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紫蜻蜓在2008-6-7 18:10:00的发言:见了美食,我不能控制我不去流口水,但可以控制我不去吃;同样性方面的冲动不可避免,但可以不去SY,这是不SY的可行性。 既然不SY具备了可行性,那么说明SY不是必要的。 SY既然不是必要的,决定要不要SY要坚持的原则是: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也不都造就人。 如果SY是纯粹的反射,像流口水一样你没有办法选择要不要去做,你就靠本能去行好了,SY就不是犯罪。但既然SY不是反射,那么你之前说的“只是动作上的SY,如果内心想歪了那就是罪了”这样的话代表什么?你把你SY前后思想的内容发上来让大家评论一下是不是罪,好吧? 1:你上面的论述证明不了SY是罪。 2:既然SY不是罪,那么就算SY是不造就人的事情。不造就人的事情你可以选择不去做,你没有权力阻止别人去做,你可以不去吃KFC,但你没有权力阻止别人吃K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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