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咒诅的诗篇 第一百零九篇的内容到此为止。但在理智上,我们决不能不面对咒诅的诗篇固有的问题。困难当然是怎样协调这类诗篇那复仇审判的精神,与圣经其它经文吩咐神子民要有的饶恕与爱的精神。既然第一百零九篇是咒诅诗篇之首,我们似乎应从这里着手去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我列出一些别人提出的解释,但我并不完全赞同这些解释。跟着我提出我认为是真正合理的解释,虽然这解释也并非没有难点。 有学者指出,这些咒诅预言神之仇敌的遭遇,过于祈求神协助复仇或惩罚恶人。因此安格说: 圣徒向个人发出的咒诅,并不是出于报复、激动或急躁;那些咒诅都是预言,跟神的谴责并不一样。 经文虽多是命令式,但其实用将来式来解释,也同样是正确的。 第二个解释是,大卫是以神之受膏者的身分来说话。由于这个身分,他实际上是神的代表。因此,他有权宣告这些严厉的审判。(然而,必须留意,并非所有咒诅诗篇都是大卫写的。) 又有人认为这些咒诅的诗篇是一个历史记录,记载出言咒诅者的感受,但并没有赞同他们的冷酷无情。关于这个观点,伯恩斯写道: “这些诗句只是记录诗人心中的思想,圣经给我们保存下来,是为了显明人类的本质——只有部分成圣时的本质。根据这个观点,默示之圣灵不需要为诗人这些感受负责,正如他不需要为大卫、亚伯拉罕、雅各或彼得的行为负责一样……我们对默示应有的观念是,我们不必认为受圣灵默示的人是绝对无罪的……根据这个观点,这记录里面所使用的语句,并不是为供我们效法写下的。” 此外,学者们还有别的解释。他们给咒诅的诗篇的辩护提醒我们,由于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因此以色列的仇敌也就是神的仇敌。此外,我们每个人里面其实都赞成罪行得到应有的惩罚。再者,诗人形容罪人应有的报应,而不是表达任何个人报仇的意愿。 正如上文提到,我并不认为这些解释是完全令人满意的。最令我折服的解释是,咒诅的诗篇所表达的精神,对一个活在律法下的犹太人来说是合适的,但对于一个活在恩典下的基督徒来说却不然。我们认为这些诗篇是冷酷的,因为我们是从新约启示的亮光之下看它们。大卫和其它诗人并没有新约。正如史廓治指出: “……我们马上可以看出,前一个时代并不如现今这个时代,虽然律法并非与福音相反,但也不能与之相等;虽然基督来成就律法,但他来,也是超越律法。我们必须小心,不要按着保罗书信的标准,来判断诗篇里含有伸冤和报仇意味的语句。” 虽然把一个人的家人牵涉在他的审判之内,对我们来说是有点过分,但对诗人来说却是合理的,因为神曾警告说,他要追讨人的罪,自父及子直至三四代(出二〇5;三四7;民一四18;申五9)。无论我们喜欢与否,在属灵上总有一些定律,使罪在一个人的家庭里产生影响。没有人是孤岛;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影响其它人,同时也影响他自己。 我们今天活在耶和华悦纳之年。当这个时代过去,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开始的时候,象咒诅的诗篇那样的语言,会再一次挂在神子民的嘴上。例如大灾难时期的殉道者会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给我们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几时呢?”(启六10) 还有最后一点!咒诅的诗篇的严厉,能准备我们的心,让我们稍为了解那在十字架上以自己身体承担我们的咒诅,使我们得以永远免受咒诅和遭灾的那一位。把诗篇里所描述的各种惩罚加起来,都不足以稍微反映我们代罪者所承受的极大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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