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愤怒的刺猬
收起左侧

[分享]韦斯敏斯德信条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8-2-23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一章 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一、为了教会有更好的治理与进步的造就,应当有通常所谓之总会或会议的聚集。

二、执政者为了磋商并劝告有关宗教问题,可以有权召开教职者(牧师)及其他适当人员的会议;若执政者公然与教会为敌,基督的教职者便可凭着自己的职权,或他们与代表各教会的适当人员,在此种会议中会合。

三、教义争论,良心问题,为公共崇拜与教会行政的良好秩序之规则与指示的制定,受理有关恶政(处理不当)的控诉及其具有权威性的决定等行政权,皆属教会会议。此种命令与决定,如果合乎圣经,应当尊敬顺从,并非仅因其合乎圣经,且亦因其按神的命令在圣经中断制定的权威。

四、使徒时代以后所有的教会会议,不拘是世界性的会议,或地方性的会议,都有错谬的可能,而且许多会议已经有了错谬。所以不可拿这些会议所规定的,当作信仰与行为的准则,只可用为帮助信仰与生活。

五、教会总会和会议,除了有关教会的事务以外,不可处理或决定任何事。不可干涉有关一般社会的国政,若遇有非常的事,可以谦恭地向政府请愿;或在政府官长所要求的情形下,为满足良心,可向政府提出忠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2-23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二章 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一、人的身体死后归土,而见朽坏。但灵魂(既不死,又不睡眠)却永存不灭,所以立刻归返赐灵的神。义人的灵魂,既在那时在圣洁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荣光中得见神面,在那里等候身体的完全得赎。恶人的灵魂要被抛在地狱里,留在痛苦与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审判。除此两处以外,圣经并未言及灵魂离开身体,别有所归。

二、在末日还活着的人不死,却要改变;凡死了的人都必复活,带着原来的身体,性质虽异,但不是别的,这身体与灵魂再度结合,直到永远。

三、恶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权能,复活受辱;义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灵复活得荣,与基督自己的荣耀身体相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2-23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卅三章 论最后的审判

一、神已经定了日子,藉耶稣基督——父神已将一切审判的权柄交给他—凭公义审判世界。在那日,非但堕落的天使要受审判,就是凡活在世上的众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为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有所陈述,按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

二、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为在选民永远的救恩上,彰显神怜悯(恩惠)的荣耀,又在邪恶悖逆的遗弃者的处罚上,彰显神公义的荣耀。那时义人必入永生,领受从主而来之喜乐与愉快的丰满;但那不认识神、不顺从耶稣基督的恶人,必被仍到永远的痛苦中,离开主的面,和他权能的荣光,受永远灭亡的刑罚。

三、基督既为了阻止众人犯罪,又使敬虔之人在苦难中多得安慰,就令我们确信将来必有审判之日:所以他不叫人知道那日子,为的是叫人可以摆脱一切属肉体的安全,时常儆醒,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辰主要来;就叫他们预备说:主耶稣阿,我愿你快来。阿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3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喜欢的一个信条。谢谢分享。

这样的信条对纯正的信仰有很大的帮助。弟兄姊妹们真的不可不读啊。

靠圣灵的引导,不能作为不学习的借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24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打印出来,慢慢消化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4-11-25 13:4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