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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景焓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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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男朋友不是基督徒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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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飞鹰1在2009-11-4 11:10:00的发言:

  你的这段话对“同负一轭”的理解,还真比我们有些基督徒还容观些,惭愧,惭愧~~~

 

这“同负一轭”(unequally yoked),似乎按照目前西方比较主流的观念,大有松动的意思。也就是说大家基本上都比较同意这条不是专指婚姻的。


按上下文来看,这条的确不是专指婚姻的。原则是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婚姻包括在“一轭”里(当然“一轭”的范围更广),结合不准休妻的教导,婚姻关系是最牢固的“轭”,“同负一轭”要一生之久,所以要谨慎再谨慎。并且林前7章,使徒保罗对丧偶二婚的教导,对已结婚之人信主后婚姻态度的教导,还有保罗在林前9:5说,难道我们没有权柄娶信主的姐妹为妻,带着一同往来,彷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并矶法一样吗。我们应该不难看出保罗对婚姻的态度。


当然这些只是基督徒生活方面的实行,并非信仰的核心,基督徒嫁娶了非基督徒,教会并没有给予“停餐”处理,并不关系到他(她)得救与否。只是跟一个非信徒不同心的人“同负着一轭”走天路,路途的确会比别人难走一些。。。


我们信仰的核心是使徒信经:

1.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

2.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

3. 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4.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

5. 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6. 他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7. 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8. 我信圣灵;

9. 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

10. 我信罪得赦免;

11. 我信身体复活;

12. 我信永生。阿们!


衷心盼望,神的灵感动你,藉着你的理性选择,接受使徒信经所启示的真理,接受耶稣为救主,以后有机会跟我们一同讨论圣经的内容,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把跟随耶稣做为一生的目标和人生的归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4 11:16:11编辑过]

行啊,谢谢你的美意。不过我总觉着籍着理性,恐怕八成会离神越走越远。多数人信神,都是因为脑袋里“咯嘣”了一下就信了。等我啥时候也“咯嘣”了,到时再找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一起玩啊,呵呵。

 

祝楼主妹妹最终能寻着好的归宿,到时不要“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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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4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law在2009-11-4 16:02:00的发言:
 

行啊,谢谢你的美意。不过我总觉着籍着理性,恐怕八成会离神越走越远。多数人信神,都是因为脑袋里“咯嘣”了一下就信了。等我啥时候也“咯嘣”了,到时再找你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一起玩啊,呵呵。

 

深深地希望你早早的"咯嘣"一下.

咯嘣一下后,记得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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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6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你祷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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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7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flaw  按照解经,“信与不信”是指信的和不信的,不是有神律法的和没神律法的,更不是分发生关系的和没发生关系的,就是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和不信这个的!不能同负一轭。你说的那年代的事,那年代人不认识耶稣。

    即使照律法讲,神也没同意以色列人与外邦人通婚,有多处经文的。可以肯定,如果就你说的那年代,一个以色列人从别国娶回一个老婆,那是得罪神。问题在于你说的女方是已经被掳掠,成为了某以色列人的财产,这是一个“娶外邦人”的必要条件,这是和从她父家娶回来完全不同的。尽管不能理解当时人的认知,但不能和外邦人通婚却能和掳来的人结婚是那个时候人的“良心”。

   你说“耶和华同学”,这是你的罪恶。你自己,也拉上了你的母亲,不怕地狱,可我作为基督徒劝告你,神说有的就准备好了!我未信之前,对信主的人不屑一顾,认为他们是愚昧的,后来我信了,我才发现自己更加愚昧,原因是定愚昧和智慧的权柄在神。你说那是智慧,神让凭这智慧的灭亡,那是智慧吗?神的软弱总比人刚强!人不屑一顾的道理,神拿出来救人脱离自己无法对抗的死亡!更让人畏惧的说“大话”--“你只要信”!

   你的智慧在神看为愚拙,不能自救,不但不能认识神,反而拦阻智慧的你认识神。

   虽然我的嘴常常是谄媚,可我仍要说“我爱神”,因为他的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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