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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吞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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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如何理解十诫说不可杀人,但旧约中上帝却让以色列人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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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圣经当中的第一首讴歌暴力,复仇,憎恨的歌。

 

当拉麦唱这首歌的时候,神只是记录他的言行,并不代表神喜悦他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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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当人流无辜人的血的时候,这个不但是得罪了神,得罪了人。

 

而且这个破口,还会给仇敌撒旦利用,会给自己的子孙也带来诅咒和灾祸。

 

非常可怕。所以基督徒有一个说法,得罪了人,就是得罪了神。

 

这个说法非常好,因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要赶紧到主面前认罪悔改,

 

在基督里,一切的黑暗权势都要出去,一切的恩典都要进来。

 

因为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也是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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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reciousutensil在2008-8-28 20:00:00的发言:

 

这个是圣经当中的第一首讴歌暴力,复仇,憎恨的歌。

 

当拉麦唱这首歌的时候,神只是记录他的言行,并不代表神喜悦他的歌。

 

恩,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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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十诫之中的“不可杀人”,个人理解指的是出自邪恶的动机而去伤害人,而非直观理解上的“消灭人的生命”的意思,否则是否反法西斯战争、抗日救国战争都不该打了?动机非常重要!基督信仰是让人远离罪恶,明辨是非的。比如英文里用的就是murdder,而不是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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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满有怜悯又公平的神,怎能吩咐将人口众多的城邑全然毁灭呢? 神这样行,是为着保护祂的子民,使他们免犯拜偶像之罪,这种罪确实会使以色列人败亡。(申20:18)。正是因为以色列人没有依照神的吩咐,彻底除灭那些邪恶的百姓,后来就不住地收他们压迫。假使他们从一开始就依从神的命令,除灭那些人的话,就不会有后来的流血与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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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0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400的忍耐 ,40年的警告,人的尊荣与职分是神给的,神给了人类 人的 称号。祂不会再夺回去,但有些人自己放弃了这个称号,他们的灵魂已经死了,不过是行尸走肉,他们自己舍弃了人的地位了,不知道他们算不算是人  要是不算的话,跟杀人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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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0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回复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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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0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吞拿鱼在2008-8-27 22:46:00的发言:

为何神说不可的话,人总要添加那么多附加的理由?

听说有些宣教士,去非洲食人部落宣教,当他们拿着枪面对蛮人的攻击,宁愿放弃抵抗,也不愿因杀人而结下仇怨!

说实话,我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得到这一点……

宣教士的职责和军人或警察的职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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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2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现代考古发现,在旧约时代的一些中东民族有的败坏到,利用宗教进行一些淫乱的事情,就像索多玛和蛾摩拉那样,如果不去消灭很多流行病就不是在近代发现的了,早就传遍全世界了,为了爱,这些人被消灭时应该的. 拿现在的恐怖份子说吧,如果欧美一些基督教国家没有人出来与这些恐怖势力征战,天天说打仗杀人是不好的,那最后被杀的都是喊杀人 是不好的,这个世界就没有公义可言,上帝掌管着世界,只是祂愿意给人自由,许可一些比较看似靠近正义的手段去消灭那些邪恶的,另外 上帝赐下律法不是单单的律法,是告诉人,我们已经干犯了. 不可奸淫,什么才是不可奸淫 圣经里说【太5: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可见心里动了不好的思想就已经是罪了,不杀人并不代表一个人真的不杀人,凡心里想到的都已经是犯了杀人的罪 耶稣来不是废除律法,而是成全律法-因为上帝知道我们没有办法真正的行律法,因为我们不单要用行动来行律法,而是要从心里去根除罪 感谢主,靠着主才是得胜的关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9-22 0:32: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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