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派(哭重生)异端(转自 林献羔--中国的异端) “重生派”又称“哭重生”,“懊悔派”、“全范围教会”等。他们有“旷野神学院”。 1976年起源于河南省,是由河南省南阳的徐永泽和他的妹妹徐永玲发起的。 现在我们要看看他们主要的错误: 1. 哭 他们聚会要哭、唱诗要哭,一直哭到听见声音、看见异像才算得救。 他们在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期在“生命会”强调要哭3天3夜。他们的理由是:约拿在鱼腹中3日3夜,他必定悔改痛哭;耶稣在坟墓里是3日3夜;扫罗在大马色“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徒9:9),他肯定是哭的。后来他们不强调3日3夜,但换汤不换药。 他们所谓引圣经,只应用一些例子,而不注重原则,又不理会上下文说什么,只是断章取义。 约拿是在鱼腹中3日3夜,但圣经没有说他在鱼腹中哭3日3夜。就算他在鱼腹中后悔,也不是为得救,而是因为他不听神的差遣到尼尼微城传悔改之道,他反而逃往他施,结果被抛在海中,一条大鱼把他吞了3日3夜 (拿1:1-2, 17 )。我们怎能引约拿在鱼腹中3日3夜来叫人为得救哭3日3夜呢?耶稣在坟墓3日3夜,不是为自己要得救,而是为要救我们。祂也没有在坟墓中哭。扫罗在大马色3日3夜,可能为罪哭,但不一定3日3夜都在哭,况且他是“三日不能看见,也不吃,也不喝。”而且我们不能单凭一些例子来叫人都照做。 如果是单引例子,为什么他们自己不进入鱼腹、也不进入坟墓里、也不把自己的眼睛弄瞎三日不看不吃不喝呢? 如果单凭例子解经。我们也可以举些没有3日3夜的例子:讲“重生”最详细的是约翰福音3:1-15,但耶稣没有叫尼哥底母哭3日3夜。撒玛利亚妇人听了耶稣讲活水之道,她“留下水罐子,往城里去,对众人说……。”(约4:28,参39-42节)她也没有哭3日3夜。那税吏捶胸、承认自己是个罪人,他没有哭3日3夜,但耶稣说他“比那人倒算为义了”(路18:13-14)。还有,在十字架上的强盗,他得救了;但他也没有哭3日3夜(路23:40-43)。他们单举3日3夜的例子,但我们说没有哭3日3夜的例子比他们所举的还多。
2. 听见声音或看见异像 他们强调悔改认罪要有深度、广度、准度,否则就不得赦免,就不能得救。认罪要认到听见“小子,你的罪赦了”,或者看见异像,这才得救。他们又教人守十诫:他们把十诫列出几千条罪,要人在“生命会”里认这些罪。 到底圣经是怎样谈悔改认罪的呢?许多人教人把信耶稣前的罪逐一认清,但圣经给我们看见,信耶稣前的认罪,是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就当悔改。信主前的悔改就是“回转”过来。从拜偶像的情况回转,还要信靠基督。至于得救后的悔改认罪:犯一件认一件;不只认罪,还要对付,要“悔”罪和“改”过。 我们得救的方法只是“因信称义”(罗3:22,25,5:1,弗2:8-9等)。要知道,我们得救全是信靠耶稣在十字架流血赎罪功劳,绝不是靠我们的悔改。悔改是必须的,但悔改只是途径,为要叫我们“因信称义”。凡要加上其它方法才得救的,这是异端之道。 他们有三会:“生命会”,使人得重生。凡不经生命会的人都不能得救。他们还有“真理会”和“同工会”。 我们也讲基督的生命,信靠祂的人都得永生(永远的生命),但不是说要参加他们的“生命会”的人才能得救。全世界都没有“生命会”,难道全世界的基督徒都不得救,只有参加他们的生命会的人才能得救吗? “哭重生”打入了广东: 1995年4月间“陈微尘”(从不用真姓名,又不带身份证)来找我们,我们没有接待他。他只有20多岁,身材瘦小,贵州人。6月间,他跑到广州郊区人和,住在周润兰家里,名为“陈尽忠”(原来他的名字是“陈志强”),在那里迷惑多人。但后来有许多人知道被迷惑,就脱离了他。不久,他跑到海南岛。