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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余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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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滑稽的话题---满月、乔迁、婚礼,三个喜事一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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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9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某人2000年1月去登记结婚(即:领了结婚证) 那么他们 2001年有了孩子,而又在2002年带了孩子一起补办个婚礼


这种情况有点闹剧哦,有点想不通,孩子都生了才想着办婚礼,这是啥逻辑。

要省略就彻底省略了吧,半截还再来补上。
有点画蛇添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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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9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余典在2007-10-28 11:14:00的发言:

孩子满月;乔迁入新屋;加上结婚的喜酒一起办了。

难道是奉子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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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余典在2007-10-28 19:46:00的发言:
省钱,省事是事实。我所说的是,现今好多大着肚子结婚的现象。说明是未婚先同居了呗,包括了基督徒,所以很费解。基督徒随潮流太过了吧,我觉得按圣经来讲应就不应该把先后次序弄颠倒。更何况是小孩都满月了,才举行婚礼,虽然说结婚证已经到手了,但按我们的想法,应该是在结婚证到手后,在众亲人朋友面前举行仪式了,才叫正式结婚。

对不起,我要补充说明一下,我前面没看明白你写的意思,我原来以为他们是按正常程序结婚生子的,原来是未婚先孕,先有子再结婚的,这当然是不应该了,基督徒应该按着你上面说的去行,这也是神的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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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很滑稽吗?想想天家吧!见主面的时候!现在的基督徒不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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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1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笨鱼在2007-10-29 14:10:00的发言:

弱弱的问一下,如果某人2000年1月去登记结婚(即:领了结婚证) 那么他们 2001年有了孩子,而又在2002年带了孩子一起补办个婚礼,那算羞辱神的名嘛?

我所指的是:领证之前就有了孩子的。
我想这个事,作为基督徒都能明白怎么是对,怎么是错,就看在实际当中怎么持守了。
求神给我们胜罪的能力吧,给我们战胜世俗潮流的力量吧。使我们成为洁净的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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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marylu在2007-10-29 19:16:00的发言:
如果某人2000年1月去登记结婚(即:领了结婚证) 那么他们 2001年有了孩子,而又在2002年带了孩子一起补办个婚礼


这种情况有点闹剧哦,有点想不通,孩子都生了才想着办婚礼,这是啥逻辑。

要省略就彻底省略了吧,半截还再来补上。
有点画蛇添足吧。

那有啥想不通,办个婚礼可以赚不少钱.
过去随的礼和以后要随的礼,都可以在现在挣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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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诱惑太大了,我也想订婚后就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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