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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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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过让你尴尬到脸红流汗的主日聚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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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上海的“国X礼拜堂”也是每个月的圣餐礼拜开始前就有教堂工作人员(若干),拿个红布袋挨个收取奉献。虽然这个做法我个人觉得欠妥当,但是我也是很无奈。

本来我们每个月发了工资都奉献的,而恰巧都又赶在圣餐礼拜之前~所以遇到挨个收奉献的时候,我们总是很尴尬。

于是我和我老婆说了,下次我们不去奉献箱奉献了,而是改在圣餐礼拜的时候奉献。反正数目一样。只是日子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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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到大陆以外的教会去看看,外面好多教会都是用奉献袋来收奉献款的。奉献是信徒的责任和本分,圣经说不可空手朝见耶和华,去聚会而不预备奉献款,是对上帝的不尊重。当然,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已经一次性交纳了十分之一,可以不需要每个礼拜再额外奉献一次。但是如果能做到每个礼拜还有额外的奉献,那是更美的事情。

 

我所知道的一些安息日教会更是实名制登记奉献款的,每个月定期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司库,并进行实名登记。因为十分之一是当纳的,谈不上“奉献”,更谈不上愿不愿意,高不高兴,要不要做,这件事是没有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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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10-12 1:28:00的发言:

有机会到大陆以外的教会去看看,外面好多教会都是用奉献袋来收奉献款的。奉献是信徒的责任和本分,圣经说不可空手朝见耶和华,去聚会而不预备奉献款,是对上帝的不尊重。当然,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已经一次性交纳了十分之一,可以不需要每个礼拜再额外奉献一次。但是如果能做到每个礼拜还有额外的奉献,那是更美的事情。

 

我所知道的一些安息日教会更是实名制登记奉献款的,每个月定期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司库,并进行实名登记。因为十分之一是当纳的,谈不上“奉献”,更谈不上愿不愿意,高不高兴,要不要做,这件事是没有商量的。

不同意约拿的部分语言,看着像是律法时代的要求。

 

 

主耶稣对奉献的教导是“你们要献得甘心”,我自己的理解是,主耶稣在我们奉献的时候是要看我们是存着一颗什么样的心去奉献的,如果明明不乐意,但为着面子,为着别人的看法,心里有苦渎,这样的奉献是不蒙悦纳的,纵然,十分之一奉献是基督徒当尽的本份,不过,教会里有一部分是初信的弟兄姊妹,更有的是慕道友,记得我信主很久了都没人跟我说过什么是十一奉献,听到有人拿着袋子去奉献的时候,我都很反感,我觉得那些钱大概是那些传道人什么的打着什么旗号来骗钱了。直到很久以后,我明白了什么是十一奉献,才甘心乐意的去奉献。

 

 

我的例子并不是少数,我曾经带了一个姐妹信主,她也问过我类似的问题,并且说舍不得每个月拿那么多钱来奉献,我的回答是“你自己觉得不愿意就不要奉献那么多,因为主是要人献得乐意”后来,每次和这个姐妹去做礼拜,她都会按着她自己的感动去奉献相应的数目,我也相信,当她属灵生命逐渐成长之后,她的奉献也会越來越多的,超过十分之一也不一定喔,主会带领她的。

 

 

记得两年前,我遭遇坎坷,在圣诞节晚会上,我和弟兄姐妹、慕道友分享我的重生见证,之后,有个姐妹打电话给我,说她有感动,要把这个月的十一奉献款给我,我从没收过这样的奉献,有些害怕,不敢收,我就拒绝,但她坚持说,她是有感动才这么做的,之后我告诉她,我為這個事情祷告,如果主给我平安,我就收。结果我祷告后主给我的话是“我要你尝尝主恩的滋味,便知道我是良善。”因着这个,我收了这个姐妹给我的奉献款,当然,我知道这是主给我的,我的感受可想而知,跟钱的数目多少无关,重要的,这是天父和姊妹对我的爱,我很感动。

 

 

我目前服侍的这个教会是间大教会,据说很多钱,但是,就是只在银行存着,一些农村小教会来要钱支持的时候,有时候是不会给的(这也让一些知道情况的弟兄姊妹寒心),我们诗班去其他地方服侍的时候基本都是我们诗班的弟兄姊妹奉献的,平时也没有什么经费给我们。因此,我的奉献就很少放在我们教会的奉献箱里(说到这里,有些牧师要有意见了,不过放心,这些事,我们教会的牧师知道的,也讨论过这些事,他们是默认的态度),我觉得,我要奉献在最需要的地方,这是我的感动。总之,每次奉献,我都会留意我内心的感动,我不会因为别人的看法去奉献的,这不蒙神的悦纳。

