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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事奉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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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1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奉他物

 “我所亲爱的弟兄啊,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10:14)

假如你一个星期不得不花26个小时凝视着同样的东西,你会称那东西为什幺呢?假如你迷恋所看到的东西,以至于不愿离开它,那它与你的关系怎幺样的?假如你让它改变你的思考及行为模式,这东西是否太过于有威力?如果你让这东西告诉你什幺是不对的,哪些是上帝不希望你介入的事,那幺这东西是否就可以替代上帝呢?那东西是否就成了偶像呢?

一般的美国家庭每星期花26小时在看电视上,电视当然不是我们当今社会仅有的偶像,但它是最具影响力的偶像之一。其它可能替代我们对上帝热心的事物是运动、金钱、工作、嗜好或甚至其它的人。也许是音乐、电影或网际网络。

偶像会以各式各样的形式出现,并且会控制我们的生活。此时,我们应再看看上帝对以色列人民的愤怒,了解他对偶像的看法。以色列民事奉巴力和亚舍拉(士:7),而“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8节)。

让我们查看一下我们所热爱的事物,我们是否将我们的忠诚给了它物,而不是创造我们的全能的主?我们除了他以外,不可事奉其它的事物。

这属世的种种神明是空虚和徒然,

它们永远不能赐给我们心灵平安;

只有那唯一真 神配得我们所有的爱――

愿我们永远不离开他,永和他相伴。

 凡取代上帝的东西就是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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