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短片时,与其问“虐杀小狗算不算犯罪 ?”,倒不如问“谁来传福音给那些可怜的孩子们?”。
[ John 21:20 ]彼得转过来,看见耶稣所爱的那门徒跟着,就是在晚饭的时候,靠着耶稣胸膛说:主阿,卖你的是谁?的那门徒。 [ John 21:21 ]彼得看见他,就问耶稣说:主阿,这人将来如何? [ John 21:22 ]耶稣对他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你跟从我罢! [ John 21:23 ]于是这话传在弟兄中间,说那门徒不死。其实,耶稣不是说他不死,乃是说:我若要他等到我来的时候,与你何干?
盼望我们一起来思想“与你何干?你跟从我罢!”这句话的含义以及如何应用。
有没有听过动物咬死小孩呢?又或者被动物追而惊慌逃跑而跌死跌残呢?
我没有尝试把他们所做的拿来合理化,也没有同意应该这么做,但我想把他们说的比较“可爱”(可以值得我们去爱)一点,让我们可以比较容易有爱心去容忍,去接纳和去原谅。
[ Exod 21:28 ]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用头打死牛残忍吗?
我们都是罪人啊,我们有比这些孩子好一点吗?
[ 1John 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冇永生存在他里面。
我们有没有恨弟兄呢?恨人就是杀人啊!杀人才是圣经有提到的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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