 

 

总之,建议弟兄姊妹多为自己的奉献祷告,圣灵会感动你,带领你该如何奉献的,切忌被迫奉献,神不悦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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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10-12 1:28:00的发言:

有机会到大陆以外的教会去看看,外面好多教会都是用奉献袋来收奉献款的。奉献是信徒的责任和本分,圣经说不可空手朝见耶和华,去聚会而不预备奉献款,是对上帝的不尊重。当然,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已经一次性交纳了十分之一,可以不需要每个礼拜再额外奉献一次。但是如果能做到每个礼拜还有额外的奉献,那是更美的事情。

 

我所知道的一些安息日教会更是实名制登记奉献款的,每个月定期把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司库,并进行实名登记。因为十分之一是当纳的,谈不上“奉献”,更谈不上愿不愿意,高不高兴,要不要做,这件事是没有商量的。

约拿弟兄说的是!我曾经和楼主一样忘了带奉献款,尴尬是必然的.重要的是我们在聚会敬拜前没有预备好自己的心.  有了一次尴尬下次就警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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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可空手朝见耶和华。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华你神所赐的福分、奉献礼物。

 

2、十分之一是“当纳的”,应当归入“神的仓库”,不是“奉献”。这和心情好不好,有没有感动、愿不愿意……等等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神喜悦甘心奉献的人”这句话应该理解为“在奉献的事情上尽量做到甘心乐意,尽量做到讨神的喜悦”,我们不能因此反过来推导出“不甘心、不乐意就可以不奉献”这种荒谬的结论。玛拉基书明确指出,不交“当纳的十分之一”就是偷窃神的物!我们不能对税务局的人说,我今天没有感动,所以我不交税了。我们也不能说,我现在对于国家为什么收税不太理解,所以我不想交税,等哪天我理解了再交税。

 

3、超过十分之一的部分才开始谈到“奉献”这两个字,才可以说“按着感动来奉献”,或者“按着感动来决定奉献款的用途”,比如说帮助穷人、资助神的仆人、或者捐给诗班搞活动……等等。但十分之一之内是神命定归入神的仓库的,不能挪作他用,也不能捐给个人,那种“我有感动把这个月的十分之一捐给XX人”是错误的做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0-12 10:48: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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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得出约拿是位很认真在圣经真理上扎得很深的弟兄,这是很好的,只是,在你的言语中有很多的判断,你怎么知道别人的感动不是来自圣灵的呢?不要忽视圣灵的工作,愿主带领你。

 

你说得很对,不交当纳的十分之一就是偷窃神的物,因此,像你这样有根基的弟兄如果没有做到的话,神一定不悦纳,相信你也一定做到了。

 

我所指的,也并不是像你这样对真理有一定了解的弟兄姊妹。

 

主日崇拜中,除了慕道友有一部分是信主才几天的,有一部分是信主才一个月的,有一部分是信主才几个月的,有许多是星期天基督徒,信了好几年还不知道你所说的那些话的,提醒一下约拿弟兄,请多照顾一下这些弟兄姊妹,就我自己也是信主有一年多以后才明白这些事的,那也是有主的神奇特别的带领才是这样,有许多比我信主早的姊妹,我发现她们都还没通读过一遍圣经,我感受得到楼主大概也属于这类的弟兄姊妹之一。

 

 

至今我还没有看到哪个教会有像约拿弟兄谈到的那样旗帜鲜明的让弟兄姊妹去奉献的(你的说法“当纳的”),如果真这么做,不知道会有什么景象,毕竟这不是在旧约的耶路撒冷,从小就接受了这样的教育,从知道到做到还是要容人有个过程的吧。

 

 

曾经有慕道友对我说,不信主的理由就是,基督徒有许多限制,如果在我初信的时候,有人和我说约拿弟兄上面的话,我想,我是会打退堂鼓的,约拿弟兄不要对我说,信不信是你自己的事,你要下地狱是你自找的这样的话啊。

 

 

