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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1 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杰克·伦敦(Jack London)那本了不起的经典名著《白牙》(White Fang),说到一只半狼半狗的动物如何学会在旷野生存,后来更学会与人共处。其中有一段在我心中更留下深刻印象。

  白牙喜欢吃鸡肉,袭击鸡舍,曾有猎杀五十只母鸡的记录。它的主人维登·史葛——在它眼中高贵如神人,是它“全心全意爱戴的对象”——叱责它后又把它带到养鸡场去。当白牙看见它最喜欢的食物在它面前走来走去时,便顺着本能的冲动,扑上前去攫住一只鸡。但主人这时发出制止的声音。他们在养鸡场中站了好一会,每次白牙有所行动,主人便会开口制止它。如此,它领会了主人的意思——它学会不去碰那些鸡。

  维登·史葛的父亲坚持说:“习惯吃鸡肉的动物是无法改变的。”但维登挑战他的说法,整个下午把白牙与鸡关在一起。

  “白牙被主人单独关在养鸡场内,便躺下来休息。曾有一次它起来到水槽里去喝水,它沉静地不去管那些鸡,就当它们根本不存在一样。四点钟时,它奋力一跳,上了鸡舍的屋顶,然后落在外头的地上,由那里从容地走回屋子。它学会了规矩。”

  因着对主人的爱和顺从,白牙克服了与生俱来的欲望。它或许不懂得为什么,但它选择了服从主人的意思。

  动物的故事往往能打动人心,启发深奥的道理。白牙对主人那种单纯的爱与忠诚,提醒我人生中总有许多“鸡”,我必须决定,到底要服事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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