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使身体变为战场 罪不仅侵入“灵”和“魂”,亦侵害了“体”。 “体”原是“灵”最安适的居所,在犯罪后便成了“灵”的牢狱。本应该属灵的,现在却变成了属肉体。神的原意是要以“体”为“灵”的工具,使“灵”借“体”的外面接触,使“体”领受神的恩惠。如今“体”却成为撒但的工具,撒但借着“体”污秽了人的“灵”,于是“体”成为撒但的大本营,并且更进而玷污“灵”,把罪恶播传全世界。 罗七23:“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 保罗向已经接纳耶稣为救主的信徒劝戒说:“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保罗的话,隐含着属血气的人的身子已被罪占据的意思。他身子的各部位都是撒但犯罪的器具。 罗六13:“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象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罗七5:“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 人的身体被罪玷污之后,就成为败坏羞辱的躯壳,在压迫之下叹息劳苦,等候拯救。(罗八23) 林后五4:“我们在这帐棚里,叹息劳苦,并非愿意脱下这个,乃是愿意穿上那个,好叫这必死的被生命吞灭了。” 罪在属血气人的身上的表现 罪进入亚当本质的核心,开始其毁灭的工作。人的天性就渐渐变坏,到后来罪就成为人的本性,治理人、支配人、约束人、鼓动人,换句话说,人的思想、情感、态度、本能和目的,其根本都被罪玷污,变成有罪。 上面所说的罪性,现在通常称为“自我”。属血气的人的本质就是“自我”。这罪性在圣经中还有个名称,叫做“旧人”,就是人所共有,从父母遗传下来的败坏的、倾向罪恶的天性。 西三9:“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 人并非是不能言语,不能行动的活物。人的思想必会透过言语发表于外,他的本性必会彰显于行为,因为人的本源既已腐败,那出于腐败源头的言行当然也是会腐败的。所谓“有诸内,形诸外”是必然的。“旧人”的私欲,显露于日常的生活,乃是必然的事。贪念萌长而为偷窃,诡诈萌长而为虚谎。不洁净的思想和愿望,必在肉体的罪恶上暴露出来:不肯饶恕和怨恨的心,必将酿成报复和杀人的行为。惧怕必变为怨恨,不信必变为忧虑,厌恶以致谗谤。急躁必喜挑剔,不满和贪婪必变为怨言恨语。自以为义必变为善于指责;骄傲必变为夸大的丑态;嫉妒必变为中伤他人的阴谋;野心必酿成战事;自私自利必变成欺压弱小的行为;猜忌或嫉恨必变成自杀或杀人的行为。 圣经中对于罪性和罪行的分别,说得非常清楚。 约壹一8-9:“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英译“无罪”NO SIN(即没有罪性);“认自己的罪”为CONFESS OUR SINS(承认我们的罪行);“赦免我们的罪”为FORGIVE OUR SINS(赦免我们的罪行。) 托克理在《罗马书研究》中,将罪性和罪行,作如下的分别: 罪性是品性,罪行是行为。 罪性是核心,罪行是外观。 罪性是根,罪行是果。 罪性是生产者,罪行是产物。 罪性是母,罪行是子。 罪性是源,罪行是流。 罪性是我们的本性,罪行是我们的行为。 所以罪性就是旧人的本性,罪行就是旧人本性的彰显。 罪在属血气的人里面所做的破坏工作,照上面所描述的,实在是极之丑恶。任何开放、谦卑的人,倘能一面以祷告敬虔的态度,彻底查考圣经中关于罪的论述,一面又用诚挚的心眼观察人生,必定会承认人生的本相的确是如此丑恶的。但这并不是说,上面所提的种种罪行,每个人都曾犯过。属血气的人所表现出来的罪行,固然有轻重大小的不同,但其遗传的罪性,却是一致的。神知道人里面的光景,他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10)意思是说人在神面前,都是犯罪的,全世界在他面前,都是有罪的。亦即是说,那照神形象而造的人,现在都变成属血气的了! 属血气的人的命运 神与罪不能共存,正如水火之不能相容。有神,便不能有罪。有罪,就没有神。你此刻或许坐在光线充足的房里,但不多几时,这房子便会变为漆黑。原来的光哪里去了呢?是被黑暗占据了。再过几小时,这房间又充满亮光,此时黑暗又哪里去了呢?是被光充满了。光明与黑暗不能并存:它们是两个极端,是互相排斥的。 约壹一5-6:“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 弗五8:“从前你们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里面是光明的,行事为人就当象光明的子女。” 神是光,罪是黑暗。所以神必须把罪驱逐,否则罪就会把神排斥。神和罪决不能同时并存。 罪使亚当离开神,使他要躲避神的面。罪也使神离开亚当,并且逼使他要宣判亚当的死刑,和把亚当逐出伊甸园。 神既不能与罪人同居于地上,因此也不能与罪人同居于天上。所以属血气的人若继续活在罪中,拒绝神在基督耶稣里所启示的救法,即表示他要永远自绝于神。他自己所行的一切不义,就把他推出神国度之外了。 林前六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 启二十一27:“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 总结 现在让我们将前面讲论过的真理归纳总结一下。神造的头一个人亚当,是无罪的,是照神的形象造的,是活在人生命的至高层面上。他受造后即有本能可以选择活在至高层面的生命,过着属灵的生活。神造人是要人朝向他生活。神要人的生命以他的旨意作为轴心及周界,以致人生充满公义和平,人对于神,对于别人,和对于一切受造之物,都能和谐协调。 然而亚当选择违背神的命令,滥用天赋的自由,趋向撒但,甘心受撒但的统治。他离弃神公义、光明的生命,进入撒但罪恶,黑暗和死亡的领域。他推倒神的王位,妄自尊大,于是他不再属灵,成为属肉体了。罪使他成为罪人,跟着撒但堕落,每况愈下。亚当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自我是他生活的轴心和周界。所以他的生活,处处与神相左、充满不义,失却平衡,这是因为他与神和一切受造之物,不能和谐协调之故。 亚当为众人之父。他不但作为神手所造的人,也作为人类全体的源头。他的罪和罪的结果,遗传于子子孙孙,以致人类的天性,全为罪所玷污。但罪最可怕、最严重的结果,不在破坏道德和灵性,而在于否认神在宇宙间所应享的独一权能。 这种对罪本源与结果的解释,圣经已讲得清清楚楚,然而许多人却不肯接受。甚至连传道人在讲台上讲道,不是把罪完全不提,就是把罪看成微不足道。虽然如此,没有人会不知道,人性已经被罪恶渗透了。然而却有许多人不愿意承认罪的真实本质,仅把它当作小毛病,而不认为是险恶的毒瘤。 人也不肯承认神对于属血气的人的评价。在神看来,属血气的人是无可救药的。但人却以为只要改善环境,改良社会,给他们相当的机会和文化教育,人就可以提升到合乎神的期望。 这种看法,是由于对罪的本源未能认识所致。圣经中已讲得清清楚楚,人在伊甸园第一次犯罪的本质,直到现在人所犯的罪的本质,都是一样的。 约壹三4:“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亚当所犯的罪,最可恶的一面,就是受造者悖逆造他的神。以下犯上,这是最大的罪。所以属血气的人,就灵性说,是个叛徒。人不但是有罪的,污秽的,并且是叛逆的,违法的。不只因罪而与神隔绝,并且因与神为敌而不能与神和好。在神面前,他是罪犯,是仇敌,是神所厌弃的。(参阅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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