海南岛的人不接待他,他又跑回人和。他有敬虔的外貌,认为烧火煮饭等也是“世界的事”,他是不作的。他又教人说谎,许多姊妹哄她们的丈夫,说去探亲,查实是到他那里哭几日几夜。 他们特别迷惑大量无知的妇女。请我们特别小心提防! 可惜《中国与福音》21-22期(1997年11月-1998年2月)王瑞珍在“重生派的救恩论”一文中说谢模善弟兄与我所写的对重生派的评论并不公允。他又说:“1997年3月重生派的领袖徐永泽并不是因重生派是邪教而被捕的。”该文还提到我们对重生派不满,是因重生派与别的教会发生“抢羊”冲突。 我们并没有见过徐永泽,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抢羊”。我们因他欺骗,所以就要揭露与防备。 徐永泽等人打着谢模善弟兄的旗号跑到新疆破坏当地家庭教会,谢模善警告他们,徐永泽答应亲自去一趟新疆解决问题。但后来从当地的家庭教会得到的消息说,徐永泽是派其他的人去,而且这几个人搞得比先前更严重,竟然说不经过他们的施洗都不得救。
三、揭开“重生派”的内幕 一位从“重生派”出来的弟兄的见证(1995年6月20日)。 1.引 子 最近,一位从河南省来的陈志强,他自称为弟兄(?),20多岁,身材瘦小,姓陈,改名“微尘”,是河南人。他说忘记带身份证来。由于无身份证,给接待造成困难。一段时间之后,当他出现在其他弟兄姊妹当中时,又更名为“陈尽忠”。他说他是贵州人,身份证被小偷偷走。当弟兄姊妹与他交通时,无不被他的“敬虔”感动。无论坐下、走路、吃饭、谈话,都特别的“谦卑”与“温柔”。当他被人问到很多的问题,如“没有身份证怎么办?”“想做哪些方面的工作”等等时,他都以很属灵的话回答,如“神知道”、“我只有祷告”、“感谢主”、“神自有办法”等等。有一位弟兄感到无法与他交通时,只好说他是“古老保守信仰派”。但情况远非如此。在一个多月之久,他没有与当地同工交通,就开了两场培灵会(生命会)。会后弟兄姊妹反应强烈,因聚会不但连续4天,而且聚会到凌晨3时。多人说,从来没有听过这么扎心的道,听了他所讲的之后才知道自己以前信主还没有重生,没有得救。一些信主7-8年,热心爱主的姊妹也同样认为现在才得救。原来在聚会中,几乎全体都痛哭流泪,不能自制,才在神前悔改得生命,因为以前信主都没有得生命。于是教会出现混乱,参加过聚会的弟兄姊妹提出“信耶稣也不得救”,“在地上不能喜乐,以后在天上才能喜乐”,“没有参加‘生命会’的人没有悔改、没有重生、没有生命”等等。
2.“哭重生” 原来这位姓陈的是“重生派”的人。“重生派”又称“哭重生”、“懊悔派”,也称为“全范围教会”,他们也有“旷野神学院”。自1976年由河南南阳“徐某”,人称“徐大叔”发起。“重生派”的特点就是“哭”。无论唱什么诗歌,聚什么会都要“哭”。要哭到听见声音才得救,“哭”到见到异像才得救。不会哭就不得救。他们在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期在“生命会”传讲时特别强调要哭3天。因为约拿3天在鱼腹里、耶稣3天在坟墓里、保罗在大马色眼睛3天不见光。这“3天”他们在做什么?在哭。又要效法主在客西马尼园撕裂心肠的祷告与哭。要终日哼哼、忧伤痛悔、以致罪被算清,才能重生、才会得救。后来虽然不强调“3天”,但骨子里还是一样的。
3.“哭重生”的工作方式与架构 “哭重生”的总部叫使团,使团派遣“福音使者”到全国各地。使者要被培训(短训40天),就被差派去带领“生命会”(使人重生)。然后被培训一级神学、二级神学、三级神学。“使者”到达各地教会,首先开“生命会”,使人得生命。然后是“真理会”:内容是开展其工作的方法和步骤(七项大纲)。再后“同工会”:选拔当地工人为“柱石”,听命于使者,而使者听命于使团,成立其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又从当地选出“使者”培训,再差派出去。工作方式如上,无限循环,直到全国各地都有他们的势力范围。
