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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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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之门---请弟兄们指出我理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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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11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 2 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

 

33 谁能控告神所拣选的人呢?有神称他们为义了。(或作是称他们为义的神吗?) 34 谁能定他们的罪呢?有基督耶稣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经死了而且从死里复活现今在神的右边也替我们祈求的基督耶稣吗)

 

31. 新约 - 约翰福音: 第 5 章
45 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

 

26 义人若转离义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 27 再者,恶人若回头离开所行的恶,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将性命救活了。 28 因为他思量,回头离开所犯的一切罪过,必定存活,不致死亡。

 

人受审判,必须是要有起诉的,有控告的。

人不遵守神的道,就有摩西来起诉。就要受审判,然而你如果在耶稣基督里,就不被定罪了。

 

如果你认为耶稣基督所受的审判是替我们所受的,那么你已经受了审判。如果你还没有与耶稣基督同死,那么也必然没有与他同活,他为复活就是要让我们知道:我们被称义了。已经接受了律法的惩罚,得以脱离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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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样转圈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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