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之一,除耶和华神之外,不可有别的偶像,
经文说得很清楚了,贪心就是拜偶像,楼主觉得呢?
贪心,就是你对上帝给你的不满足,有私欲在里面.
拜偶像是玩玩吗?贪心是玩玩吗?保罗的这话很严厉的.
至于谁得救不得救,自己心里最明白了,也不用报什么名了.
有衣有食,就当知足,不可贪,多去思想主的话,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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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要求神掌管你的心思意念,不然主必管教!
贪心会生出很多不好的恶念,不要说你现在没有这种恶念,时间长了魔鬼会找机会来吞吃你的
主爱的必管教,要是你还是不戒掉那么就只有等神来管教你了
有贪心的!不单指钱财吧!还有权力,虚荣,欲望,情欲。。。。。哦对我有打击。 另外看到一处经文又被打击了, 加 拉 太 书
得救是藉着信,是神白白赐给的,这不在乎人的行为;没有人能够靠着自己而达到神得救的标准!当然,也没有一个人在重生之后,便立刻得已完全,完全不犯任何的罪,这是不可能的!
这里所表达的乃是:一个信徒若是在"得救"后,行为上犯了淫乱、污秽、贪心等罪,不但不知悔改,反而习以为常,变成了淫乱、污秽、贪心的“人”,就他不只今天无分于神国的实际,而且将来也无分于神国的实现与赏赐。
因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决不可能惯性的犯罪,并不知悔改!一个人若是从来没有任何的悔改,并惯性的犯罪,那么他的得救一定是自欺!
重生的人,在生活中应该靠主得胜,在弗5章,圣经给了我们一些新生活的准则.愿我们都能靠着主过得胜的生活!
经文的意思并不是说犯了这些罪的人都不能得救,而是说持续活在罪中,不懂得悔改,反而觉得很享受的人,这种人根本是还没有重生,没办法承受神的国的。
我们本来就是喜欢犯这些罪的人,和别人一样。基督徒在信主前并不比其他人更好,值得神来救我们。只是我们信耶稣之后,从“我没有罪”转变为“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从“喜欢犯罪”转变为“讨厌犯罪”,从“享受罪中之乐”转变为“犯罪的感觉真是痛苦啊”。。。。。这种转变证明了我们里面有一个新的生命,和以前的旧生命完全不同。那个旧生命是一定要死的,唯有神所赐的新生命才能上天堂。
圣经告诉我们这节经文让我们知道后把贪心在神面前交代,然后悔改,
而不是:会不会下地狱?能不能得救? 难道不至于下地狱的话,你就准备让贪心在你心里一辈子吗?
圣经是让你看到这个贪心的严重性,神不喜悦,知道后就把他干掉。而不是让你讨论:会不会得救啊?会不会下地狱啊?这样的讨论一点意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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