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8-4-22 20:05:00的发言: 3.借善工得救恩
有人以为改善品格可以救人,教育和知识可以救人;更有人以为服务人群也可以救人。他们相信善行可以救人。他满怀自信地向神求问:“我当如何实行神的工作呢?”神反问一句话,来答复他的问题。这句话告诉了他,属血气的人不能作什么善行,以成全救法。
耶十三23:“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
请注意神并不说:“古实人岂能在他的皮肤上擦粉或是涂胭脂呢?”擦粉涂胭脂固然有人这样作,但问题却是“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皮肤的天然颜色岂能改变呢?假设有一个古实的女子初次与一群白人女子在一起,她生平看见的肤色,都是黑的。现在她愿意拥有雪白的肤色,所以她决意把她的肤色弄白,于是就打了水,用肥皂猛力地涂擦自己的皮肤。之后,她就得意洋洋地走到镜子旁边,满心想看见一个白嫩的脸庞。但是她的皮肤非但不白,反而因搓擦而变得更加黑亮。她以为工夫未足,或是因为未曾用足够的水、肥皂和气力之故。所以她用上更多的肥皂和水,加力地涂擦。但所遭遇的,仍是一样的失望,因为要改变肤色,非她的能力所及。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我们要先答复神的问题,因为他的答案正针对我们的答复。倘若古实人能改变皮肤,属血气的人就能用方法改变罪恶的心。他虽然习惯作恶,也能改变过来而行善了。倘若古实人不能改变皮肤,那么,属血气的人又怎能改变他罪恶的心呢?关于这点,神在圣经中有确定不移的答案——
耶二22:“你虽用碱,多用肥皂洗濯,你罪孽的痕迹,仍然在我面前显出。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许多人借着自我培育,自制,以及自己的力量,果然使自己的内心稍微改善了一些,而且也颇为受到世人的一点赞许。但是世上的人,谁也不能靠自己活出公义,不义的人不能蒙神的喜悦。
属血气的人另外又尝试一种得救的方法,就是以为为神工作,可以博取神的欢心。
这个就是该隐的错误,也是该隐的罪。神为什么悦纳亚伯的祭,而不喜悦该隐的呢?(创四4-5)因为亚伯晓得自己是个罪人,他向神献祭,承认自己的罪,也承认他的需要。但是该隐的献祭并无自觉有罪的表示,反而显露出完全自满的态度。他把自己亲手所作和劳苦所得的果实全都献上。他认为无需倚靠什么来帮助他的献祭。他献祭的时候,仍然活在罪中。该隐进到神面前来并不是“因着信”(来十一4),乃是凭着行为和工作。
照这样看来,现在世人一般所主张以善行讨神喜欢,靠服务得救的道理,实在是古已有之的事。我们得救之后,理应行善,这是千真万确的道理;但是以善行得救,却是完全不对的。
我们的主在世的时候,犹太人不肯承认他是弥赛亚,是救主。他们进前来问他说:“我们当行什么才算作神的工呢?”主耶稣的答复很语重心长,他说:“信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神的工。”(约六28-29)但是这个善工,他们却倔强地不肯去做。
神所期望于他们的,不是要他们为他做什么,而是要他们接受他为他们所做的。救恩的基础,不在乎人拿什么给神,而在于神所赐予人的;不在乎人有什么贡献给神,却在乎人向神接受他的恩典。
罗四4-5:“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
提后一9:“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
法利赛人自以为是先知。他们禁食、祈祷,将所得的十分之一献上。他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墓”。他们作无数善行,但主耶稣还是称他们为“假冒为善”的。使徒保罗更为他们的“得救”祷告。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仍有许多人心思蒙昧,自以为委身于圣坛职事,为穷人赈济衣食,在捐募慈善公款的机构中担任主席,或为人类的福利四出奔走,谋求社会的改革等等,就可得救的了。
