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会在台湾称为“家教会”,主要依据人人皆祭师,因此人人皆传道,由此引申出数学公式:N*2=2N,(基督徒人数=祭师人数=传道人数=N,每年每N带领1位幕道友进入教会成为N,则理论每年N发展为2N)。所以家教会对参加过三、五次聚会的幕道友积极给予施洗,藉以快速增长教会人数,虽然在教会人数上会有不稳定的可能,毕竟有值得“三自”借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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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教会信心足?是官方的三自还是民间的家庭呢?
政府并不直接管理教会,只是通过“三自”起到桥梁的作用,初衷是脱离国外宗教势力渗透,预防国外宗教影响国内政治,友人曲解为“三自=官办”。不过一些“三自”在下达政府声音比上传教会呼声来得快,引起信徒的不满倒是值得改进的。本人认为“三自”在工作上要像工会、协会等组织多为教会办实事,在上传教会呼声中起平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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