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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追求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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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把主放首位 多收入 多奉献 没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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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08-10-9 11:22:00的发言:

太6:24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 玛门 。〔 玛门 是财利的意思〕


路16:13  一个仆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 玛门 。

 

同样的话,《圣经》提醒了两次,我必须警醒自己的心里的追求:

 

6.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7. 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 


8. 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 


9. 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中。 


10. 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说得很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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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小脚印在2008-10-9 14:19:00的发言:

说得很好呀

小脚印,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讨好你的E姐?

那都是圣经的话,是你的E姐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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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谦卑就顺服在2008-10-9 14:26:00的发言:

小脚印,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讨好你的E姐?

那都是圣经的话,是你的E姐说的吗?

我是说E姐引用那几节经文说得太好了,人就是不能贪钱,怎么了,你理解到哪儿去了?看来你不够单纯,正如E姐所说,人心里有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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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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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08-10-9 14:55:00的发言:

 

就这么句话也能召来你一顿诽谤,真让我们见识了你的“舍己”精神了。

哈哈,不过偶不介意滴,他的舍已,是喊出来滴,自己为自己舍已,其实也就算不得舍已了.

经上记着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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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有钱了,最起码社会少了一个救济对象,家庭少了一个负担,身边的朋友多了个更有力的帮助,穷人多了一个施主。兼济他人,首先得是自己有钱。

我一直以为在看待金钱方面,加尔文派比罗马天主教和东正教进步的多,但没想到,当初改革宗先贤的成果又被后人丢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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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9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reciousutensil在2008-10-9 12:08:00的发言:

 

那楼上的把你罪恶的金钱都给我吧。我去捐给穷儿女去。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前提是你有钱。我没钱,所以也没能力帮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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