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十条诫命颁布时间:神并非在以色列子民,尚在捆锁之中时,就向他们制定了律例典章,告诉他们如果他们遵守, 就拯救他们。 乃是先把他们从埃及地救出来,然后才将律法赐给他们。因此,律法的本身就是一种爱的表示。认识神一切的要求,都根源于神 的爱,会使我们在遵行时有力量,并得着安慰。―― 摩根《话中之光》
十戒中的第八戒“不可偷盗,”偷盗是双重的罪。它得罪上帝,因为它指控上帝未充分供给他,而他又否认爱,未履行爱,因为它抵毁爱邻舍如同自己。同时它又是对被偷窃的人的谴责,因为他未曾用他的丰裕满足他人的需要。我们要用“爱人如己”(利十九18)去平衡这诫命。在基督徒中,最常见的一种偷盗就是未给他人以配得的赞许及荣誉,因为他们以为,如果如此行,会失掉他们当得的一分。他们忘记了,要紧的不是人的估评,而是天父的估评。
有一做营业员的朋友,一天发生了一起偷窃案,一款名贵的时装包被偷走,她痛哭流涕顿时不知道该怎麽办。周围的营业员也愤愤不平,痛骂偷包者,恨不得偷包者出现时,立马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
又有一朋友经常发表宏论:“现在人人都偷国家的电,不偷电的人就是傻瓜。”事实上是周围很多人都偷电,包括被偷包者也是惯偷电者。我告知该朋友,我就是那傻瓜。
我问朋友们:“偷包者与偷电者有什麽区别?”
朋友答:“偷电是偷国家的电,没关系,如果被发现了,那就自认倒霉吧。偷包是偷私人的,自己是要赔偿的,当然不一样了。”
愕然、、、、、、
在我们的生活中还有多少我们不经意犯的罪呢?
省察自己,免得得罪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