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查看: 1326|回复: 3
收起左侧

2010年受难周灵修默想——礼拜五(4月2日 受难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2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受难周灵修默想——礼拜五(4月2日 受难日)


主题:一生不求自己的益处,但求别人的好处以及我主得荣耀。


经文:太27:27-50,约19:1-19,42


默想:


  这一天,是主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日子,我们可以从圣经的记载中略窥当时的情景。从被判钉十字架,到挂上十字架,看起来都是人所决定、所主宰的,但实质上,这些都是主所允许、所促成的。他不是不可以脱离十字架的苦楚,只是他将自己的生命倾倒、舍弃,其中的苦、其中的痛,不用我来描述了,因为即使是最善于驾驭语言的人也不能用字句来将那苦痛完全呈现于今人的面前。


  让我们闭上双眼,默观挂在木头上的主耶稣,他已遍体鳞伤,面容憔悴,嘴唇干裂,呼吸沉重,在阳光的曝晒下,时而昏迷,时而清醒,当他的眼睛睁开时,放出的光芒让十字架下的每个人都想逃到天涯去躲避,尽管那目光很柔和慈祥。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天终于来到,但这一天又确确实实地改变了整个人类历史!当时的人们一定被天象的突变震慑住了,目击日头变黑,圣殿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雷声隆隆,视觉和听觉的冲击,足以令人三思其行!时移势易,时间会冲淡人们的记忆和感受,在读这段历史时,今天的每个人要面对的是试探和挑战,救恩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完成的?十字架上钉的是我们的主?为什么不用别的方式?上帝对人类的救恩难道非得通过这种看起来是自残自践的方式来达臻不可吗?除非圣灵光照我们的心,我们不能接受,我们也一定会象历史上一些人一样,以十字架的救恩为愚拙,求圣灵光照我们,开启我们的心窍!


  我们相信主耶稣,但什么才是我们真正要定睛其上的?我们常常专注于他的权柄、威望、影响力,而不是十字架上为救世人舍弃自己的耶稣。我们也因此很在意自己的权柄、威望、影响力和令人称道的德行,而轻忽了十字架上完全舍弃自己的耶稣,我们的信仰若不建立在坚信耶稣基督道成肉身成为我们中间的一分子、受苦至死、并复活升天上,我们就不可能得生命,更丰盛的生命,生命的奥秘正如主耶稣曾讲过的一个比喻,一粒种子,若不掉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这不但是指着他自己说的,也是对我们说的,生命的舍与得,奥秘即在此中。


反省:


1、再次回想一下,十字架基督怎样改变你的生命?


2、如果现在要你写一张清单,上面列出你所有需要的东西,你怎样写?耶稣基督在什么位置?


3、将你所写的清单上所列的项目,按照从次要的到重要的顺序,一一划去,最后会剩下什么是你不愿划去的?


4、思想你所遭遇到的人生中种种苦难,你可以从十字架的主那里得安慰吗?你是怎样得安慰的?你有能力安慰别人吗?


祷告回应:

 

  主耶稣!谢谢你双手为我们而打开钉在十字架上,为了爱我们从天降下,虽然无辜被折磨,虽然被世人冷落,但你为了爱我们,再大的痛苦也愿意承受,就算牺牲生命你也不在乎。主耶稣我承认我们的过犯,时常忽略你对我们的爱和关怀,主啊,我知道我们错了,请你让我们在此献上这份承诺,愿意把生命奉献给你,把未来放在你手里,使你的爱在我们生命里面也可散开。奉主的名祷告。阿们!   

 楼主| 发表于 2010-4-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受难日(礼拜五)


阅读经文:马太福音27:1-66;马可福音15:1-47;路加福音22:66-23:56;约翰福音18:28-19:37


深夜,耶稣被犹大出卖,接着被捉拿至大祭司的府邸受夜审。彼得三次不认主。清早被送往犹太公会、彼拉多官邸和希律安提帕的王宫受审。虽然,被彼拉多宣判无罪,但在当局的计谋下,耶稣被定罪。解送至各各他刑场,与两个犯人一同被钉十字架。下午三时,日光消失,黑暗笼罩大地,耶稣断气。紧接着被门徒亚利马太城的约瑟收敛在自己的新墓穴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2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10-4-2 11:00:00的发言:

2010年受难周灵修默想——礼拜五(4月2日 受难日)


主题:一生不求自己的益处,但求别人的好处以及我主得荣耀。


经文:太27:27-50,约19:1-19,42


祷告回应:

 

  主耶稣!谢谢你双手为我们而打开钉在十字架上,为了爱我们从天降下,虽然无辜被折磨,虽然被世人冷落,但你为了爱我们,再大的痛苦也愿意承受,就算牺牲生命你也不在乎。主耶稣我承认我们的过犯,时常忽略你对我们的爱和关怀,主啊,我知道我们错了,请你让我们在此献上这份承诺,愿意把生命奉献给你,把未来放在你手里,使你的爱在我们生命里面也可散开。奉主的名祷告。阿们!   

 

阿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2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9-21 12:47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