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喻道故事里,在讲道中,几次听到牧者痛心疾首地讲到有关"信徒捡到钱后据为已有,并作感恩见证"的糊涂事,没想到,今日上演真人版,而且是教会领袖.
并非我愿意在这里为这几块钱的事上纲上线,说实话,捡到几块钱的事很难处理,几乎没法物归原主,但是,若基督徒爱这个钱,并据为已为,又到处作感恩见证,实在是......让人痛心,求主怜悯,求主怜悯,让我们不要做糊涂人,让主的名受亵渎.
有关拾遗,圣经里的教训:
《利未记》 6:2 “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 《利未记》 6:3 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 《利未记》 6:4 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 《利未记》 6:5 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
我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无论这个钱是如何的小,都不当拿不是自己当得的。
若是一两块钱,又没法物归原主,可以拿去给困苦的贫穷老者或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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