借着为神或为人而作的善工,以期得救,可以说是有违真道。我有个朋友,他的祖母是一个很虔诚的佛教徒。她七十六岁的时候,依然每日早晨四点起床,不吃早饭,不管琐务,一心一意地诵经拜佛,直到晌午。她又不惜长途跋涉,到庙堂进香点烛,解囊捐献。这位老人家,可以说是在宗教工作或善行上二十分热心。可是她活到七十六岁,仍是个无知、迷信、拜偶像,未曾得救的人。如果一个披着圣服的神职人员,若他在那曾钉死十字架代他赎罪的救主耶稣面前,不过献上一些慈善事业、善工和服务社会的事情,而不带着信心和敬拜热诚去服事他,这与上述那位未曾得救的老太太是同样的可怜。
以下是引用21在2008-4-22 23:00: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8-4-22 20:02:00的发言:第六课 世人错谬无用的救法
神在圣经里教训我们一个真理,是十分清楚,无可推诿,毫无疑异的。这真理就是罪在神和人的中间造成了一个可怕的深渊,彼此隔绝。有人对罪漫不经心,或者自欺欺人地否认罪的存在;但事实总是事实,无论如何不能改变。罪确实是存在,把人和神隔绝。神痛恶罪,不会轻易宽恕。人若容忍罪,这罪必在他与神之间,成为一道不可打破的障碍。
若要属血气的人蒙恩,与神相交,罪的问题,必须先得到解决。人归向神的第一步,就是要有一种自觉,深知自己的罪。所以无论何人,当他觉悟到自己有罪和罪的后果,回转过来的时候,他必会象那腓立比监牢的禁卒一样,发出这样的询问:“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徒十六30)
救恩的本质
让我们先把禁卒的问话,分析一下。第一:“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这个我是谁呢?这个我是一个失丧的人,被罪、被自己、被撒但所捆绑、所奴役的人。他是一个瞎眼的人,他的心眼被这世界的王弄瞎了。他对于神的荣耀和美丽,都看不出来。他是一个死人,与神的生命隔绝。
第二:“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他不问当怎么行才可以改善自己、提升自己,或是粉饰自己,却问怎样才可以得救。他所问的,意思是“我是一个被捆绑的人,怎样才可以得拯救?”“我这瞎眼的人,怎样才可以得看见?”“我这已死的人,怎样才可以得生命?”
第三:“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意思是问一个被捆绑的奴隶怎样能得自由?一个瞎眼的人要作什么才得以看见?一个行尸走肉的人要作什么才可活过来?
让我们先确定怎样的救法才能完全满足罪人的需要,并以这个确定来答复禁卒的问题。这救法必须是神所认为毫无欠缺,完全满意的。罪伤了神的心,触动了他的义怒。罪使亚当丧失与神交通的权利。罪人与神的关系,要怎样才能恢复,只有神才可以决定。人自己完全没有与神交通的可能。一个属血气的人要神收留他,必须先承认自己一无所有,是毫无指望的罪人。因为他与神之间,有一个不可逾越的深渊,一道审判的高墙。只有神才能解决神人之间的问题,并决定如何在这深渊上架桥,如何把障碍拆去。
1.这个救法必须有效地解决罪和罪的后果等问题。
这个救法必须把罪除去,赋予人一个新的性情。因为若没有这个新的性情,而要与神有亲密的关系,实在是无法立足的。这救法必须把人所犯的罪和罪的劣根性消除 。但要除去已犯的罪,不是单单说一些悔罪的话,或是新年时立志向善,或是什么努力前程,痛改前非这一类宏愿就可成事的。
2.这个救法必须把罪人治以应得的死罪。
神的律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神的审判是公义的,必须实行的。神曾说:“犯罪的他必死亡。”(结十八4)罪价必须照付,判罚必须实行。任何救法,若要有效,必须顾到罪价的清偿和判罚的实行。
3.这救法必须能把撒但彻底打败、推翻、消灭。
撒但既然把罪带入世界,神对于他的裁判必须实行,正如神对于人的裁判,必须实行一样。神曾说女人的后裔必要伤蛇的头。这是神起初应许的救法的一半。基督最后的胜利,必使撒但完全败亡。救法必须如此,方可称为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