对于奉献(你说当纳的也好),每个基督徒与神的关系不同的时候(属灵生命成长的不同阶段)他们的表现自然会不同,我们教会有些老姐妹,存了一辈子的钱,在预备去天国之前就准备全部拿来奉献给教会,这样的老姊妹不是少数,也很让我这个晚辈敬佩。也有这样的姊妹,不管她一个月赚多少钱,每个主日都会往奉献箱里放5元钱,有一次没带零钱,还要想办法让人给她找钱。

 

因此,道理是道理,教训是教训,都是对的,但是是否做到,如何做到,用怎样的心去做到,这是重要的,也是每个基督徒要做的功课,归根结底还是跟神的关系,这一点,没有人能要求得了,牧师也不例外,也没人管的了,只有神知道,神带领,一切交给神吧,基督徒只要判断自己就好了,有什么权柄去判断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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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补充一点:不知道为什么约拿弟兄对“有感动……而去做”这么反感,我说的感动是“圣灵的感动”,想起主日崇拜的时候,牧师如果有特别的项目需要奉献会说“有感动的弟兄姊妹来奉献”,我们诗班的带领人也是一样“有感动的弟兄姊妹来奉献”

 

 

再有你提到的“那种“我有感动把这个月的十分之一捐给XX人”是错误的做法。”关于你这句话,我必须要说一说,以免一些初信主的弟兄姊妹会被弄晕了。也请你为这句话祷告,如果是出于神,那么没问题,如果出于你自己,请你收回。

 

说到主内有感动为个人捐款,这不是个稀奇事,在我们诗班,这更是家常便饭,诗班常为诗班里有经济困难的弟兄姊妹捐款,甚至一位在诗班服侍十年的姐妹的一双儿女,几乎是诗班的弟兄姊妹养大的(这是这个姊妹自己的话),做这些事当然一定是有“感动”才会这么做,我们不愿意我们所做的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神。

 

愿主带领弟兄姊妹们,让我们所做的,我们的奉献,都是出于神而不是出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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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ocoyang在2009-10-12 12:45:00的发言:

 

曾经有慕道友对我说,不信主的理由就是,基督徒有许多限制,如果在我初信的时候,有人和我说约拿弟兄上面的话,我想,我是会打退堂鼓的,约拿弟兄不要对我说,信不信是你自己的事,你要下地狱是你自找的这样的话啊。

 

 

我们的责任是告诉人“上帝在圣经里是怎么说的”,而不是降低上帝的标准去适应人的私欲。至于人听了之后有什么反应,那是他和上帝之间的事情,他自己向上帝负责。如果我们隐瞒一部分的真理不讲,那我们就有祸了。

 

按照新约的标准,我们应当是全人奉献。除了自己日常的需用之外,剩下的全都归给上帝。如今上帝让我们留下十分之九,上帝自己只要十分之一,那是莫大的恩典,是我们不配得的。

 

最重要的,上帝要这十分之一也不是因为自己缺乏什么,其实上帝一无所缺,上帝只是想藉着我们的奉献来祝福我们而已。因此奉献不但不是损失,反而是蒙福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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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2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cocoyang在2009-10-12 13:12:00的发言:


想起主日崇拜的时候,牧师如果有特别的项目需要奉献会说“有感动的弟兄姊妹来奉献”,我们诗班的带领人也是一样“有感动的弟兄姊妹来奉献”

 

当牧师说:“有感动的弟兄姊妹来奉献”这句话的时候,是指着在十分之一之外,有感动还要额外奉献的,而不是指着十分之一范围内的。十分之一范围内的是不需要感动的,更不需要牧师和会众商量要不要交纳的。正如耶稣赐给我们传福音的大使命,那是每个基督徒必须做的,不是有感动才做,没感动就不做。当耶稣说“你们要彼此相爱”的时候,也不是在和我们商量,我们不能说我今天心情好,我就多爱弟兄姊妹一点,哪天我心情不好,我就不爱了。

 

有感动为个人捐款,那是在自己交纳了十分之一给教会之后,还有感动帮助其他弟兄姊妹的,这种感动值得表彰。倘若人“有感动”擅自挪用应该交入神的仓库的十分之一,拿去做别的用途,那是在藐视永生上帝的教会,这种感动一定不是从神来的!当然,教会负责人如果不能好好使用弟兄姊妹的奉献款,那么这个负责人要为此向上帝交代,但这不是信徒可以把应当纳入神的仓库的十分之一挪作他用的借口。信徒的责任是把十分之一全然纳入神的仓库,而不是自己决定这十分之一应该怎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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