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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约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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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圣经·现代中文译本》隆重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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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5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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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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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5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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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2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 楼主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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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42]您辛苦了 上帝会纪念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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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辛苦了!

 我是一个刚受洗的基督徒,而且现在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很感谢约拿弟兄提供了这样一个所在,让我得以日日领取主的灵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15 22:20: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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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9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我是一名新人,希望得到上帝的启迪和拯救,希望向上帝祈祷,这时候得到您的这本圣经,无疑对我帮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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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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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辛苦了 上帝会纪念你的! 我特喜欢现代中文译本把一些古汉语翻译成现代汉语,比如说把“义”RIGHTEOUSNESS翻译成“与神有合宜关系”即 “与神和好”之意,就相当易懂,不然年青人以为是江湖义气,就偏离原意了。 当然“义”RIGHTEOUSNESS 现代汉语有“正”的意思,“义”RIGHTEOUSNESS的反义词SIN 应该是“偏”AWAY FROM GOD,偏离神的意思,(MISS THE MARK)略有神学知识的弟兄姐妹都知这个MARK(靶)是神,神的道,神的标准,神启示的真理。 SIN-MISS THE MARK 应翻成“偏”才符合圣经原意。这样“义”RIGHTEOUSNESS翻为“正”,SIN翻为“偏”,这样才对仗公整。 RIGHTEOUSNESS 对 “正”,SIN 对“偏”,表示客观存在的与神关系的一种状态。 偏离神而产生的罪感-GUILTY 翻译成“罪”当然是再恰当不过了。 下面举几位名神父,牧师认为SIN 可表达为“偏”的一些例子: 1。