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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第四十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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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0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以弗所书 - 教会 - 基督的身体
第四十四课 - 属灵的争战(二)- 赶鬼之“法”

 

 


经文:弗六:10 - 20
主旨:介绍一些赶鬼祛邪的“法”。

 

 


下笔写这一课的时候,有如打一场属灵的争战。。

“也为我祈求,使我得着口才,能以放胆开口讲明福音的奥秘。。”(弗六:19)

 

1。弗六:10 - 13  “10我还有末了的话:你们要靠着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11要穿带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的诡计。12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注:两"争战"原文都作"摔跤")。13所以,要拿起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

 

上一课,我们查考第10节,保罗要信徒靠着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与魔鬼争战。我也从圣经的记载和教导,告诉大家魔鬼撒但是谁。既然连“天使长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的时候,尚且不敢用毁谤的话罪责他,只说:‘主责备你吧!’”(犹 9)所以我们和魔鬼争战绝对不能靠血气之勇,也不能用属世的“武器”(如学问、人力、财力、物力、节目、策略等),只能“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也就是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能力,作个刚强的人抵挡魔鬼,“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

 

在还没有继续查考之前,我顺便一提:这段经文表达了一个基督徒应有的事奉观。我们可以把事奉主当作是一门职业、一种该尽的责任、作慈善积公德、作个忠心的仆人、有机会突显自己和表现自己的才华和领导能力、传福音领人归主。。。这些都是好的,但我们千万不可忘记,我们是在战场上事奉!“因为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十:3-5)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与魔鬼争战:祷告是争战,讲道是争战,探访是争战,宣教是争战,奉献是争战。。。目的是要透过事奉让魔鬼羞愧,因为魔鬼是希望我们“明哲保身”,如它在上帝面前讽刺约伯“人以皮代皮,情愿舍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你且伸手伤他的骨头和他的肉,他必当面弃掉你。”(伯二:4-5)如果我们不但不弃掉上帝,反而还奋不顾身地为着主与它争战,它一定蒙羞惭愧,抱头而遁。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0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2。正如我以前所说,讲“道”有讲道“法”;夫妻之道,有“道”也有“法”;亲子之道,有“道”也有“法”;主仆之道,有“道”也有“法”。“道”固然重要,“法”也不可缺。与魔鬼争战也是一样,有争战之“道”,也有赶鬼之“法”。在这一课,我要先和大家谈谈赶鬼之“法”。

 

3。对一般基督徒来说,由于“。。你们是属上帝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约壹四:4)照道理我们实在不用管什么赶鬼之“法”,因为邪灵恶鬼不能伤我们一根毫发。所以,在弗六:10-20 ,保罗说“要拿起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好在磨难的日子抵挡仇敌,并且成就了一切,还能站立得住。”(第13节),他不是要信徒故意到外邦人的庙宇拆毁神像,打倒外教。。他说的只是当魔鬼攻击我们的时候,要抵挡魔鬼,并站立得稳。但对于那些在宣教工场的宣教士,他们在传教的过程中,免不了要与撒但的营垒“面对面”地对抗;地方教会的牧师传道人在拯救失丧的灵魂,把他们从撒但的权势下抢夺回来,帮他们除掉偶像的时候,也是一样。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些有赶鬼恩赐的人,透过他们的赶鬼经历,学习属灵争战之“法”。这样不但让我们对仇敌有更深的了解,在需要的时候,我们也不至于惊慌失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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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4。有没有所谓赶鬼一二三之“法”?

一般上,赶鬼祛邪有三个步骤:

 

一、辨别:是属灵的恩赐之一(林前十二:10,约壹四:1)

要辨别鬼附还是精神病,并非易事。(大家可以参考这篇专文<略>。)

 

在新加坡就曾发生一起因驱魔而引发的官司。在2007年,有一天主教女信徒向高等法院起诉圣雅风索堂(Novena Church)、两名神父及6名教友。妇女声称,2004年8月10日晚上10点半左右,她和一对儿女以及干兄弟到教堂祷告,因为她的儿子要在教堂祈祷。她突然晕倒,她声称两名神父带她到一间房间休息,在房间的2个半小时里,答辩人等认为她中邪,于是禁锢她、坐在她身上、辱骂她,门外还有一个侍卫不准她的家人进入。妇女声称答辩人等并没有得到她和她的家人的同意,便为她进行驱魔仪式,她因此受伤,也在精神上受创,以至无法工作!这名中年妇女要追讨近100万元的赔偿。在诉讼过程中,控方的精神医生说妇女患有精神病,没有被鬼附;辨方律师却说妇人装病,神父在当天只是为她祷告,没有进行驱魔仪式。。。这起官司到现在还没完结(2008年九月)。