4.“哭重生”的危害 (1)“生命会”剖析: 顾名思义,“生命会”就是使人得生命、得救、得重生。讲解“生命会”的人,对自己所讲的内容能倒背如流。他们一年平均要讲60场的“生命会”。主要讲解:认识神、十条诫命、审判、审判的威严。以耶稣生平为骨架,时间通常连续4-7天。生命会的高潮是认罪、痛哭、流泪,直达到悔改重生。认罪要有深度、广度、准度,否则罪不得赦免,就不能得救。因此,为了要得救,就必须听到声音,如“小子,你的罪赦了!”或者见到异像,如见到光、见到一个穿白衣服的人、见到自己的罪一条一条被划掉等等,这才算是得救的经历、重生的过程。因而有了五花八门的痛哭流泪的“重生”过程。比如在“重生”过程中,有一些扮演“催生婆”角色的代祷人在旁边提示,以确定罪的广度、深度、准度。而他们提示的内容诸如“自己如何打老婆”、“自己如何与鸡、鸭、狗、猫犯奸淫”、“自己如何与姐姐、妈妈犯奸淫”、“自己如何偷看男(女)厕所”等等。而被提示的对象,可能是还未结婚的男女青年。另外,一些人为了要“哭”、要“重生”,就打自己的脸、捶胸、在地上打滚,来克苦己身、攻破自身,以致得救。当人嚎啕大哭的时候,就被确定为有了感觉、有了重生经历。另一方面,有很多无论如何都“哭”不出来的人,就悲观、失望,怨神不公平,说:“反正神不要我,我也不会受感动,哭也得不着生命。从今以后,我也不再聚会了”。因此,有很多的人就离开了主、离开了教会与弟兄姊妹。由此可知,“重生派”在高举耶稣生平和十字架道路的幌子下,把人带进感觉中,要人听到声音,或见到异像才算清楚得救。他们把救恩附上个人条件,把弟兄姊妹从信心与信靠中带进感觉与经历中,而他们的感觉与经历只是“哭”,没有“哭”的信是不得救的信。他们完全否定神的恩典而突出个人的追求;完全不是因信称义,而是靠个人努力才得救。他们把圣经中的“榜样”或个别的例子(特别是符类福音)作为原则用。他们把悔改的心从完全的信靠中区分出来,所以产生“信耶稣也不得救”的谬论。
其实,圣经给我们看见,信耶稣的悔改,原文是“回转”意;得救后犯罪的悔改,才是“悔罪”与“改过”。真回头才能信耶稣,所以信靠是包括悔改,而单悔改是不能包括信靠的。连信心都是神所赐的(弗2:8)。真信耶稣的人,必定是真悔改才相信的,若只悔改就还没有得救。试问:我们得救是凭信心呢?还是靠“立功之法”呢?试问,是“生命会”给人生命,还是耶稣基督给人生命?是否不开“生命会”,弟兄姊妹就得不着生命?是否神的救恩并不完全,还要加上生命会才使人重生? (2)“真理会”的剖析: ①“十字架救恩”: 只有经过“生命会”的人才能重生。但重生之后怎么办呢? ②“十字架道路”: 应当怎样对待逼迫(他们总是以受害者自居)和怎样才能胜过逼迫的环境等等。 ③“认识刺透淫妇”: 他们说,凡不是“讲生命之道”的(他们团体的自称)都是淫妇。 ④“建造教会”: 他们主要是用会幕的灵意来解经。他们强调“柱石”的重要性,要让听到的人都想做柱石,从而给他们以后设立同工(他们称“操心肢体”)打下基础。 ⑤“供应信息”: 他们总结了一些讲章,例如“十字架救恩”、“真理之光”、“生命讲章”等等。 ⑥“连络交通”: 就是收集信徒的地址,或由别人介绍。他们到没有“重生派”势力范围的地方去传讲所得的生命之道;或潜入某地教会,藉所谓交通,就否定他们的得救,好使他们参加他们的“生命会”。 ⑦“开荒布道”: 凡是受其害的各地教会都很清楚他们的欺骗手段,这简直是强盗的做法。 (3)“福音使者”产生的剖析: “福音使者”是全奉献为主、凭信心生活的。是在所谓“呼召会”中、在“生命会”中得到生命的人报名参加的。他们多数是刚信主的。年龄最小的只有13岁,最大的也不过24岁。在这些人当中,一些是从“重生派”治理范围推荐的,一些是父母强迫奉献的,但大多数是在当地的“柱石”协助下,偷跑出来的,有些甚至是就读的学生。他们被隐藏起来,长时间地被藏在地窖里,几个月不见阳光,偷偷强化训练,然后遣派。有些从此不再回家。令很多做父母的在家焦急等待。