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楼主现在在真理上的认知而言,恐怕还不能非主内姐妹不娶。话再说回来,你又怎么证明你是基督徒呢???你妈让你与那姑娘分手,你已经答应了,如果我没猜错,你也不止一次的答应过那姑娘照顾她一辈子。就你这样言而无信的人,我不明白那姑娘怎么就看上你了,还要跟你一辈子。莫说主内的姑娘你配不上,就连你那不信的女友你也配不上。如果你要分手也好,虽然对她的伤害很大,但起码你的女友还有逃出生天的希望,比跟一个不珍惜她、不爱护她、还言而无信又自称基督徒觉得自己还不错的小男孩生活一辈子要好的多。---若我猜错了,你从来没有对她说要爱她一辈子、照顾她一生的话,请明言,我会郑重地、当着全论坛人的面向你道歉。现在的女孩都怎么了,人家什么都还没答复,就把身体先奉上了,我无语。。。。。。
小弟兄,我想对你说这不是你妈和我们论坛人的事,而是你自己一生的大事你明白吗?怎么可以那么轻松就答应你妈妈了呢?你知道这不单显得你不成熟,更能把你陷入没有诚信的罪里。在圣经里面,神向他的百姓所要的是什么呢--起码的起码他们要行事正直,不是吗?你怎么可以对你的女友言而无信?先不说信仰,我想问你 是男人吗?是男人就应该让人知道你的心胸够宽,臂膀够大,能让爱你的人觉得可靠、值得信任。再说信仰,那行为虚谎、失去诚实的人、他的神在哪里呢?我觉得,在你的女友没有因你是基督徒(看清是信仰而不是你的为人)而一定要和你分手之前你是没有权利先提出分手的,你觉得呢?
你果你觉得可行的话:哥哥建议你先停止同居的问题再向神认罪。(包括同居的不洁和没有诚信的不义),然后求得女友的接纳(你的不成熟让她一直担心你过去的承诺是否还算数,向她真诚道歉并表达你是否还爱着她)和妈妈的原谅(都同居了你妈才不同意,是你太会保密还是你妈妈不关心你-还有你不应该那样答应妈妈和女友分手的,答应了你也作不到)。作好这一切之后,就在后天(周日),邀请她一起去教会吧!!!相信这一切会有个美好的结果,我在此关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13 20:32: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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