 

二、预备:专为与鬼魔对抗而做的准备功夫,包括自洁、认罪、禁食、祷告。

 

三、行动:以信心运用主耶稣赐下的权柄吩咐鬼魔离去。赶鬼之法不离以下几招:

A。奉主耶稣基督之名

B。靠耶稣基督之宝血和十字架的大能

C。使用上帝的话

 

天主教认为赶鬼祛邪不是每个信徒都能胜任,所以他们有特派的驱魔人(exocist)负责这项使命。对灵恩派的人来说,赶鬼祛魔不在乎驱魔人的法力,乃全在乎主耶稣的全能。他们强调这驱魔的全能是主耶稣赐给门徒的,因此每个信徒都可以凭信心支取使用。John Wimber(温约翰)在他的著作 Power Evangelism 说:“胜过鬼魔的权柄是基督白白赐给每一个基督徒的。。我们拥有胜过鬼魔所需的一切权力,这是无可置疑的(可十六:17-18,徒一:8,启十二:11)。耶稣认同我们在地上牵涉入去的争战,上帝已把撒但逐出天庭,我们无需害怕它会伤害人的能力。。”

 

虽然他说的没错,但我还是提醒大家,赶鬼,特别是辨别真假的鬼附,是属灵的恩赐。上帝若没有给我们这个恩赐,或没有给我们这个赶鬼祛邪的使命,我们最好在本位上尽忠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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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5。灵恩派有个著名的赶鬼大师,叫叶光明牧师(Derek Prince),他写了一本赶鬼与释放的书(They Shall Expel Demons),里头详细地列出许多赶鬼的方法和细节。这里节录一段供大家参考,就算我们没有赶鬼的恩赐和使命,至少对赶鬼的诸“法”有一点认识。。。。

 

赶鬼服侍前的预备

 

 一、请当事人及家同配合

 

 二、服事者预备心

  1. 服事者与神、人无破口(穿救恩军装)-神同在-圣灵能力-信心-勇敢-善用圣经的话-大量祷告(禁食)。

  2.组成三至五人服事团

   (1)一位主导,二位在被鬼附者左右以防万一,一位作记录。(记下邪灵的话和功能,会后讨论是否准确处理干净)。 一位警醒祷告。

   (2)服事团彼此代祷,彼此合一,求圣灵充满,求神同在,求主赐真理破除邪灵的谎言。

   (3)服事团要有坚忍 - 信心 - 集中精神 - 勇气 - 神同在。

 

  3.请一定务必参考「祷告服事前后装备」内容作保护自己。

  4. 事先为当事人靠圣灵作争战得胜代祷,必要时禁食祷告(有些鬼若不禁食祷告是不出去的)在当事人同意下也请当事人禁食祷告。

  5.保持身、心、灵力充足。(休息养力要足够,以免过累给撒但留地步)。

  6.找安全的室内服事环境。(不吵人、也不被人吵、不危险处)。

  7.白天赶鬼,晚上休息,睡饱。(不让鬼拖累我们正常的生活与体力)
 
 三、赶鬼必备条件

  1.服侍者一定要自洁,向神、人、自己无破口,不给撒旦留地步或有破口可趁。

  2.住在至高者隐密处,在全能者荫下,藏身主里,与主同工。

  3.穿军装(弗六:10一18)。

  4.圣灵充满,不凭血气,在神面前有能力(林后十:3-4);靠圣灵事奉,是一项灵对灵(即圣灵与邪灵)权能交会战。

  5.常宣告靠「耶稣宝血」和「十架大能」、「奉主名」 等的话。(可 16:16)

  6. 用「神的话」面对一切鬼话。真理叫人得自由(约 8:32)

  7.坚定有信心,要勇敢。

  8. 不要好奇与鬼对话、聊天,或被鬼主导。

  9.靠主所赐的权柄和神的话坚决斥责、吩咐、命令鬼出来离开(可九 25;路十:18-19)

  10.注意:鬼会藉故使诈、拖延、戏弄、转移、假装、装睡、装笑、亵渎、吓人动作、乱叫.....不要上当,要「奉主名令其安静,不要作声」

  11.赶鬼时眼睛要睁开

   (1)有时鬼会打人,不要怕,它没有加害我们的能力,但要睁眼视察一切,以防万一。

   (2)要观察辨认:话语(主格变化)、眼睛(邪灵)、身体(异动)、声音(异常)、体味(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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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0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赶鬼前先处理当事人破口<略>

