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认为:奉献,是每一个基督的门徒应该作的;
犯罪:就如同有人在挖坑,先前还会以为别人走近、走进、或是掉进去;这是明白的心理而做的!
随着不明白的或是不清楚的目的而做的!但到后来最终确成了不合主心意的事或是称为动机吧!
有的人在做过之后:
过了几日没事呀;
过几个月还没有事呀;
过了几年也没有事呢;
过了自己的一生也还没见到事呀!本信徒在主里是这样的认为,果子有短期能见的;或是中期能见的;及长期能见的;还有的是很长的时期还没有能见到的!
不提人类的始祖,亚当给我们带来的死;也不说罪对我们的非义行的控告;还不说到了人生的终点时,许多人的其言也善!
基督徒作为是主的门徒(在我个人的口里常说的)是听主的话?还是听了别的什么来源的话呢!
把钱交给或拿到教会,是奉献还是赎罪的;是为主的还是自己的;我们就不要停留在认罪的层次上啦,而要行在主旨里呀;如果是拿钱来赎罪与当年的赎罪劵事件有多少的区别呢?
所以本人在主里认为的是,不光是认罪,而是更重要的是改:也许改了才是新造的人吧,到那时,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改也就是比从前有改变或是变化吧。
以上愚见仅供参考,还是多用圣经的话来光照我们的行程,而起来!与主同去!吸引万人来归向主耶稣基督。阿们Guc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