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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解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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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太福音10:35节:

因为我来时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不明白这个经文暗指什么?从字面意思上很难让人理解,有没有好一点的解释呢?

发表于 2009-7-15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你自己参照一下本站的圣经注释,圣经研读系统,这个问题自己可以解决掉的.

 

《马太福音》 10:34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马太福音》 10:35 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马太福音》 10:36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马太福音》 10:37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马太福音》 10:38 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马唐纳注释

一○35~37 一旦成为跟随主的人,信徒的家人便会反对他们。不信的儿子会反对得救的父亲;未得救的女儿会反对成了基督徒的母亲;未重生的媳妇会憎恶重生得救的婆婆。所以,基督徒便往往要从基督和家庭之间作选择。基督徒不应容让任何亲属关系影响他们对神的忠心。他们必须先考虑救主的因素,才顾及父亲、母亲、儿子或女儿。门徒要付的其中一个代价是经历压力紧张、冲突争吵和与家人疏离。事实上,没有任何事比面对家人的憎恨更痛苦的。

 

.............

 

最妨碍信徒全心爱主的,往往是自己家里的人,因为自己的信仰,以致和亲人的关系变得非常紧张。在东方社会,由于家里或工作场所有拜祭祖宗神位或一些偶像神明,作为基督的门徒,如果在日常生活里不与世俗妥协,就一定会跟周围的人发生冲突磨擦。


耶稣说的这番话就像一个大锤敲醒我们!在路加十四:26 的用字更是一绝:“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原文的确是个“恨”(miseo)字,我们用伦理的角度来读,觉得很不好受。其实,耶稣说的是:若人爱父母妻儿多于爱主的话,那么,算了吧,回去爱你以前所爱的,别来跟从我!

 

作主门徒,跟随耶稣,绝对没有中庸之道。到了一个地步,前面就是十字架,我们再没有别的选择,这是一条没有回头的道路!就算是粉身碎骨,丧掉生命,也要向前走。可是走这条路的人是不会羞愧的,因为生命的冠冕正等待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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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后3:6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圣灵)是叫人活。

 

[此贴子已经被晨星于2009-7-16 17:25: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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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16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完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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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0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轻轻地赚一分走人~                           signatur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斗罗大陆 爱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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