「神」,道就是与父神有完全相同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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