着手赶鬼的步骤

 
 1.重点:

  (1〕全程使用圣经的话、「奉主名」、宣告「羔羊宝血大有权能」、运用圣灵大能和权柄运作。

  (2)直视对方眼睛--令其看我--说出名字(清楚明白其名之鬼,不清楚也无妨。)

  (3)不许其作声(不怕其吓唬,我们用圣经对话)--赶出(确认--不许作声--赶出)

  (4)观察眼神及反应

  (5)请耶稣填空处、认罪接受主内住 --此部分最好视情况,在赶鬼前作好。

  (6)奉主名将全身献给主

  (7)求圣灵充满
 
 2.程序:

  (1)祷告:宣告主同在掌权,圣灵充满。

  (2)唱诗:敬拜主、十架、宝血的歌,或宣告有关圣经经文。

  (3)通常敬拜主或唱十架或宝血歌时,鬼就会受不了而发作。

  (4)奉主名命令你回答我,你叫什么名字。
  (通常要逼问一些时间,才肯说出,在过程中不要被鬼主导打转、吓唬,要坚定奉主名命令其不准多说、闭口、安静,只说出名字和名字的意义)。
 
  (5)奉主名命令你这xxx邪灵立刻从某人身上出来。离开xxx人到耶稣指定你去的地方去(或到硫磺火湖去)永远不准再回来(可 9:25),多次重复坚决命令,用宣告真理来面对一切挣扎反应和对话。挣扎一阵子安静下来后(罗十二:1-2),求圣灵分别为圣这个部位(或用主宝血和十字架洁净),用手离身从头到脚检查一下,若继续安静就是鬼离开了。若无离开,或转移或藏在某处,又会有反应的,此时,再进入赶鬼程序:

 确认--不许作声--赶出。若有更顽强的邪灵,就请耶稣亲自来制服它。   
 
  (6)确定鬼出去之后,求主宝血洁净,并立刻请耶稣进入充满心中和所有空处,永不离开。(参路十一:24-26)

 任何鬼赶出,一定求主宝血洁净,并立约请耶稣进入人心中充满空处,永不离开!
 
  (7)用(罗十二:1-2)及(罗六:12-14),告诉当事人与主建立关系,信主献身体作圣洁活祭。(一切动作都效法主、学习主)

  (8)服事者奉主名宣告当事人身、心、灵健康,自由来敬拜赞美主。

  (9)唱诗:配合当事人当时的心灵需要,要唱正面的歌。(如主爱、十架、主的光、圣洁、主的自由等类的歌)。

 (10)祷告:请当事人自己祷告。(但最后要作赞美和感恩的祷告)。服事者要为当人作坚固、祝福、保守的祷告。

 (11)坚固:用圣经的话坚固他。(找适合他所需的经文)


 
赶鬼后的辅导
 
 一、不要再犯罪(如破口:一、二、三、四、五)

 二、按圣经(罗十二:1-2),要求当事人把身体献给主作活祭,天天学习耶稣一切动作生命气息。

 三、请他每天大量读圣经十章、二十章,及用圣经祷告,填补灵里空处。(诗篇或约翰福音或其他合适经卷)

 四、每天请耶稣进到心中来充满掌权,常开口赞美、感谢耶稣各种性情和话语。

 五、清除家中淫乱污秽书刊、录音带。录影带,不要沾染会激起情欲(软弱)的画面。(包括清除一切犯罪、得罪神,与偶像、黑暗权势有关的物品)。

 六、买有关十字架、宝血、神的慈爱、赞美诗歌等的录音带来听一段日子。

 七、加入小组。参加圣灵充满的聚会,及每主日的崇拜,不要落单,要过肢体生活(被鬼附者大多属落单者)。

 八、鼓励他再来祷告。

 九、介绍给小组长或区牧来牧养。

 十、赶鬼之后,服事者务必作洁净祷告。(不要在别人的罪上有份)(提前 5:22)

 

哇!看来他赶鬼经验丰富。。。

下一课,我将和大家讲解人人须知的争战之“道”- 怎样在属灵的争战中站立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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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3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默想:


以下是王峙牧师第一次赶鬼的经历:(圣经报一九七三年第五期)

 

