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里,尤其是三自教会里讲神的爱讲的太多,讲神的公义讲得很少,我在这里说说神的公义。
何为神的公义?"公义是:给予每一个人他所当得的。神是不偏不倚的法官,祂审判动机。人常按外貌判断人,而不是按动机;这并不公正,而是恶意论断。
"神未曾得罪也不可能得罪祂的创造物。神的公义被冒犯,但祂从来不冒犯任何人。神不常按祂律法上的严酷对待我们;祂减轻一些祂律法的严厉。祂可以施行更重的惩罚。"……祢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拉九13),祂使我们所得的怜悯比应得的多,祂使我们所得的惩罚比应得的少。
地狱是一个纯然公义彰显的地方。在今世,神在忿怒中记念祂的恩慈,在苦难中带有祂的怜悯。罪人的罪中之乐是暂时的享受,但不信的人所要受的煎熬却是永远的。罪人只不过是享受短暂的宴席,但,要受的惩罚却是长久的。在地狱里,他们的痛苦将是尖锐的,且没有缓冲的余地;地狱的火不会减弱。就像一个被绑在刑架上的人,一直被撑拉关节,没有暂缓的时刻。神的烈怒被形容为一股硫磺火(赛三十33)。为何形容为一股呢?因为这一股的泉源是永不中断的;所以神的忿怒就像一股奔流不息的泉源,且持续不断的喷流。今生的痛苦有缓和和中断的时候;热度会减缓;在阵痛之后,病人会有缓冲的时候;但,在地狱里的痛苦是立即也是猛烈的。这受咒诅的灵魂,绝不会说,我现在比较舒服一点了。
地狱的折磨是永无间断的,永恒是无底无边的海。百万年后,永恒没有一分钟被误用;受咒诅的人必须永远被燃烧,但不会被烧尽,一直在死,但却死不掉。"……人要求死,决不得死"(启九6);地狱的火是如此燃烧着,甚至众多的眼泪也浇不熄,长久的时间也无法使之结束;神忿怒的器皿将永远把忿怒滴在罪人身上。只要神是永恒的,祂活着就是为要报应恶人。哦,永恒!永恒!谁能想象呢?水手有他们的量尺可测量海的深度;但我们有什么样的量尺度可测量永恒的深度呢?耶和华的气点燃火湖(赛三十33),我们有什么样的消防设备和水桶能浇熄祂的烈火呢?哦,永恒!即使整个地球和海洋变为沙地,整个天际到穹苍也充满了沙子,且每一千年一只小鸟飞来一次,衔走一粒沙,需要多少的时间才能带走一瓶沙子呢?但,若在那段时间之后,罪人可以离开地狱,至少还有一些希望;但"永远"这两字真是令人绝望。"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这对恶人是何等的可怕,足以使他们吓出一身冷汗,想一想,只要神是永恒的,祂永远活着为了报应他们。
信主的人,基督为他们受死,满足了神公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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