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脱离律法归入基督的过程: 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1-6节,以夫妇之间的关系来比喻我们与律法及基督的关系,我们起初是许配了给律法,后来脱离了他,而许配给基督。
第一任丈夫-律法:律法约束我们的行为,他是圣洁、公义、良善的,他对我们种种的要求,我们不能作,只是捆绑我们的生活,叫我们痛苦,叫我们死,但我们又不能脱离律法。第二任丈夫-基督:我们虽然不能成就律法上种种的要求,但我们既入主基督的名下,主便为我们成就律法上的要求,叫我们不致被律法定罪。(8:3-4)
为了脱离律法(丈夫)的约束,只有两个可能的方法:第一个方法,就是律法死了(罗7:3)我们自然脱离了他,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但这是不可能,因为「就是天地都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5:18)
第二个方法,就是我们死了(罗7:4),神便是用这个方法,我们借着基督的死,我们与主便同死,就叫我们向律法死了,所以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这是可能的方法。归入基督(丈夫)的方法:透过与主同死、同埋葬、同复活与祂联合(罗6:3-5),叫我们脱离律法,归入基督的名下。
但律法又有何功用呢?第一,律法是要叫人知罪(罗7:7);第二,律法是要将人定罪至死(罗7:8-11)(但罪趁机会在我里头发动);第三,律法是要显出罪的恶极(罗7:12-13)。「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律法是叫人知罪,引导人去接受神的救恩,所以律法就是我们启蒙的师傅(加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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