平生之愁懼淫忿、背公、失信、妄証、邪謀、詐佞、盗竊、妬上、慢下、憎惡同儕、尊己卑人、種種之偏、皆歸愛己. --泰西耶穌會士陽瑪諾神父[注1] 2。聖經裡罪的觀念可分為三等:最轻的罪是希伯來文的「chata」,希臘文的「hamartia」,英文的「sin」,這三字的意義是錯過、偏差﹙missing the mark﹚。 -李湜源牧师 3。新約聖經原文是用希臘文寫的,其中最常用來說“罪”的那個字,是說射箭偏失. -于中旻牧师 “义”都改为现代汉语的表达形式了,“罪”的改革应该就不远了,不然有些年青人以为违反刑法,就让人哭笑不得了。 注: [注1]。泰西耶穌會士陽瑪諾神父。 陽 瑪 諾 生平: 陽 瑪 諾 (Emmanuel DIAZ, Junior) , 字 演 西 , 1574 年 生 , 1592 年 入 耶 穌 會 , 1610 年 來 華 , 1659 年 3 月 1 日 卒 於 杭 州 。 陽 瑪 諾 神 父 生 於 葡 萄 牙 的 Castelblanco 城 , 於 1601 年 東 渡 至 印 度 果 阿 , 在 此 完 成 其 全 部 學 業 。 其 後 , 他 去 了 澳 門 , 執 教 神 學 六 年 。 1611 年 , 他 被 派 往 韶 州 , 與 費 奇 觀 (Gaspard Ferreira) 神 父 共 事 。 因 傳 教 成 績 斐 然 , 而 遭 致 當 地 僧 人 們 嫉 視 , 與 文 人 的 妒 忌 ; 於 是 他 們 兩 人 退 至 南 雄 , 在 此 建 立 了 一 個 基 督 徒 團 體 。 1616 年 南 京 教 難 時 , 他 被 逐 回 澳 門 ; 後 於 1621 年 被 派 至 北 京 , 寄 寓 於 徐 光 啟 別 墅 。 為 使 被 逐 神 父 們 重 返 北 京 傳 教 , 朝 中 奉 教 諸 臣 托 言 陽 瑪 諾 、 龍 華 民 (N. Longobardi) 兩 神 父 深 知 新 法 練 兵 並 熟 諳 槍 炮 之 術 , 而 舉 薦 於 朝 。 但 當 他 們 去 兵 部 報 到 時 , 不 諱 言 他 們 對 練 兵 及 火 器 之 事 不 感 興 趣 , 他 們 的 天 職 是 教 導 人 們 贖 罪 救 靈 , 崇 奉 天 主 。 而 朝 廷 並 不 見 怪 , 反 而 允 許 他 們 自 由 傳 教 。 1623 年 , 在 羅 如 望 (J. de Rocha) 神 父 去 世 後 , 陽 瑪 諾 神 父 被 任 命 為 中 國 傳 教 區 的 副 省 會 長 ; 他 的 辦 事 才 能 、 寬 厚 、 靈 活 、 忍 耐 的 作 風 , 他 的 知 人 善 事 的 洞 察 力 , 得 到 了 充 分 的 發 揮 , 使 他 榮 膺 中 國 廣 大 傳 教 區 的 首 長 職 位 達 十 八 年 之 久 , 深 受 傳 教 士 和 教 友 們 的 愛 戴 。 1626 年 , 他 與 黎 寧 石 (P. Ribeiro) 神 父 在 南 京 ; 1627 年 被 逐 , 避 居 松 江 , 繼 續 傳 教 ; 但 松 江 府 知 府 下 令 通 緝 , 並 捏 造 了 許 多 罪 名 攻 擊 教 會 。 於 是 他 們 又 避 居 上 海 , 寄 寓 於 徐 光 啟 在 上 海 的 居 處 ; 但 因 上 海 屬 松 江 府 管 轄 , 難 於 安 居 , 擬 回 松 江 府 提 出 申 辯 , 而 光 啟 阻 之 , 勸 其 赴 杭 州 楊 廷 筠 家 暫 避 。 不 久 , 事 態 平 息 。 陽 瑪 諾 神 父 在 杭 州 建 造 了 一 座 莊 麗 的 教 堂 , 一 切 費 用 由 楊 廷 筠 獻 助 ; 又 為 建 立 修 道 院 作 了 奠 基 工 程 。 此 後 , 他 去 了 寧 波 開 展 教 務 。 1639 年 , 曾 一 度 重 臨 寧 波 。 1634 年 , 在 江 西 南 昌 ; 1638 年 , 在 福 建 福 州 , 原 是 艾 儒 略 (J. Aleni) 神 父 開 闢 的 教 區 ; 在 他 們 兩 人 共 同 努 力 下 , 教 務 蒸 蒸 日 上 , 而 成 為 諸 省 之 最 。 不 意 風 波 又 起 , 新 入 福 建 傳 教 士 們 被 捲 入 旋 渦 而 被 判 放 逐 澳 門 。 陽 瑪 諾 神 父 本 人 也 被 迫 離 開 , 但 此 後 又 重 回 福 建 , 因 據 1648 年 會 士 錄 , 說 他 在 延 平 府 , 從 事 勸 化 工 作 及 編 寫 書 籍 。 他 再 度 被 任 命 為 監 會 鐸 。 1659 年 3 月 1 日 , 卒 於 杭 州 。 墳 墓 在 杭 州 城 外 大 方 井 。 節錄自方豪著《中國天主教史人物傳》第一冊、費賴之著《明清間在華耶穌會士列傳 (1552-1773)》   著作: 《 聖 經 直 解 》 、 《 天 主 聖 教 十 誡 直 詮 》 上 卷 、 《 天 主 聖 教 十 誡 直 詮 》 下 卷 、 《 代 疑 論 》 、 《 景 教 碑 詮 》 、 《 聖 若 瑟 法 行 實 》 、 《 聖 若 瑟 禱 文 》 、 《 天 神 禱 文 》 、 《 輕 世 金 書 》 、 《 默 想 書 考 》 、 《 避 罪 指 南 》 、 《 天 問 略 》 及 書 信 等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23 2:16: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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