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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脱离律法管辖”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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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弟兄姊妹们好。一直觉得信仰中有很多问题很困惑,甚至觉得牧师的说法也有矛盾冲突的地方,在此想真诚地和大家探讨一下。真理是我们行为处事的准则,但既然是真理就不应该是互相矛盾的。

 

对罗马书里“脱离律法的管辖”,常规讲道的说法大家都知道,我就不重复了。但我总觉得难道我一信主,就真的不会犯罪了,就是脱离律法的管辖了?说凭着信望爱就不会犯罪,我也觉得太宽泛,有点儿不知如何操作。我觉得有个外邦人都明白的简单逻辑,就是人如果能做到遵纪守法就是不犯罪,这如同旧约里神要求以色列民遵守十条诫命。但我们是活生生的人那,总不能除了遵纪守法就什么都不做了,生活中总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做的。

那如何做呢?主告诉我们要爱人如己。我觉得爱人如己的时候,也就是脱离律法的管辖了,但不是说律法被废除了,而是爱体现了律法的义--用应该做的事替代了不应该去做的事情。

 

我的理解是,十条诫命不可能被废除,而是爱到来后告诉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所以那以前不该去做的也就被成全了。爱人如己=遵守诫命,爱神和爱人的诫命=遵守十条诫命,我的理解没有错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19 10:21:40编辑过]
发表于 2009-9-19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脱离律法的管辖”的意思是脱离文字规条的束缚,取而代之的是圣灵的管理。而不是说从今以后你就不会犯罪了。当你不愿意接受圣灵管理的时候,你就开始犯罪了。

 

“脱离律法的管辖”除了罗马书里,保罗用妻子和丈夫的比喻来帮助我们理解以外,还可以用另一个比喻来理解,就是当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你完全不认识路,这时候你需要一份地图,这份地图就是“律法”,律法会告诉你应该怎么走。然而有时候你虽然知道目的地,也知道该怎么走,但是口袋里没钱,无法打的坐车,只好靠双脚走路,这时候你就会觉得整个旅途很累,并且那个目的地是遥不可及的。

 

接受圣灵的管理就象一个当地的朋友带你旅行,这时候你不用再看地图,也不用担心上错公车,因为一路上你的朋友都会为你安排妥当,该坐车的地方他会帮你买票,该走路的地方他会陪着你一起走。你要做的就是紧跟你的朋友,不离开他的左右,这样你就能轻轻松松地达到目的地。这不是说因此就废掉了地图,因为你的朋友带你走的,仍是地图上标明的那条路,只不过这时候你不再感到有压力便是。别以为有了地图就一切OK,当我拿着经过翻译的中文地图,走在全是英文的大街上时,我的一个头就变成两个大,要买瓶水喝也是和老外用手比划才知道价钱,那时候我最盼望的就是有个当地的朋友带我走路,这样我就就轻松多了。

 

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每一时刻,圣灵都会在我们里面提醒我们当做的事情,我们的责任就是顺服圣灵的带领,这样我们就不必依靠地图了,也就脱离了律法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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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若企图靠自己的努力去遵守律法(包括爱神、爱人、十诫),就在律法之下。由于人的败坏,没有一人能靠自己力量守住律法,所以人在律法之下必死无疑。(罗马书3章19—20节)人若重生,就脱离了律法。因为律法管人,是在人活着的时候,人死了,就偿还了所欠律法的债。我们因信耶稣的救赎,就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就是重生)。我们既死了,律法就于我们无权柄了(罗马书7章1—6节、6章1—11节)。

人重生后仍会犯罪,基督徒犯罪也将面临审判,但不是按律法,而是按主的道(出于信心爱心的行为)。所以,一个人重生后,明白主的道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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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读经不能脱离前后文,更不能脱离经文本身所要阐述的意义。

我想问楼主,脱离律法管辖 这6个字,脱离是什么意思?律法又指的是什么律法?管辖是什么意思?

 

脱离不等于废除,比如说你在中国受中国法律的约束,或者管辖,但是你到了美国你就被美国的律法所管辖,这样你就脱离了中国律法的管辖。

 

罗马书讲到的律法有好几种,摩西的律法,基督的律法,自己的律法或说良心。。。等等。通常所指的是摩西的律法,更确切的说,是神籍着摩西所传的律法,这里包括十诫,在这律法下,只有遵行一切律法的人才不是罪人。所以,保罗说没有一个人因为行律法而称义。律法乃是叫人知罪,但不能使人得救。这样,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而罪的工价乃是死。

 

罗8: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一个人怎样才能脱离律法,上面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唯一的途径是  在基督耶稣里

 

为什么呢?因为基督为我们成全了律法,也就是说,当一个人不能犯罪,必定要承受罪的工价,那就是死。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靠着自己脱离律法和死的管辖。所以,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承担了律法之下的刑罚。

 

