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笨鸟
收起左侧

请教圣经中反对婚前性的经文原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1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合是一种夫妻关系下的正常行为,没有良心的亏欠。在夫妻关系之外的那种行为是对自己身体的玷污,亏缺了神的荣耀。 结为夫妻就做成了可以连合的工,达到了合神心的连合标准。在夫妻关系内的连合是无罪的,而你没有夫妻关系就同房,你说出来也觉羞愧,是一种不能见光的错事!夫妻之间可行不是有感情或有许诺就可行。夫妻是做成了,顺理成章的。如果希望变通神的话,实际不就是告诉自己将会做成夫妻的关系,但实际上没有。这是一种自欺,如果急于同房,你也应当迅速做成夫妻。同房后等某一天成为夫妻,这对自己和对方的身体都造成玷污。连合只在夫妻内是神的许可,其余一概视为淫乱。 我们不能欺哄自己的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5 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前婚后是绝对不同的,劝你等候,或者早日正大光明办个仪式,领个证。在上帝面前,众人面前有个见证,是不同的。

婚姻性行为绝对不合上帝心意,如果有10个人都说,以后一定负责,一定可以结婚。谁敢说,这10 对人都可以正常进入婚姻呢,经上说“明日发生什么都不知道”。以敬畏上帝的心求主带领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5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鸟在2009-12-13 16:19:00的发言:

看了刺猬的新回复 感谢你的理解

其实我自己没有要发生婚前性的想法 只是觉得如果有确凿的圣经依据我会更得力量

不是想钻牛角尖 只是“抓住与之行淫”的这个案例有“抓住”这样一个字眼 这种行淫怕是指“强暴”的意思 针对强暴犯当然无论婚前婚后都是行淫

如果圣经有不是“抓住”的婚前也算行淫的经文那就很明确了

只要是犯了罪,无论有没有被人发现或“抓住”,都不会改变“已经犯罪”的事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鸟在2009-12-13 15:37:00的发言:

当然我不敢断言如此

所以希望在这问题上有确凿依据的弟兄拿出真正有说服力的经文

[符合XHTML规范,内容为纯文本或UBB(UBB解释文件版本:2006-5-23)]

 

倘若你真正想顺服上帝的话,你自然就会顺服。

 

反过来,当你已经事先决定你自己的观点才是对的,那么这时候就是十匹马都无法把你拉回来,当然就更没有人能说服你了。

 

圣经有句话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便得医治。

 

是百姓听不懂上帝的话么?不是的,他们只是故意听不懂!是百姓看不见上帝的话么?不是的,他们只是故意看不见!

 

是上帝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眼睛昏迷么?是上帝害怕他们得到医治么?不是的!是百姓害怕得到医治,上帝也就任凭他们心蒙脂油。

 

为什么百姓故意这么做?难道得医治不好么?为什么百姓害怕得医治?

 

原因只有一个:因为医治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吃药很苦,打针很痛,动手术就更痛了!倒不如假装看不见上帝的话,假装听不懂上帝的话,那么就不必悔改,不必离弃罪,反而可以继续享受罪中之乐,何乐而不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上的确没有记载说不准婚前性行为。但是耶稣说:你们要圣洁!!!要做光明之子!!!又说:凡见到妇女就动淫念的,就已经犯了奸淫罪.由此可见,主对我们的要求是很高的,不是说你发生关系了才算犯罪,就是心理对其他异性有想法都属于犯罪,所以耶稣不会赞成婚前关系。

感谢神,上帝即使圣洁的,也是慈爱的。。。所以我觉得,如果我们现在已经发生婚前关系,就该祈求上帝原谅,悔改,并尽快将婚礼办了。过圣洁的生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奉献支持|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9-21 19:0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