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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大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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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梨系列之陈凯旋系列1 从碰碰扎手的刺猬,看看什么是人做,什么是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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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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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3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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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大梨在2008-1-13 17:30:00的发言: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08-01-13 09:35:00的发言:

给你提供个线索,你还可以控告我“反美”,发动整个最发达国家的力量对付我:


http://www.jonahome.net/bbs/dispbbs.asp?boardid=11&replyid=43122&id=39656&skin=0&page=1&star=2

哦,我也反美,这点上,我严重支持你.但是我不能忍受你对我无尽的诽谤污蔑.所以,要告的,是你对我的人生攻击.这点是非,我还是有的,你放心.另外.共和国,也不会审判你的这种观点的,她只会告诉你,如何尊重其他公民.

另外,你也是成年人,当是我和你在玩游戏,玩捉迷藏,不要让我费太多的事情.你不主动提供姓名.地址.那么还得麻烦国家有关机关,这个费用和麻烦,最后都得让你用额外的费用付出,没必要浪费吧.也就是一个小官司.干嘛让人感到你在逃避呢?

大梨,你若是非得通过人世间的法健诉讼来解决这次分争,我就不得不怀疑你对主的信心了。希望你能稍安勿燥,冷静一下!!!你是否仔细认真的考虑过这样的后果???难道你对当今社会法律的公平性正义性不抱一点怀疑???难道你会认为人间的法律可以高过 神为我们制定下的律法吗?

无论你的司法诉讼的结果是输是赢,也不论你采取何等委宛的手法,只要是你先在社会司法领域挑起了这一场分争,就免不了涉及的 耶和华神的名子,也免不了涉及到《约拿的家》,让人间没有多少公正性的法律来处理此事,只会伤了众多姊妹兄弟的心,更是将污秽的东西沾染在耶和华 神的荣耀上面!!主会为此伤心的!!!你忍心这样做吗???我的大梨兄弟!!!你千万不能这样做!!!请花钱一群良知与人格可当做商品来明码标价的人,来为你论断这场争论的是非,其结果就算你赢了,你能接受吗???

荆轲请大梨兄弟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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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这两个愤青!!!我真的受不了啦!!!你俩要是还不解气,你们来找俺,本人有几个朋友是在道儿混的,决不是吹牛,(我的同学和朋友有仨,早在十几年前就被执行了死刑,现在还有几个活着的,早就出了狱没事做,靠打人收费过日子) 我花俩钱请他们把你们暴扁一顿!!!现在只想知你们想让对方被扁成什么样子???我敢打包票可以让你们俩挨了揍以后,彼此看到对方的惨相以后,一定能满意而归!!!(我给你俩报销前来我这里

挨揍的双程车票,医药费双方自理!!!怎么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6 0:18: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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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的荆兄~

请不要打扰他们两位的“亲热”拉~

你难道没有看出来,现在的大梨系列已经成为他们两位的私人包厢?

所以,我提醒你之后~我现在也撤了————我是乘他们都没来,包厢空着的时候我冒充清洁工混进来提醒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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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5:22(1)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太5:22(1)只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有古卷在“凡”字下添“无缘无故地”)。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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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3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茬也没忘,看看自以为聪明的烂好人不少嘛,偶现在没时间管,反正找代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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