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節錄轉貼 「水流職事站」得到了該撒最終的回答:“不”!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受理「水流職事站」控告「莊稼出版社」的案子 水流職事站(LSM)對莊稼出版社(Harvest House Publisher)所採取冗長的法律訴訟,終於在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結束了。在這一天,地上的最高法院,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受理LSM 的上訴而維持德州次?法院所作否定LSM 的判決。這個案子,聯邦最高法院案號06-1520,於二00七年五月十六日受理,六月十四日法官舉行聯席會議,四天後即公告正式判決:“上訴駁回”。LSM 一再根據使徒保羅上訴該撒的例子來稱義這個訴訟案。他們說:「我們認為水流職事站…和地方教會的上訴和使徒行傳二十五章保羅上訴於該撒相似,是為了神的利益所必須作的,也是為了繼續主所託付我們的職事。」根據他們所使用的言詞,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就是“該撒”對LSM ?“不”。這已不是第一次上訴;在此之前,LSM 已對德州地方法院的判決提出三次上訴。“該撒”每一次都說“不”(二00六年五月十五日;二00六年十二月一日;二00七年二月十六日)。該撒需要說幾次“不”LSM 才聽的見?這最新的判決就是該撒最後的回答。地上已沒有更高的法院可再上訴。LSM 不僅輸掉了“這一場戰役”,也輸掉了“整場司法的戰爭”。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決定代表什麼意義? 有人也許對這最新的裁決反應說,「聯邦最高法院從來沒有聽我們怎麼說,如果法官們接受了這個案子並聽了LSM 的說詞,整個事件就不一樣了。」但是我們應該清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拒絕受理這個案子就是他們的決定,這決定就是維持德州次級法院的司法判決。那麼德州地方法院的司法判決是什麼呢? 簡要的說,這訴訟是針對由John Ankerbeg 和John Weldon 所寫,經莊稼出版社(HHP)所出版的「邪教及新宗教百科全書」(ECNR)一書,在本書開頭中他們有幾段話論到地方教會及水流職事站。因此在二00一年十二月,水流職事站與將近一百處的地方教會對莊稼出版社及其作者提出一億三千六百萬美金的法律訴訟,他們認為本書構成毀謗及破壞名譽。但在二00六年一月五日德州地方法院已作出否定水流職事站(LSM)及和它有關的地方教會的判決。LSM已在德州法院輸了。在它二00六年一月所作否定LSM的判決裡,德州法院說: 「這是一個由教會(LSM 和一些地方教會)所提出針對一個出版商和兩位作者的一個毀謗官司,原因是由於這教會根據本書所定義的被列在“宗教邪教(religious cults)”裡......我們一致認定本書(ECNR)中所說關於這教會的文字在法律上並不構成名譽破壞......因此我們判決這教會不能從出版商(莊稼出版社)及作者得到任何賠償。」LSM 及與它相關的地方教會宣稱,因著他們被列在此書中而受了毀謗,但德州法院的判決是:「本書(ECNR)中所說關於這教會的文字......不構成名譽破壞」。現在這判決沒有改 變。 被貼上「邪教的標籤」 在一九八0年早期關於「神人」這本書的訴訟案中,法院是判決李常受及地方教會受到毀謗及名譽傷害,他們也獲得了賠償。這案子亦被水流職事站及地方教會用來作他們不是邪教的爭論的根據。就是最近,LSM 的辨護與證實計劃(DCP)還強調說:「直到今日法院還是支持教會向他們上訴的決定。」以前,藉著輿論,我們可以說:「神人一書說我們是邪教,但法院已宣判說那是錯誤的及帶有毀謗的,那證明說我們不是邪教。」 但這個論證現已被德州及美國聯邦法院的判決推翻。法院都已很明確的拒絕了LSM 的上訴。現在在輿論中,人可以說:「是的,你們是邪教。你們因著地方教會被列在邪教百科全書中與人爭論......而你們輸了。」不但如此,那書更可以再版,流傳及銷售。它更可以被其它的書引用及註明是法院證明正確的。這就讓地方教會及主恢復中的聖徒們更難為著邪教的標籤而戰。這些法律判決累積的影響就是讓邪教這個標籤在輿論中存下來了。LSM 法律上的災難將給所有的聖徒及與他們有關的地方教會帶來嚴重的後果。 憂心弟兄們 6/2007 以下全文連結 http://www.concernedbrothers.com/Legal/Supreme_Court_Rejects_LSMs_Appeal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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