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得了重生的人都不愿意犯罪,然而他们却难免犯罪。我们那位有智慧又有慈爱的天父一方面在圣经中警诫我们不要犯罪,将犯罪的害处都指示了我们,一方面又为我们预备了一些救急的药品,使我们在偶然犯罪的时候可以应用,免得我们陷入更大的危险中。可怜许多无知的信徒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一些道理,竟说信徒重生得救以后如果再犯罪必定再不能被赦免,连他们所得的救恩与生命也要失去。其实犯罪的害处本来还没有这样大(虽然犯罪是有许多害处的),这种错误的道理却把那些偶然犯罪的信徒吓得心灵患了重病,有的经过多日才得痊愈,有的一生差不多成了废人。这是何等可惜的事!
现在我们离开约翰壹书,来读哥林多前书中的几段话: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同兄弟所提尼,写信给在哥林多神的教会,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所有在各处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基督是他们的主,也是我们的主。”(林前1:1-2)
“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纷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吗?”(林前3:3)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林前5:1-2)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你们的弟兄。”(林前6:1-8)
“人应当自己省察,然后吃这饼、喝这坏。因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林前11:28-30)
请问哥林多的信徒是不是重生得救的人呢?在这封信的开头保罗就称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我们能说在基督耶稣里成圣的人还未曾重生得救吗?未曾重生得救的人能称为“圣徒”吗?从保罗所写的话中可以看清楚哥林多的信徒确实是已经重生得救的人。但在哥林多前书里,我们看见在这些信徒中出现“嫉妒纷争”、“淫乱的事”、“彼此相争”、“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还告在不信的人面前”、“欺压人、亏负人”、“吃喝自己的罪”等等的事,这些明显的事实清清楚楚的告诉我们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而且有时还能犯很大的罪。
让我们再读另外一封信里的几段话: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的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圣徒,就是在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弗1:l)
“所以,你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诚实话,因为我们是互相为肢体。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随事说造就人的好话,叫听见的人得益处。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你们原是受了他的印记,等候得赎的日子来到。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都当从你们中间除掉,并要以恩慈相待,存怜悯的心,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弗4:25-32)
保罗称以弗所的信徒为圣徒,为基督耶稣里有忠心的人,足以证明这些人不但已经得了重生得救了,而且他们属灵的程度还很高。就是对这些人保罗写了上文所引的一大段教训。他劝他们“要弃绝谎言,各人与邻舍说实话”、“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给魔鬼留地步”、“不要再偷”、“污秽的言语一句不可出口”、“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他又劝他们除掉“一切苦毒、恼恨、愤怒、嚷闹、毁谤,并一切的恶毒”。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罗写这一大段教训不是完全没有意思了吗?我们不用劝诫一个哑巴儿童说:“你不要说谎,不要骂人。”因为哑巴不会说话,他当然不能说谎,也不能骂人。我们也不用劝诫一个瞎眼的人说:“不要看淫秽的小说和黄色电影。”因为瞎子什么都看不见,根本不能看小说和电影。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保罗写这一大段教训不是和教训哑巴不要说谎、骂人,教训瞎子不要看淫秽的电影、小说一样的毫无意义了吗?
不止在以弗所书中有这一类的教训,在别的书信里也有许多这一类教训。使徒所写的书信没有一封是写给不信的人的。如果得了重生的人不能犯罪,这些教训不都成了毫无意义的“废话”了吗?不用说普通的信徒,提摩太是保罗所倚重的同工,保罗称他为所爱的儿子,就是这样的一位圣洁忠心的神仆,保罗还是教训他“逃避少年人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2:22)若是连提摩太还需要“逃避少年的私欲”,那么,得了重生的人还能犯罪的真理,不是更加显明了吗?
我们现在再看一段保罗自己的经验: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因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 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恨恶的,我倒去做。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若我去作所不愿意做的,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我觉得有个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侯,便有恶与我同在。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14-24)
无疑的,保罗这一段话是叙述他重生以后所经过的一种战争的经验。他已经得了重生,他里面有一个新人。那个由神而生的里面的人喜欢神的律。“因为按着我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他“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他“心中的律交战,把他掳去”,叫他“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他陷在一种非常苦痛的境况中,这种境况是他在末得重生以前所末曾经历过的。他定意要为善,但是竟做不到,他决心离弃恶事,但他竟离弃不了,他不愿意随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但他竟被它掳去。他失去了自由,他感到不可名状的苦痛和失望,以致他呼喊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事实上,很多真实重生得救的信徒都能从心中响应保罗所说这段话。他们经验过这种战争,遭遇过这种失败,感受过这种痛苦。他们中间也有许多人因为不明白这是新旧人的交战,竟误以为自己末得重生,所以才有这种苦况,如果再有人教训他们说得了重生的人必不能犯罪,他们更要怀疑自己一定是没有得救了。
其实这种经验正是一个证据,证明这个人一定得了重生。末得重生的人不喜欢神的律,罪的律也不会掳他,因为他根本是完全服在罪的权下。每一个得了重生的人都有过这种战争的经验。有许多得了重生的人也许还会长久含辛茹苦的在这种苦况中度过生活。这种苦况是得了重生的人必定会经历的,然而我们却不当长久在这种苦况当中生活。圣灵在圣徒身上的工作,就是要使我们经过这种战争之后,得着一种胜利的生活,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八章里所述的:“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