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是非常严厉的,若是真心爱主并且用心去学习神的话语的基督徒,在认识到自己和女友同居的时候是犯罪,即使是非常相爱,也建议马上分开居住。难道分开居住后就不能再相爱了吗?难道犯罪后就不能再悔改了吗?但是如果知道自己是犯罪了,还没有离弃错误的道路,没有做到真正的悔改,依然同居,那就是使圣洁的神非常痛心的事情了。
分开后需要各自谨守自己的身体最好半年到一年,才可以重新谈论婚事,不玷污神的殿。
不知道你看过“疾风烈火”没有,里面就真实地讲到一个例子,牧师正在辅导一对男女,很明显的他们已经在同居了,但是他们迟迟不愿意归向神,因为恐惧神的惩罚。牧师带领他们后,他们的心软了,于是祷告接受了耶稣。之后,牧师问男子:你愿意搬离吗?男子说:我愿意。牧师问:何时?男子说,待我找到新的房子,约摸一个星期左右。牧师说:不可,今晚可以吗?男子愣了一下:今晚?牧师说:如果你愿意,我们有同工会帮助你马上开始,不用担心这几天的住宿。
随后,男子接受了建议,女子眼中泛着泪水。一年后,他们在教会里结婚了,并且做了很好的见证。
同样的,在我们的教会中,也有此类相反的事情发生过。女子和不信的男友一直在秘密同居,而且已经三年了。这三年中牧师对他们做婚姻辅导,他们也从来不提自己同居的事情。直到即将结婚了,教会愿意为他们做证,突然在一次的谈话和临时探访中发现他们已经有了夫妻之实而且同居了三年,教会长老当即要求他们悔改并归向神,并且建议先停止婚礼起码1个月后再议。当时男子刚刚信主,但是他们态度非常强硬,女子泪水涟涟述说自己的苦衷,说每年只有2个月在一起,肯定要住在一起才知道互相的好坏,男子默然不语。后来教会屡劝不住,就停止了和他们证婚的做法。前一天晚上长老还和他们通短信,问是否愿意悔改,然而他们心意已决,已经又请到另外一个新的牧师来为他们证婚,有了一个“完美的西式婚礼”。我们现在已经和这位姊妹没什么太多的联系了,因为她已经去了另外一间教会。我心里却时常想不晓得她日后见主面的日子会是如何。
我想,神那么的爱我们每一个人,如果我们做了他不喜悦的事情而掩耳盗铃,以为将来在神的面前不用面对这件事情,那将来懊悔和泪水涟涟的就是我们了。夫妻之实,没错,有了,但作为未嫁未娶的人来说,那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但不要将观点在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基石上,有了夫妻之实就没什么了,那领没领证也没关系了,不是这样的啊,那基督徒的见证在哪里。若不悔改,每天看着你们进进出出的邻居们得到的见证在哪里?归给神的荣耀在哪里?你们这样的关系心里有平安吗?符合圣经的教导吗?圣经里曾经描写过以斯帖的用各种没药香料洁净自己一年,才真正将自己献给王。难道姊妹们不应当将自己洁净地交给丈夫吗?难道每一个基督徒不应该将自己洁净,得见主面吗?个人认为,如果有了夫妻之实,却还没有结婚的,应该两人在神面前认罪悔改,分开居住,到合宜的时候再议婚事。这对你们将来的婚姻是大有益处的。而绝不是有了夫妻之实,就赶紧结婚,处理了得了。
但是楼主,你的女友还是不信主的,我劝你还是向神认罪悔改,因为经上记着“信与不信本不相配”,若看重肉身的情欲大于自己对神的追求,那就应该重新思考自己的基督徒心智。靠着神,我相信你即使为了神荣耀的缘故放弃世上的一些东西,但在日后的生活(婚姻)上你一定大得祝福。同时也将你女友放在祷告中,因为我想到你和你女友同居,估计也许你祷告的时间也不多,因为一人信一人不信的缘故。
真心希望你好。愿主带领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