罗6:7 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

罗7:1 弟兄们,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吗?
罗7:2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
罗7:3 所以丈夫活着,她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
罗7:4 我的弟兄们,这样说来,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神。
罗7:5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罗7:6 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心灵或作圣灵)。

 

罗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罗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好,这里说到得救的问题,没有一个人凭着以前或者以后遵行律法而得救,若有人还自以为可以为自己得救做点什么的话,那人还是没有明白为什么耶稣基督要死在十字架上。

 

现在保罗为了避免另外一些不明白恩典的人自以为脱离了律法的管辖就可以为所欲为,他继续写道:

 

罗6:1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

罗6:15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

 

人得救是靠着善行吗?不是,更不是因为遵行律法。

人得救之后就不需要行善了吗?不是,

 

弗2:8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弗2:9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弗2:10 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提后3:15 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
提后3:16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提后3:17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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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的道在内容上部分与律法重合(如爱神、爱人、十诫等),但本质是不同的。1、律法使人知罪,主的道使人生命丰盛;2、律法叫人死,主的道叫人活;3、神不帮你守律法,却帮你遵守主的道;4律法下的人,罪不得赦;恩典之下,罪得赦免。要在恩典之下,必先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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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9-19 13:40:00的发言:

“脱离律法的管辖”的意思是脱离文字规条的束缚,取而代之的是圣灵的管理。而不是说从今以后你就不会犯罪了。当你不愿意接受圣灵管理的时候,你就开始犯罪了。

 

“脱离律法的管辖”除了罗马书里,保罗用妻子和丈夫的比喻来帮助我们理解以外,还可以用另一个比喻来理解,就是当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你完全不认识路,这时候你需要一份地图,这份地图就是“律法”,律法会告诉你应该怎么走。然而有时候你虽然知道目的地,也知道该怎么走,但是口袋里没钱,无法打的坐车,只好靠双脚走路,这时候你就会觉得整个旅途很累,并且那个目的地是遥不可及的。

 

接受圣灵的管理就象一个当地的朋友带你旅行,这时候你不用再看地图,也不用担心上错公车,因为一路上你的朋友都会为你安排妥当,该坐车的地方他会帮你买票,该走路的地方他会陪着你一起走。你要做的就是紧跟你的朋友,不离开他的左右,这样你就能轻轻松松地达到目的地。这不是说因此就废掉了地图,因为你的朋友带你走的,仍是地图上标明的那条路,只不过这时候你不再感到有压力便是。别以为有了地图就一切OK,当我拿着经过翻译的中文地图,走在全是英文的大街上时,我的一个头就变成两个大,要买瓶水喝也是和老外用手比划才知道价钱,那时候我最盼望的就是有个当地的朋友带我走路,这样我就就轻松多了。

 

在我们生活的每一天、每一时刻,圣灵都会在我们里面提醒我们当做的事情,我们的责任就是顺服圣灵的带领,这样我们就不必依靠地图了,也就脱离了律法的管辖。

很平白易懂[em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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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9-20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会有这么多弟兄姊妹热心回答和帮助,特别意外和感动,非常非常感谢大家的爱心!

 

新约的福音书是历史的见证,而罗马书是排在四福音之后的第一封保罗书信,这第一封的位置应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里面所阐述的诸多律法与爱的关系道理应该是我们信仰的根基,所以我在这方面比较较真。只要在圣灵的带领下确实地行出爱人如己就是一个基督徒在尽本分了,但对于律法的看待我个人总有些疑问。就是逻辑上如何不矛盾:我们在靠主学习去爱人如己的同时,肯定在做着不杀人、不偷盗、不犯奸淫、不做假见证陷害人的事情,这不就是在遵守十条诫命吗?谁能说他在爱人如己的时候,同时也是在不遵守诫命的?这在逻辑上说不通啊?我的疑问就在此——我没有靠自己去守律法,而是靠主耶稣的恩典去学习爱人如己的真理,但如此去行肯定同时就是在遵守诫命了,遵守诫命不就是说诫命上禁止去做的事我不去做了嘛?

 

感谢约拿的回复,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就是不大认同牧师讲道时虽然也说律法不被废除是被成全,但他的意思其实就是被废止了(十诫包含在律法中)。这种说法是前后矛盾的,理由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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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1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耶稣拿起杯来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是为你们流出来的。[路22:20]个人感觉律法就是遵守了就活,不遵守就死,这就是旧约。而脱离律法的管辖就是,不再靠遵守律法得活,而是靠相信耶稣而得救,这就是新约。保罗说,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称义了。[徒13:39]

一个基督徒只要在信仰上持守了,我相信圣灵会慢慢改变我们,让我们在不知不觉当中就变得越来越像主,在我们身上自然会有那些我们平时想刻意追求的好行为。我不赞成把新约中的很多教导当成律法来遵守,新约中很多教导的重点都不在于行为,而在于心,如果把新约的教导当律法,用意志力去强迫自己那样做,就算行为做到了,但心里却不甘愿,这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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