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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y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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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未婚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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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2-18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09-2-18 16:39:00的发言:

生下来,送人。

 

孩子难道是小猫小狗?说送人就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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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邦人怎么看我们有必要那么重视吗?"她怎么做都里外不是人"这个我也不同意,讨论去讨论来跟外邦人有什么区别,一个生命都不救还传什么福音,难道上外邦人说:“一个生命就这么被扼杀在母腹中”?那也传不了福音。难道基督徒就没一个犯罪的,你可知道我们都是“罪魁中的罪魁”,现在要做的就是如何安慰这个小姊妹,如何照顾她,孩子是一定要生下来的。孩子以后要照顾等等具体的问题。
     我们主内的弟兄姊妹不要把话说的那样刻薄,罪太多了,犯罪太容易了,没有大小之分。
    要的是安慰,存的是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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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5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现在会不会是想生下来,又怕被世人所指责,被世人所……特别是她的亲人也要跟着她来……还有可能她的亲人都要离弃她。

 

她日后如何的去见身边的人呢?这种压力不是谁能承受的。如果她也很爱她的家人她可以接受自己被指骂,肯定不愿意自己的亲人受到连累。

 

如果打胎又犯了罪,只求上帝亲自来指引她前面的路。愿上帝特别的怜悯她!我们的上帝是满有怜悯和慈爱的。

 

如果不介意可以把她位姐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给我吗?我们可以为她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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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7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不要乱说了。那位姐妹真的把小孩生了下来,这以后的生活支出,你们这些人能负担吗?
你们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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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下来,男方就要负责了。可以上法院,如果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就是男方抱过去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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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罪带了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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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胎是绝对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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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犯了一个错误,就不要再去犯第二个错误。现在请不要让这位姊妹再为这些要不要生下来而痛苦不堪,而是尽量有一个好的环境待产,至于将来自己养育小孩还是送人等等,就等小孩出生之后再作打算吧。作为基督徒,我们更要有勇气来承担自己所犯的错误的后果。愿我们的姊妹变的刚强,也愿她生一个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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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6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愿为这个姐妹祈祷。。。和她的男朋友祈祷。。

 

就算她拿掉了孩子,和别人组了一个家庭,但她难道不会后悔难过吗 不会觉得活在罪中吗。。这样更痛苦。。

而且还要承受更多的~~因为一个人犯了罪是会被受到惩罚的。。

 

其实我们每个人也没有权利说别人。。。当自己遇到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也就难以启齿了。。。

我们唯有帮助她祷告神。。求神给予话语。。。顺其自然。。

而且留与不留也不是大家说了算。。

而是在神 不是吗?

 

 

 

希望她不要再犯罪了。。。好好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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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1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去担心未来的劳苦与窘迫,主既然赐予了世间新的生命,也必安排她们母子有更好的归宿。

虽然我们自身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我们都是主的孩子,谁人不受主的眷顾呢?

我们是蒙恩的,她和孩子也必蒙恩。她们会是伟大的见证。信主必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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