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saintluca在2009-8-3 2:23:00的发言:
加尔文和亚米念都喜欢听,但各自解释确实不同。
我自己接受归正宗观点,“持续相信,永远得救”就是理解为:“只要信靠顺服,神会保守信徒的信心,直到得救。”(请留心一下“信靠顺服”和“相信”的区别。举例,撒旦是否相信上帝存在?相信上帝存在而故意悖逆的堕落人有吗?)
所以我明确知道,那句话绝对不是按照归正宗的主流观点来解释“一次得救 永远得救”。
如果倪牧师没有说那些,做那些自高、奸淫的事,那么他确实配得上圣徒的身份;如果他说了,做了,那么按《福音书》《启示录》的教导,这样的人是否符合假先知的定义呢?这也许是偏了题,我相信主在这个问题必定有裁决。(我们可最好不要觉得自己已蒙救恩,于是干这干那都妄行)
同样是面对教会内有人犯罪,按TULIP其实是可以推出两个结论的:他是圣徒——》犯罪也蒙赦免;他故意干犯了严禁的重罪——》他根本还不是圣徒,因为圣徒蒙保守。
假如一个基督徒软弱犯罪,没有来得及祷告悔改,就遭遇突然的灾祸死亡了,他会不会得救?我也相信仍然会得救,这并不和你的观点矛盾。我的领受是,悔改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举动,在众人面前装装样,而是一种心态:顺服于圣灵做主、随时自省,借用一句俗语“吾日N省吾身”。
现在的问题是,自杀者是否真正是基督徒?是否之前真的已经重生得救?倘若圣灵一直在保守一个圣徒,他是否会去自杀?对此我只能引用两段经文表达一下我自己的领受。
马太福音 19章
17 耶稣出来行路的时候,有一个人跑来,跪在他面前问他说,良善的夫子,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 耶稣对他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19 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
启示录 22章
12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 13 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初,我是终。 14 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也能从门进城。 15 城外有那些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3 2:27:01编辑过]
哦,我明白了。
咱俩人讨论问题的焦点不是“基督徒自杀能不能得救”,也不是加尔文与亚米念,我们实际上是在讨论“被神拣选的人有没有可能自杀成功”。而你的观点则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即使软弱到去选择自杀,也会自杀未遂,圣灵保守他的性命。我说的对吗?
而我的观点是,没有理由认为真正重生得救的人即使自杀,也会未遂,自杀只是因软弱而犯罪,基督徒也可能发生。
各种神学观点都不否认基督徒可能软弱犯罪,但从圣经上找不出依据说基督徒自杀一定未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