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不是第一个人有这样的疑问,之前无数人都有过。
简单说,楼主所想像的自由意志是不能除去“分辨是非”这个重要部分的。人如果没有分辨力的话,就不存在所谓自由选择。人的自由选择是在分辨对错好坏之后的做出的决策。比如楼主现在的困惑,其实就是在分辨自己认为的是非之后,用自由意志的选择提出质疑。没有分辨力,也就不会产生今天的讨论。若没有分辨力,人充其量就是一个智能的机器而已,什么都不懂,只是依程序办事而已,它压根就不会有自由选择的概念。所以楼主啊,你今天能够质疑的能力其实是造物主给你的。
既然人是有分辨能力的,也就是说,人是可以明白对错的。那在此前提下,犯错误就是自己选择的结果了。你完全可以不去选择做错事,比如说犯罪,坦白地讲,人犯罪常常都是明知是错还要去做,既然如此那犯罪的结果必然是要罪人自己承担的,这是完全公平合理的,因为是出自他自己的决定。如果说,既需要造物主所赋予人类的分辨力,又不愿为自己因分辨失误而做的错事负责任,这就是推卸责任的做法,是极不光彩的。
也许还可以做个强词夺理的想像,既需要分辨是非的能力,又要求人在“自由选择犯罪时”神能够及时拉住人犯罪的缰绳,或者即使犯罪了神也不能制裁,否则就是神的错误。哈哈,如果谁愿意事情是这样的,那就不要在末日审判的时候,把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向神申述了——不能只许自己犯错不负责任,也得许可别人有同样的作为啊。楼主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可以随意犯错不受处罚的世界,人的境遇是怎样的?
或者也可以联想到一个笑话:人吃饭可能会被噎死,那是否人就不要吃饭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4-25 15:52:4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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