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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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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婚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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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tephenchen在2007-11-27 17:06:00的发言:

我的意思就是我一定不会选择这样的另一半! 爱好逛街=属世

但是女的大多都喜欢逛街,如果弟兄有这样的想法,我觉得会阻碍你找女朋友的。

而且无论男女,只要爱好不违背《圣经》的教训,不让自己陷入试探当中,就不该划定为属世的,女孩子逛街买东西,只要在自己所能承受的消费范围之内,使自己的生活品质提高,身心喜悦,没有什么不好啊!弟兄应该也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女朋友是个只会操持家务的黄脸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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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大有漂亮的弟兄和妹妹..................也是非常爱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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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是恒久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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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逛街很好呀,心情愉快,气血畅通,面色红润,还能够消耗卡路里,有助保持身材苗条!
爱好逛街也不是等于属世,人不都有权利适当地享受生活。要是弟兄一定不会选择爱好逛街的另一半,那可供选择范围非常小。其实可以协商好,你不干涉她逛街,也不陪同,这样还能可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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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9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某人来说 逛街 还能遇到18岁的小草MM。

对于某个18岁的MM来说,逛街还能遇到个38岁的老牛叔叔。

可见逛街还能创造缘分!擦出火花!
但是对于我来说,逛街还不如一壶绿茶,一叠花生,一张报纸,一张躺椅来的实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29 22:52: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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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种帖子,真是心情舒畅啊~~
比看deanburton心情舒畅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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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逛街不超过四个小时的生理极限就行, 有一次陪前女朋友逛街, 走了足足八个小时, 简直赶上了二万五千里长征, 回到家里倒头睡了整整十四个小时才恢复过来. 还好, 信主之后前女朋友就跟我分手了, 她是拜偶像的. 逛街对女人是享受, 对男人是精神折磨, 如果要拷问男朋友不忠的行为, 有一个损招就是带他不停地逛街, 一直把他拖跨. 所以对于特别喜欢逛街的, 要设一个计时器, 时间一到, 马上回家才行, 否则就等于变象地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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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tereza在2007-11-29 12:37:00的发言:

但是女的大多都喜欢逛街,如果弟兄有这样的想法,我觉得会阻碍你找女朋友的。

而且无论男女,只要爱好不违背《圣经》的教训,不让自己陷入试探当中,就不该划定为属世的,女孩子逛街买东西,只要在自己所能承受的消费范围之内,使自己的生活品质提高,身心喜悦,没有什么不好啊!弟兄应该也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女朋友是个只会操持家务的黄脸婆吧!

我的思想比较特别吧,我并不是反对逛街,可是爱好就不好了,当然我也逛街的!人生在世就短短几十年,那有时间爱好逛街啊.老实说我有时候多睡了两小时都觉得可惜.又浪费两小时了.

有没有老婆无所谓,反正也就几十年,上帝要给我的话我也不拒绝.


身心喜悦,没有什么不好啊!

这句话就不对了,基督徒的感情应当与神同喜,与神同乐,与神同怒,与神同忧.

我怎能做的只为了自己的快乐? 如果是这样,我今天不会是一个基督徒!!!

信主前我就过得蛮快乐,生活中的开心果,喜欢周星驰,他的台词我会背很多,

现在回想,那些多没意义!人生就这么肤浅吗?我一辈子要这样过吗?

整天嘻嘻哈哈的人,人生没多少价值,能让别人整天嘻嘻哈哈的人,人生也没多少价值!!!


弟兄应该也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女朋友是个只会操持家务的黄脸婆吧!

这点倒有可能,因为我在生活中真的找不到心仪的姐妹,外表其实都不错,单凭外表我配不上她们,可是都不合我的胃口,我在想,有可能我要效法苏格拉底.娶个老婆纯粹为了做家务生孩子......然而我的动机在于培养孩子,陶成合主使用的器皿,这个负担好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30 22:56: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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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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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30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tephenchen在2007-11-30 22:47:00的发言:

我的思想比较特别吧,我并不是反对逛街,可是爱好就不好了,当然我也逛街的!人生在世就短短几十年,那有时间爱好逛街啊.老实说我有时候多睡了两小时都觉得可惜.又浪费两小时了.

有没有老婆无所谓,反正也就几十年,上帝要给我的话我也不拒绝.


身心喜悦,没有什么不好啊!

这句话就不对了,基督徒的感情应当与神同喜,与神同乐,与神同怒,与神同忧.

我怎能做的只为了自己的快乐? 如果是这样,我今天不会是一个基督徒!!!

信主前我就过得蛮快乐,生活中的开心果,喜欢周星驰,他的台词我会背很多,

现在回想,那些多没意义!人生就这么肤浅吗?我一辈子要这样过吗?

整天嘻嘻哈哈的人,人生没多少价值,能让别人整天嘻嘻哈哈的人,人生也没多少价值!!!


弟兄应该也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女朋友是个只会操持家务的黄脸婆吧!

这点倒有可能,因为我在生活中真的找不到心仪的姐妹,外表其实都不错,单凭外表我配不上她们,可是都不合我的胃口,我在想,有可能我要效法苏格拉底.娶个老婆纯粹为了做家务生孩子......然而我的动机在于培养孩子,陶成合主使用的器皿,这个负担好重.....

弟兄追求的不是眼目的东西,这样挺难得的。不重美貌,重家庭,这也是犹太人智慧宝典《塔木德》中的教导,愿神恩赐你超过你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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