还有不少在电视和报刊上刊登寻人启示,甚至有些父母向当地同工要人,大闹聚会点,并报案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失去儿女的母亲,有些人眼睛哭瞎了,而那些知道内情的人还装做什么都不知道,且祷告要捆绑受害者身上的邪灵。那些使父母的心伤透的“福音使者”在生命会中还大谈十诫中“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遣派使者一对一对地出去,无论到何处都不留真实的姓名和地址。当被问及时,他们都会瞎编一套骗人的话。他们不带身份证,因此就必须留居在弟兄姊妹家中。若在他们所到之处,他们找不到弟兄姊妹或是弟兄姊妹怕是骗子而不敢接待时,他们就露宿街头。由于他们带的钱只是路费,于是有些人出来后,无法再回去。由于长期在外,生活条件差,病了又不就医,造成很多人身体健康极差。90% 的人都有病,特别是胃病。常有“使者”赖在弟兄姊妹家中,无论如何也不走,赶也不走。一句话,“只听神的,不听人的”。 他们甚至召开守童身的呼召会,呼召人报名守童身。以“末日临近”、“主必快来”、“禾场广大”等等游说。于是多有“福音使者”报名守童身。由于用热心和感觉取代了圣灵的工作,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有些人就软弱了,甚至犯罪。因此,他们当中犯淫乱的不断增加,甚至同工与同工之间也有同性恋的。很多宣告守童身的人,几年之后已有了儿女,而他们的“童身会”,更是凄惨无比,痛哭、大嚎、碰头于地,其场面令人触目惊心。 试问这一切是出于圣灵吗?
(4)“重生派”对各地教会的破坏: “重生派”所到之处,都建立自己的宗派,认为只有自己的信仰才能使人得救,其他的都不能得救。他们将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各地教会的工作之上。他们首先否定你的得救,目的是要从根基拆毁教会,无论这个教会建造时间是几十年或是十年、八年。他们一来,只用几天就全部将其拆毁。但是他们根本不会建造教会,只会讲悔改、讲重生。他们在讲台上和在讲台下,都不择手段攻击当地的同工和传道人,说什么“连生命都没有,如何带领教会?”“他们是只有知识,没有生命。”“他们是长老,不过是岁数长老,胡子长长了,皱纹长多了”。“他们的侍奉是为名为利、为金钱,拿教会的钱乱花,并且犯有淫乱的罪”等等。一时间,流言四起,乌烟瘴气,群羊无首。一个好端端的教会,被他们搞得乱七八糟。不明真相的人被蒙骗,同工之间因信仰不同而流泪分离,教会被分裂。他们美其名曰“这是光暗分开了”。“重生派”所到之处,竟无不搞分裂。可想而知,这是什么灵在背后操纵?不但教会被破坏,接待的家庭也被破坏。他们通常两个人,一住进别人的家里就达几个月之久,打破家庭的正常生活,且带来极大的经济负担。因此常有夫妻吵架,公婆吵架。而这些使者以侍奉神自居,什么都不做,他们也不会做。信仰与实际生活脱节,而且被赶也不走,又因他们无真实的姓名和地址,一旦出事,他们便溜之大吉,遭殃的是接待的家庭及当地的同工。因出了事,而被迫离家出走的同工,不胜枚举。他们漂泊他乡,妻离子散,吃尽“重生会”的苦头。不但接待的家庭被破坏,普通信徒的信仰生活也蒙受损失。他们的“生命会”、“真理会”,都是4-7天连续聚会。在规定聚会的时间内不准回家,不能暴露聚会地点,这就是所谓“固守真道奥秘”。于是丈夫不知道妻子在哪里、在干什么;妻子不知道丈夫在哪里、在干什么。有些家庭妇女将孩子丢在家里就去聚会,一去就几天不回家。当他们的丈夫责备时,她们却说“孩子是你的,我是主的人”,这就使家庭不和睦。他们大讲“若有人不撇下家庭儿女跟从主的,就不配进神的国”。于是很多姊妹丢下家庭、儿女、妻子、丈夫不理,以为只有聚会就是爱主。这样的行为被他们说成是爱主的行为,这样的人被他们称赞是爱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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