有一主日,我以歌罗西书一章十三节为题,讲主耶稣是得胜的主,胜过黑暗的权势(就是魔鬼),把我们从他的权下救出来,邀我们到他的园里。讲毕,仅仅下台,就有一人走来,对我说:「先生,我的妻子被鬼附了八年,她本是一位贤慧的女人,可是鬼一来,她就在地上打滚,鬼就藉着她要求很多的东西,要求我们在家里,摆设香位敬拜他,向他烧香;又要求我们杀牲供奉他;又要求我们演戏给他看,。。。我们无可奈何,只得维维说是,鬼就暂时退去,但要来就来。」

 

「有一次,我们的女儿结婚,请了许多戚友来,正在戚友登宴席的时候,忽然我的妻子在地上打滚,鬼又来了,把所有的宾客全体吓走,这些宾客是我们发帖请来的,我们并没有请这一个鬼,而他自来,我们真觉得苦恼。」

 

「昨天晚上他又来了,我们现在决心要把他赶走。我们自己无力,但我们听说你们信耶稣的人能赶鬼,请你今下帮助我们。」

 

我那时刚出来传道不久,对于赶鬼,实在没有经验,不知如何赶法。但我已经在讲道的时候说过,耶稣是得胜的主,胜过魔鬼,把我们从他权下救出来。。。我又怎能推辞他,不为他赶鬼呢?

 

于是我请他跪下来,他的妻子也跪下来,他们的子女们也都跪下来,还有主内的几位弟兄姊妹一同跪下来。我跪在他妻子的身边,按手在她的身上,同心向神祈祷。我仅祷告数句,觉得那女人抬头,不知要作甚么,赶快开起眼睛,看个究竟;但见那女人的面非常凶恶,真是鬼脸,同时她大声说:「鬼就在这里,他是有能力的。 」我见了她的面,又听了她所说的话,害怕得很,我怕那鬼从女人身上跳过来,附在我的身上。若是这样,全福州的人都要说:「王先生赶鬼被鬼附」,那还成甚么见证?

 

「赶鬼被鬼附」圣经里有过这事的记载。从前在以弗所有几个人试着去赶鬼,鬼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

 

感谢神,正当我害怕的时候,有许多的经言,同时显现在我的心目中,第一句的经言,就是马可福音第一章里面所记 -- 「污鬼叫那人抽了一阵疯,大声喊叫,就出来了。』(廿六节)我就安慰自己说:「不要怕,这是鬼最后的挣扎,他就要走了。」

 

第二句的经言:就是主亲自应许的话:「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

 

第三句的经言,就是「弟兄胜过他(魔鬼)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
不爱惜生命。』(启12:11)

 

这些经言同时显在我的目前,使我大得鼓励。我就用尽我的力量,把女人的头强压下去,继续向神祷告说:「神阿,我深深知道我毫无依靠。我自己没有义,我自己也没有力;但我倚靠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时流的血;圣经说:「弟兄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我现在求你照着你的应许,捆绑魔鬼,释放这一个女人。」

 

祷告毕,我就站起来,所有跪下的人也都站起来,那在我旁边的女人,也站起来。此际她的脸不再像鬼脸了,鬼完完全全离开她走了。

 

为着善后起见,我们就从我们的布道所,走到他们的家里,把那香位,和一切属于邪灵恶魔的东西,完全拆毁,焚烧,从此他们一家就都从撒但权下归向神。

 

这事以后,我常常觉得有一个鬼跟着我。我的心很害怕,我的眼睛虽然没有看见甚么,但我总时常这样觉得。我有这样的感觉,相继有好几天。

 

有一天,我在我书房中觉得鬼就站在我的书桌前。我想我今天必定与他解决一下,不能让他这样跟我,我就厉声正色的对他说:「我与你无分无关,我乃属于主耶稣的。他用他的宝血买了我,我现今奉主耶稣的名吩咐你走,你即刻走。」从那时起,鬼就不再跟我了。

 

我不知何故,我有那样的感觉。我请教过在主里的前辈,他说我不该按手在那女人的身上。因为在四福音里,主耶稣医病的时候偶然按手,赶鬼的时候,就很少很少按手,姑记之以为参考。

 

「我要一心称谢耶和华,我要传扬你一切奇妙的作为。我要因你欢喜快乐。至高者阿,我要歌颂你的名。』(诗九:1,这一节经文,在我有了以上的经历之后,特别显为宝贵。特别是「我要因你欢喜快乐」这一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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