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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地狱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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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8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聖經》中的「地獄」 按照《聖經》希臘原文和意義分別是: 磯漢那(Geenna),指欣嫩谷,是過去位於耶路撒冷城牆外的一個谷地,當時的以色列人在此焚燒罪犯屍體(如果人犯罪嚴重就不配復活,因此猶太人認為不知悔改的人不配進入墓地安葬,只能扔到這個谷自然腐爛或者被焚燒)及生活垃圾。當時的人們還在垃圾上撒上硫磺以幫助燃燒,因此這個地方總是煙霧繚繞。 海地司(Hades),指死人的地方。 塔塔魯斯(Tartaroo),描述撒但及其反叛天使墮落的動詞,意思是「扔到tartar里去」。 相關經文 馬太福音14章43節 「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3] 約翰福音15章6節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 [4] [編輯] 猶太教的地獄 主條目:猶太教地獄 早期的猶太人不相信有天堂和地獄,這並非早期猶太教的教義。據古波斯宗教的學者研究,「在巴比倫之囚以前,猶太人並不相信有天堂和地獄。……舊約幾乎沒有提到過天堂和地獄。」此觀念是受瑣羅亞斯德教影響而產生的。[5]現今的猶太人認為,人死後不是完全消滅,死人仍然存在一個荒涼,痛苦,陰暗,恐怖之處,稱為 「陰間」或 「地獄」。那是一個與上帝隔絕,沒有光明,沒有喜樂,永遠痛苦的地方。[來源請求] 基督宗教的地獄 地獄觀念在基督教各教派之間存在很大的爭議,有些教派認為有,而有些教派則認為地獄只是異教的觀念。 主條目:基督教地獄 傳統基督教的地獄之說的主要來自耶穌在《新約》中的敘述和《啟示錄》的描述,按照普遍基督教說法,地獄是: 不能獲得救贖,將被扔在地獄的火湖裡受永刑。一些基督徒認為人必須信仰基督教,尊敬上帝,才不被打入地獄。 「最悽慘,最痛苦,是世上的言語無法形容的可怕地方」[來源請求], 「黑暗的無底坑,有不死的蟲和不滅的火焚燒,使人晝夜永遠受痛苦」[來源請求]。 是刑罰魔鬼,關押犯罪的天使,以及「惡人受永刑之處」,他們相信地獄的存在和是受痛苦的可怕地方,與天堂相對;地獄不是上帝創造的,是聚集人或墮落天使所犯的罪而形成的地方,因為罪人聚集,最後因罪的髒污所引發不滅的火焰不斷燒灼那地所致。[來源請求] 在天主教的信仰中,在天堂與地獄之間另有稱為煉獄的地方,但煉獄的概念為東正教和新教各個教派所不承認。在16世紀,天主教會販賣贖罪券,宣稱購買此券的人其死去的家人可以從地獄提到煉獄甚至天堂,這一說法因為沒有聖經根據而被馬丁·路德揭露導致基督教會大分裂。新教派別耶和華見證人從創立人羅素開始,一直明確否認地獄的觀念,認為這一說法明顯違背聖經提到的上帝就是愛的說法。他們認為,人死後不存在靈魂,也沒有不死的靈魂存在,沒有永生希望的人和邪靈會遭受永遠的毀滅,也就是第二種死亡。其他一些傳統的派別也不承認地獄的概念。[來源請求] 来自维基百科
发表于 2009-5-19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污秽的灵魂受不了圣洁的光的照耀,所以痛苦,这就是地狱之刑。而圣洁的灵魂却从这圣洁的光中获取能量,不断成长,这是天堂之乐!不是这圣洁的光偏待人,而是人自己有问题!

太阳照在一切树木花草上,这一切就欣欣向荣,枝繁叶茂!但是如果你把一颗刚栽种的嫩苗放到烈日下晒,它就会枯干死亡!

太阳照在清清的河流上,水里的鱼尽情享受阳光的沐浴。但如果这河是污秽的,那阳光一照,这河水就发出臭味,这鱼也难受,不仅不能享受这阳光,反而成为痛苦!

神不偏待人,犹如太阳普照万物,既照园中小草,也照参天大树。神不是偏爱某些人,恨恶某些人,不是!神爱所有的人,在神面前,人都是一样的罪人,神不偏爱!只是到末日,人的灵魂洁净度不同,会对神的爱,也就是圣洁的光照耀有不同的反应!洁净的灵魂享受这爱的能量,污秽的灵魂却不能,也不能忍受这光的能量!所以那污秽的总不得进入圣城!污秽的灵魂越接近光越难受,不是神不爱他们,而是他们当不起神的爱,受不了这光的能量,所以离的远远的,去到黑暗中反而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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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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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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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9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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