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去广告公司做幻灯片,一位师傅帮我起草,我打好字后,去广告公司。领导说,去年那家太贵,换了另一家。我做好后,和我一起办公的另一位同事主动要求去结帐(起草时他什么也不帮,怎么结帐时自愿去了?这个不言而喻,结帐后,可以让老板多开发票,回单位报销)。我想,干活时他离得很远,有好处时却靠近,我不太高兴,再说了,我觉得基督徒不能给人留犯罪的机会。昨天,做完后,接着便把帐给老板结了,价格比去年便宜三分之一。开票时,老板想多给开些,我说实事求是。
之前,为这事我也祷告了,是让给人结帐还是自己结帐?教会一位肢体谈起这事说,不要管,谁愿意去谁去;我打太极拳时,很难静下心来。“无为而无不为”、“一丝不挂”,我不容易做到。
说真的,我去广告公司做东西,领导觉得另一人会讲价,殊不知,他反而弄得更贵,自己落好处,广告公司老板也乐意。我感觉别扭,所以自己结帐了,结帐后,心里很喜乐。
明显觉得,那人不是太高兴。
我想问的是:基督徒是否应高“无为而无不为” ?说实在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确实能少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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