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藤井八云在2009-3-28 23:09: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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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一个广受争议的问题。我自己也曾为此迷惑过很久。现在提供两个我个人认为最合理的解释。 一、“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林前11:15)。从这一经节来看,女人的长头发就是盖头,所以,女人只要留长头发就不必在头上再蒙什么了,因为已经有盖头了。这是最简短的解释。当然,正因为这个解释简短,它所受的挑战也更多些。 二、这个解释就很复杂了,但听起来逻辑性更强一些。对于为什么要蒙头的原因,圣经是这样解释的,“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11:10)。我不确信这个“天使的缘故”到底指的是什么,对此也有多种解释,此处就不讨论了。但可以确信的是,蒙头的原因是“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对于这个来自圣经的解释,显然是无可质疑的,但,中文圣经在此处的翻译,却是有先天性的缺陷的。其缺陷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中文和古希腊文的语法结构不同。大家知道,中文对于名词的修饰,除了可用形容词之外(如:美丽),还可以用量词(如:一个)。但古希腊语除了这两种之外,还有冠词,其包括定冠词和不定冠词。这一点,英语的语法是与之相对应的。英语的定冠词是the,不定冠词是a/an。定冠词指的是独一性,是用于特指。而不定冠词则是泛指,没有独一性。比如说,当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的时候,“道路”、“真理”、和“生命”这三个词之前就有定冠词,这说明耶稣是独一的“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倘若这三个词之前没有定冠词,也就意味着有多种到父那里去的方式了。 回到11:10这个经节来,在古希腊原文中,记号?ξουσ?αν这个词之前,就没有定冠词,这就意味着,这个记号,不是独一的。既不是独一的,就还可以有其它的表现方式。 那么,为什么会有其它的表现方式呢?因为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他们都有一套独特的表达思想的方式。在哥林多地区,女人表达服从的方式就是蒙头。所以,神要求她们用她们自己的文化来表达对神的服从。但,就像刚才所介绍的,这种方式仅适合于有此文化的民族;没有此文化的民族,就不必蒙头了。当然,不同文化的女性若是想蒙头,神也不阻拦。 关于民族文化这一点,其实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认为当神发出诫命时,只要受信一方的文化与我们的不同,我们就不必遵守。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当神发出诫命时,他并不是只把这诫命给某一个民族,而是给所有的民族的!这就好比神所赐的永生不是仅仅只给某民族,而是给万民一样。要知道,神是超乎时间、空间,民族的。他不是某一个民族的神,而是所有民族的神。所以,当神要求哥林多人做某事的时候,这要求同时也是给我们的。 当要求哥林多的女性要有服从权柄的标记时,对我们中国的女性来说,也应该有服从权柄的标记。至于如何服从,那就取决于各民族的特点了,如前文所说,这个标记不是特指的,是泛指的,是可以有多种体现方式的。哥林多的特点是蒙头,而中国嘛,我实在想不出到底是什么了。 但无论如何,我们中国的女性是不必刻意在头上蒙个什么东西来祷告的。 但愿我的解释足够详细。若是逻辑不够清晰,还望楼主指点一下,也许我还可以再稍加修整。
关于这里古希腊原文的直译,我请教了一位略同一二的大哥,他的解释是这样的:
林前11:10从古希腊文直译过来应当是:女人要有智慧去运用自己的权柄来决定是否让自己的头上有顺服的记号,为了天使的缘故。
楼上好多弟兄姊妹都说这节经文是因为“天使因人类女子堕落”引起的,这个原因首先是来源于犹太人的传统观点,那我在上面已经引圣经加以解释了其中的不妥之处(而且哥林多都是希腊人,不懂犹太人的传统,保罗在此也不会写些哥林多教会看不懂的内容吧?)
我在这里从爱主痴狂、藤井八云、还有我昨晚请教的大哥这三个人的观点综合出比较合理的解释:
在聚会的时候,天使作为一群为三一神服役的灵,理应在圣灵保惠师四围服侍圣灵(就是说聚会时有天使在场)。
同时,天使还要监督我们的聚会是否符合神的旨意--林前11:10的意思就很明显了,意即提醒哥林多的姊妹(哥林多的人都很放荡、淫乱)要遵守神的旨意,顺从神的创造序(参创世纪2章女人是从男人出的),要让自己顺服、谦卑,免得让天使看到后讲姊妹的不顺服上报于神而遭至不必要的亏损
暂时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还有其他的弟兄姊妹有新的见解的话,欢迎继续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